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搞對象兩年了,挺和睦的,女朋友也是政府工作,素質很高,雖然現在換了工作,我和他都是做助理的,屬於比較全能,事業上基本平分秋色,她略高我一點。

我們兩家都是離異家庭,都是媽媽養大,只不過路線不同,她媽和破產企業家離婚後嫁給了政府官員,等於沒過過苦日子,而我媽媽選擇了做銷售一步步做到銷售經理。所以我對我媽媽更加理解和感恩,如今我媽媽已經年過半百,依然奮鬥一線,沒早沒晚,從一無所有,幫我付了天津一套外環首付,而且每個月再給我還貸款,而她的身體越來越差,我這個廢物兒子看著很難受。

反觀我家內位,從小衣來伸手,和我這種合租長大的孩子心態不一樣的,我懂得感恩,她卻認為什麼都是應該的。

她家現在已經落魄了,就一套房和養老金,沒有什麼存款,只能說過的不差,但是,這老三位可都是曾經輝煌過,吃飯動不動就是曾經有多牛逼,簡直就是要買故宮的節奏。

這麼有錢,結婚準備的車房,裝修還有彩禮,都是我們家出。還有結婚典禮的一切。

我今天選擇了分手,雖然我媽媽還是那麼辛苦,我還是那個廢物兒子一個月賺4000塊錢,但是,我真的不想看我媽媽那麼累了,我寧可不娶和我媽媽住那個房子。

雖然我女朋友如此不知感恩,不懂珍惜感情,總感覺嫁給我如此虧待自己,我只能說是她的家庭所賜與她無關。我寫這些只是為了宣洩。

我是非常感性愛情至上那種,我痛恨這個被金錢腐蝕掉愛情的年代。或者說這還不算愛。


如果相愛的話,其他都是次要的。


不都分了嗎?分的好


只能說她不夠愛你或你不夠愛她。


不分留著幹嘛


若是承擔不起,確實沒錢了。

對方又非要。

不分手也沒辦法呀。


趕緊分手,這不是婚姻,這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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