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信用卡逾期,銀行拒絕協商?
18年5月份同建行信用卡協商還款,當地銀行主管讓我一次性還掉2.5萬本金,剩下的3000利息,打報告申請免除或者減免,可是從5月份到現在,打電話給銀行,不是說在遞交報告,就是讓我重新遞交報告,明顯的敷衍我,畢竟6個多月過去了。現在我想問現在這個情況怎麼辦,我有能力還這3000,但實在氣不過當地銀行這麼耍我,還完本金的6個多月里,該銀行從未主動和我聯繫說申請減免不通過,都是我主動聯繫,還一直讓我提交申請,現在6個多月過去,利息都1.2百了
建行銀行拒絕協商?四大行這詞大家應該聽說過吧,普通商業銀行,一兩年就停息但不會停催。
但是四大行,罰息可以收到你還清那一天。所以事情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
首先搞清楚銀行為啥會拒絕?
- 銀行不是慈善機構,拒絕的言外之意,我還沒賺夠
- 不相信持卡人有還款意願。也不相信有還款能力。
根據《關於商業銀行信用卡監督管理辦法》第70規定:持卡人有還款意願,可以和銀行平等協商最高申請60期個性化分期還款。本條例同樣適用於建行。
但協商分期有個前提,持卡人有還款意願。躲避催收,惡意拖欠?不好意思不在本條款保護範圍之內!
所以逾期之後積極表達還款意願,不僅是口頭承諾,多少還點。如果能夠得上最低還款。那就盡量按最低走,徵信至少保得住。夠不上最低,那就不建議還太多,表示下還款意願即可。還進去的先扣除罰息,有多餘的才能還到本金。假如你利息都還不夠扣,還了也無濟於事!還不如攢下來,作為協商的資本!
對症下藥,銀行沒賺夠怎麼辦?
逾期之後積極找銀行溝通,表達強烈還款意願,自己實際困難。多試幾次,就算銀行拒絕咱也不能破罐子破摔!就算你把本錢湊齊,談一次性只還本金。銀行也不一定會答應,沒有條款說銀行必須減免。但是國家是允許銀行收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