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個同學也叫過我們四個女孩去吃飯。我還以為是同學聚會。就去了。之後,發起人帶了一個富二代和他媽媽來"選女朋友"。這才是最終目的。

之後,被發起人問我怎麼看?說是選上我了,我發獃了一會兒,我就說了一句"爸媽說讀書不可以談戀愛"就打發了。因為真是毫無心理準備


相親嘛,別把自己太當回事


很正常


「和多個相親對象同時相親」是哪種程度?

A.和多個人同時保持聯繫,都處於可聊天可見面的狀態,一旦跟其中某個確定關係,則跟其他人要麼淡出,要麼最多保持朋友關係,且不刻意隱瞞自己已經有了男/女朋友;

B.跟某個人確定關係後,還有意隱瞞自己已有男/女朋友,繼續試圖撩別人,騎驢找馬等;

C.跟某個人已經走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仍然在同時與其他人「相親」。

我看來,BC是道德問題,發現則基本可以一票否決。

A的話,可能是觀念問題,並且類似操作可能不是個別現象,很多男男女女都會有類似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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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題目和以下這些情況都差不多

--怎麼看待某人月薪3000,但要求配偶月薪30000以上?

--怎麼看待某人大專畢業,但要求配偶必須是雙一流研究生?

--怎麼看待某人不是處(男、女),但卻要求配偶必須是處(女、男)?

基本上可以用一個萬能回答:

如果你介意,你可以pass ta,不過pass掉以後不建議過多評價ta的擇偶觀。


逼不得已


我覺得可以接受,畢竟沒有和你確定關係,如果確定關係了,又去找別人相親,那就過分了。


相親就是廣撒網啊,也算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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