你認為你天生就有吃殺死細菌,病毒的權利嗎?
和植物,動物一樣,細菌,病毒也有生命,也有生存的需要,也有活著的權力,人為了自己的健康無情地殺死無數的細菌和病毒,這難道不是及其的自私和利己主義?那些口口聲聲說保護動物的人,難道沒有為細菌和病毒考慮過?這就是他們所謂的眾生平等?他們的這種區別對待不就是一種對自己的否定?
你認為細菌和病毒天生就有殺死人類和其他動植物的權利嗎?
和細菌,病毒一樣,人類也有生命,也有生存的需要,也有活著的權力,細菌病毒為了自己的繁衍無情地殺死無數的人類,這難道不是極其的自私和利己主義?
那些口口聲聲說要保護細菌和病毒的人,有沒有為人類和其他動植物考慮過?
這就是他們所謂的眾生平等?他們的這種區別對待不就是一種對自己的否定?
你認為你天生就有殺死細菌,病毒的權利嗎?
我的回答是,沒有。
應該做一件事,和天生有權利做一件事,是不同的。
你和一頭東北虎在野外狹路相逢,你手裡拿著獵槍。舉槍射擊多數情況下你會被諒解。因為大家也會覺得那是你應該做的。
但那能說明你天生有權利殺死東北虎嗎?
你試試,到動物園逛一圈然後把裡面所有東北虎都斃了。看看國家怎麼招呼你。
所以,不要用這些 植物,動物,細菌,病毒 當下威脅到我生命安全的特殊語境,作為有沒有權利的先決條件,進而和日常吃飯穿衣對動物植物的消耗混為一談。量變引起質變:輕重緩急的不同,造成的語境是完全不同。細菌,病毒 在日常很多時候對人類還是有益的呢。比如有的病毒會殺死對人類有害的病菌。你不能用某一種病毒威脅到人類生存的特殊語境,就認為人類天生有權利殺死病毒和細菌。特殊語境無法印證普適狀態下的合理性。
我需要營養,我食用植物、動物……
但這不表示我天生有權利殺死這些植物,動物,細菌。
奪取一切生命為自己所用,是純粹出於自利的目的,
那並不是我天生的權利,而是我自利產生的權利。
基於以上理由,面對任何其它生命,我至少應該做到:
- 不虐待生命——不從其它生命的受苦中得到樂趣
- 不浪費——不要以為自己花了錢,買來的食物就可以隨便糟蹋。
因為,那些生命都不是天經地義就應該為我而犧牲的。
往大了說,你身體里每天都有無數細胞在死掉,
可能就因為你擼個管,吃個不健康的零食……就有一群細胞死了
所以請儘可能把你的生命用在有意義的、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上,不要讓這些細胞都白死了
他們都並不是天經地義就應該因為你浪費時光而死掉的。
以上。
題主的這種比喻並不是十分恰當。
一方面,人類中動物保護主義人士對動物倫理的關注更側重於具有複雜神經系統的生物,這些生物由於其神經系統的複雜性已經具有與人類相似的情感(比如小貓死了,貓媽媽會難過),這就容易引起人類的共情。我相信沒有哪個動保人士會閑著沒事去關注螞蟻的心情。病毒細菌這種極為初級的生命形式,很難說他們有我們人類認知範疇內的情感功能,更不用說痛苦一類的感受。
另一方面,生命層次差距過大的時候討論一切倫理都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有一個領先人類一百年的外星文明要佔領地球,我們會驚怒會悲慟會掙扎,但是如果一個以恆星為食的虛空巨物路過太陽系一口把太陽吞了讓人類因此滅絕,你我除了認命之外也無法對這種超越自己理解的東西有太多情感。因為後者已經是天災級的力量,天災是不用講道理的。
而人類的消毒殺菌,對微生物可以說是天災級別的存在,已經超越了倫理之外,跟某些人虐待動物以此為樂的行為有本質區別。不會有人覺得今天洗手殺死了多少金黃色葡萄球菌所以自己感覺內心很爽的。更不會有人閑著去「虐待」細菌。
因此最後回歸到對題主問題的回答,人類殺死細菌病毒,不需要有什麼所謂權力,因為這對病毒來說是自然現象。
正如人類文明也隨時有可能被宇宙中某些超越人類理解之外的「自然現象」抹掉一樣,這很公平。
當然,細菌可以有芽孢逃避,人類也可以有流浪地球,想一想不是更公平了嗎?
客觀的物質事實是客觀的物質事實並不存在權利這一抽象概念,細菌和病毒並不擁有意識,只是具有複製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