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算不算得上家教,更算不上嚴格了,但從小也是有要求的。 過年過節家庭聚會,座位按照次序排,尊座一定留給最年長的長輩;在其他人坐好之前,站在自己座位旁不許入座。在其他人動筷子之前,不許拿筷子;圓桌吃飯時只吃面前的菜,不要隨意站起來夾菜,更不能在盤裡挑揀自己想吃的部分;吃飯不要發出聲音尤其是喝湯時;敬酒時自己的杯緣要低於對方的杯緣。 不許燙髮不許塗指甲油(雖然大學以後我偷偷塗過好多次,然而有一次被外公發現以後被批評了);裙子的長度不宜短,膝蓋左右及其以下為佳(以至於我有一次買衣服,問店員有沒有膝蓋以下長度的裙子,對方盯著我看了好久冒出一句,你是哪個年代穿越過來的?)更不允許穿弔帶裙、露背裝、且衣服的領口不要過低,如果要穿,必須在外面加罩衫外套。 不要在公共場合脫鞋;走路上時不要吃東西;坐著的時候雙膝併攏;和男生單獨出去不能喝酒並且注意回宿舍的時間不要晚於十點(好吧,很久很久以前也有十一點才回宿舍的情況(′▽`));不許泡酒吧除了清吧;禮尚往來時,送給別人的那部分一定要比自己接受到的部分更多更好等等之類的。 其中有些要求其實已經過時了,也有些要求我並沒有遵守,比如不要塗指甲油和走路上不要吃東西(我趕著上課的時候會一邊走一邊吃)。再比如我現在穿的裙子很多長度都是膝蓋以上的了但不會太短。如果我以後有孩子,我一定會把這些「規矩」都在ta身上重新要求一遍。不敢妄言這是家教,但至少做一個和「教養」沾邊的人。


董卿的父親不許她照鏡子。告訴她:「馬鈴薯再打扮也是土豆,花在照鏡的時間不如多看看書。」

朗朗的父親告訴他:「你耽誤了兩個小時練琴,這兩個小時你永遠也找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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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在知乎這些屬於「政治錯誤」。因為大都在說,「你才是孩子的起跑線」,「只有父母一事無成才會逼孩子」。(參見知乎起跑線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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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非主張極致嚴格冷酷。但真心希望我今後能在子女懶惰和走岔路時,能狠下心抽一下。完全不是那些起跑線系列文章里說的那樣讓子女去彌補我什麼缺憾。而只是「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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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選一段我喜歡的《符讀書城南》結束回答: …… 兩家各生子,提孩巧相如。

少長聚嬉戲,不殊同隊魚。

年至十二三,頭角稍相疏。 二十漸乖張,清溝映污渠。 三十骨骼成,乃一龍一豬。 飛黃騰踏去,不能顧蟾蜍。

一為馬前卒,鞭背生蟲蛆。

一為公與相,潭潭府中居。 ……
看你怎麼理解,家教嚴格,和嚴苛是兩碼事,過猶不及,懂不懂?另外,嚴格和溫柔並不對立,有人認為嚴格就是面沉似水,冷若冰霜,太狹隘了。我朋友的孩子,奉行不打不罵教育政策,溫和地說話和呵護孩子,唯一不同的就是,言必信,行必果。說了不可以看電視了,就直接關,大哭大鬧沒有用,不罵不打,就看著你哭到不哭為止。說了再看就拿走,真拿。說了再看就扔掉,真扔。你們絕大部分家長但凡能抵抗得了孩子哭,根本不用打罵,從小孩子就知道,媽媽說了什麼,一定會做到,這就是規矩,這也是言傳身教。哪用得著歇斯底里?


因人而異吧!對於現在的我基本全放棄。比如在我瘋狂加班幾星期中間不休息難得有天假在家睡覺時早晨不得晚於八點起床,這是早睡早起身體好;吃完飯之後睡個回籠覺不行,這是要保持正常的作息;既然累不能出去耍,那麼應當陪母上出去買個菜這是孝順;然後捎帶著把中飯也做了吧,這是體貼,畢竟平時都是父母做飯;吃完飯後可以睡個午覺但是不能時間太長,這樣晚上就睡不著了,理由還是保持正常作息;當我睡的暈暈乎乎的時候把我叫醒了,原來是公司叫我去加班,雖然我關了手機就是不想被公司找到,但是對工作要認真負責,必須去,儘管我是真的很累很累了。你們聽說過站如松坐如鐘走路一陣風吧,站姿可以參考軍姿,基本沒差,但是腳不用立正,襯衫扣子必須全部繫上;坐姿也可以參考軍姿,但是雙腿必須併攏不可以交叉,不可以蹺二郎腿,背絕對不可以靠在椅子背上,也絕對不可以把椅子坐滿了,雙手不用握住,但是絕對不可以隨意晃動,要保持穩定,說話也不可以晃動身體;走路不可以拖拉,絕對不能晃動肩膀,不可以因為鞋子發出太大響聲,也不能步伐太沉重,也不能太輕盈,腳不能抬的太高,不可以邁的太大步也不可以太小,不能溜邊走,見到坑要繞過去不能跨過去。等等等等,我是女的,我家也不是部隊的,還有很多實在懶得說了。曾經全部做的到,現在,老子我不幹了,摔!
以身作責
都非常了,肯定不好啊,過猶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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