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很好,啥都依著我,脾氣好又細心,願意為我花錢,他真的好喜歡我。不高,不帥但是耐看。

可是我對他沒感覺了,選擇分手。

他說要辭職,離開這個地方。

可是他說以後不要聯繫了,我很傷心難過,直接崩潰了。我感覺我失去了一個很重要的人。

我一晚上都沒睡,我知道我捨不得他,想複合,可是我忘了喜歡他的那種感覺,我怕我不是喜歡他的。

看到他的信息,會忍不住哭。

可是面對他的挽留,他的哭訴,我沒有心痛,所以我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了,我以為喜歡一個人會因為對方而心痛。


根據我個人情況表達一下看法。

如果你們還能聯繫到,感覺他還對你有意思,並且造成兩個人的分手你這邊的原因多一些,你是當初堅決要分手的那個,現在又想要找人家複合,那趕快去主動複合吧,別拉不下臉來。

這種情況就跟我現在一樣,我能感覺到她對我們倆之間的事兒還有點兒意思,但當初堅決分手的是她,所以雖然我是男生(人們普遍都覺得男生應該主動點兒),我是不會再主動找她複合了,同樣的傷不會受兩次。但不可否認我對她還有感情,如果她能做出改變,主動一點兒,那沒有什麼不可能。

但是啊!但是!如果說本來你就是不想分手的那個,然後男朋友當初把你拋棄了,你還想要不要找他複合。那絕對是不要!憑什麼?啊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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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停停!上面寫的東西是沒有展開問題的時候我直接回答的標題。。。後來才發現,提問的人還對問題詳細說了一下。

enmmmm,樓主和我女朋友好像???要不是你男朋友說換工作的事兒我都以為是在說我了。

你真的對他不喜歡了嗎?平時跟男友吵架多嗎?三觀摩擦的多嗎?如果沒有三觀的嚴重不合,僅僅是突然感覺不喜歡了,那我覺得就是自己的問題了,在我看來,這種感覺可能每個人在一段戀愛久了之後都會有,畢竟日常生活三點一線,平平淡淡。

喜歡這個感覺本來就不是永恆的,我認為吧,總是會在喜歡~沒感覺了~又重新喜歡之間不斷變換。用生理方面來說就是你們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所產生的化學物質之間的變化,從激情的多巴胺到恬靜安逸的內啡肽之間的過渡。

前男友離開時,你那麼傷心,那麼心痛,說明並不是沒有感覺,可能是生活的平淡讓你忘卻了。

咳咳→_→,叭叭了這麼多,該咋樣還是看作者自己啊,隨心而動,時間和經歷會給你答案。


看到男朋友哭都沒有感覺,是不是不愛了。

他對你也不錯,在一起時間也不短了,他的離開讓會讓你離開熟悉的生活軌道。

想到以後可能見不到他,習慣的生活被改變,你會焦慮不安不適應吧,類似於小時候的分離焦慮。

聽說當員工辭職的時候,老闆通常都會挽留,也不是看你多好,是輕度的分離不適帶來的焦慮,為了避免這種感覺會勸說辭職的人留下。如果留下了,領導還會跟以前一樣看不到你。

所以說,你要不要複合,要考慮清楚,是愛他這個人,還是不適應他離開,這是不同的。


喜歡就去,管他最後如何


自始至終你就沒喜歡過他,你喜歡的從來都是你自己,被愛的自己,這個人可以是他,換成比他高比他帥的不香嗎?你還是別回頭踐踏他的心了,不喜歡從一開始就別答應,浪費別人感情。


應該有應該的道理,不應該也有不應該的道理。

應該。你們剛開始戀愛的時候處於熱戀期,彼此都非常喜歡對方,非常的有感覺,這是肯定的,因為這是荷爾蒙的作用。但是過了熱戀期後,你們進入磨合期,顧名思義,是你們互相磨合,熱戀期沒有暴露的缺點在磨合期都需要去正確對待。有一句話說得好,熱戀期過後的男人如果還是一如既往地對你好,那麼他是真的愛你。可見你前任是真的非常愛你珍惜你。那麼為什麼你會沒有感覺了,因為你的荷爾蒙降低了,是生理的一個正常反應。如果僅僅是通過自己對另一半沒有感覺了就斷定自己是不喜歡了,那我只能說你對愛情有誤解。總會有更優秀的人出現,總會有你認為更適合你的人出現,總會有讓你有感覺的人出現,但我依舊選擇和你共度餘生,這才是愛情。沒有了感覺,就一起去創造感覺。兩個在一起就要共同進步。感情和默契才是最重要的,愛情裡面的新鮮感不是和不同的人經歷同樣的事,而是和相同的人經歷不同的事情。

不應該。在基因的影響下,女性在選擇配偶的時候,更傾向於選擇顏值高的男性,因為女性本能地需要尋找優秀的基因進行延續。你也提到了,你前任不高不帥,可能對你沒有吸引力,你的前任也清楚自己不是顏值派,所以對你很好以此來不斷地吸引你。你對你前任沒感覺,說到底就是你覺得你前任沒有魅力。因為你可能更加看重的是外在,也有可能是因為你前任不會展現男性的魅力。也許你還期待著不一樣的戀愛,也許你想找顏值高,身材好的當男友。如果現在有一個帥氣的男性撩你,你可能馬上就無縫銜接了。你現在問應不應該複合其實是你還沒找到更好的男性。那我覺得不應該,早點分手最好,以後不見面最好。不要害了這麼純情的男生不要給他戴綠帽最好。

聽過很多的分手的原因,因為沒感覺了就分手的真的是奇怪的理由。倘若結婚後你對你老公沒感覺就離婚嗎?那要這結婚證有何用?一年365天,你指望天天都有感覺嗎?別人都是異地戀分手,家庭反對分手,各種現實原因分手的,你這點雞毛蒜皮的沒感覺算什麼?你如果還年輕,沒工作,把戀愛當成體驗,那複合幹嘛呀?如果你已經工作了,快到結婚年齡了,那趕緊複合啊,因為出來社會有一個這麼愛你的男人不容易,你不想每天回家有個男人聽你傾訴,給你擁抱鼓勵嗎?人出去社會之後就渴望歸屬感。

再說了,感覺也會騙人,潛意識也會騙人,自己也會騙自己,你該相信自身的感覺,還是應該相信現實。都2020年了,怎麼還有人憑感覺判斷一件事情是否值得去做啊?誰教你沒感覺就要分手的?但凡一個正常人看到這樣的理由都直接認為你是因為移情別戀了才會沒感覺才會分手的。

這麼一想的話,你其實真正想問的該不會是,我喜歡上另外一個男生,但我跟前任分手我很難過,明明我當初是因為對前任沒感覺才分的手,我究竟是喜歡前任還是新的男生?


喜歡是他對你好,你對他好,相互的

如果他對你好,一對他不好,那麼你們就算複合也會分開,因為你不喜歡他

如果你喜歡他,準備要挽留他,就好好在一起好好珍惜,畢竟相識相知相愛是一種緣分

不愛請放手,要愛請深愛

跟著你的心裡想法走,心會給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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