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一下,主動提分手的真實感受,以及後來的過得到底怎麼樣了。
不是,主動分手可能不是不愛了。
有一種情況是很愛很愛,但對方不愛,兩個人都很累。
提出分手,放棄很喜歡很喜歡的人,及時止損,這對彼此都是解脫。
有的愛情能經得起考驗,但有的不可以。
很多人分手後都會說 我和他不合適,我曾經也如此以為。
後來我才知道兩個人在一起沒有絕對的合適和不合適,只需要有效的溝通和堅固的喜歡,什麼異地啊,在喜歡面前全都微不足道。現在想想,我和他這兩點都沒做到。
分開後怎麼樣了,先是一時的解脫,後是長久的痛苦。
哭,頹廢,後悔,不甘,想他的好,每天翻聊天記錄,責怪自己,想要挽回,無果,接受現實,怨他的絕情,水平傷心,不斷回憶,向他人傾訴,慢慢坦然,開始新生活,但還會想他,覺得他曾出現過真美好,保留有關他的一切。
不再找他,是我給自己的尊嚴,也是給他的最後的溫柔。
你要過得好,和我一樣好,但不要比我好。
你不要找女朋友好不好,因為我會嫉妒,是怎樣的女生值得你寵愛。
失戀確實讓人認清自己,理解感情。有些事情不是只靠自己努力就能做到的,生活不會按照你的意願前行。
男生的有感覺不是喜歡,一時的動心也不是喜歡。
不主動和你聯繫不是喜歡。
當你說 你還有點喜歡我嗎?他說 嗯。的時候,可能也不算喜歡,他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是喜歡。
喜歡是一件好簡單的事,也是一件好難的事。
好想讓你喜歡我,但我不知我缺了你喜歡的的哪一點。
很可愛,當我想起他的時候,我會這樣形容他,沒一點怨。他是一個很簡單的男生,只和我開始過一小段感情,雖然走的時候很絕情,但曾對我溫柔過。
他不願意傷害我,但也深深地傷害了我。
我提分手,以為自己瀟瀟洒灑,其實一塌糊塗。
一個月了,對不起,我用一個月去戒掉存在我六年青春的你,是不是太快太殘忍了?
可是啊,明明是你先要離我而去的。
我提分手,是我在這段感情里做得最體面的事。
不敢再喜歡你,也沒意義。
謝謝你,謝謝你讓我帶著傷成長,謝謝你讓我心動幸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