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家庭背景是我我父親在9年前意外過世了,在過世之前有和一些遠房親戚合資建了一棟房子,建好後租出去分錢,有共同簽了個證明。在建的期間我父親錢不夠,向他的親姐姐借了筆錢,借後不久一兩年就過世了。過世後我母親表示一次過還我姑母的錢,但是姑母說用租出去的錢分期來還。並讓遠房親戚直接過錢到他那.

9年過去了現在分出去的錢是由遠房親戚直接給我姑母而且我們已經好多年沒有分到租房子的錢。向我姑母溝通後,他們表示不會再給我們房子錢而且拒絕溝通,遠房親戚也表示不管。

請問這樣的事情應該如何處理?感謝各位!


首先要看房子的產權人是誰 如果登記的你父親 房子是遺產 你和你母親有權利繼承 可以起訴親戚返還


拿著當年共同簽的協議,起訴遠房親戚,要求以後把錢打給你母親或者你,並且補上9年來的錢。


這個需要看房產的產權登記人,中國是產權登記制度。如果產權登記名字有你父親的名字,那麼你和你的母親還有你的爺爺奶奶(如果你父親過世的時候健在)主張遺產繼承權。如果產權登記名字沒有你的父親,那麼比較麻煩,你需要舉證,給出當年的出資證明,但是就算有出資證明也很難證明你父親有產權,但是可以證明你們有債務債權關係,因為我國是房產登記制度,如果連出資證明都沒有,這個說實話,基本上不太可能拿回來了,裡面很複雜,建議尋找專業的房產律師,找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


只要是你的,總有辦法奪回來


先談看能不能和解,如果不行的話有房產證就要走法律渠道


那就要看房子法律上是不是你或你媽的,如果是直接起訴


帶上你的證據,去法院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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