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臺灣

中世紀西歐封建社會中,領主與封臣之間的關係是什麼樣的? 購買該電子書查看完整內容

封臣的關係確定以後,雙方會簽訂契約,上面規定了領主和封臣之間的各項封建權利和義務,甚至打仗時出兵多少都有規定。英法百年戰爭的時候有這麼個例子,有一個伯爵即是英王的封臣,也是法王的封臣,英法雙方開戰的時候,他按照封建契約分別都給英法雙方提供了士兵。

至於你封臣的封臣,由於他並不是和你簽訂契約的,所以他和你沒關係。


為什麼會有領主和封臣,這是歷史、地理和初期的資源和自然條件形成的。羅馬帝國消亡後,歐羅巴土地上的人再也沒有一個統一的強大的帝國軍隊保護,阿拉伯人征服了地中海南岸和西班牙,斯堪的納維亞的維京人在英格蘭和法國沿海劫掠,世界到處都是盜匪,特別是那些殺人放火的薩拉森人。新成立的蠻族國家的國王們,他們根本沒有足夠的力量去保護人民,特別是邊遠地區的人民,那個時候的經濟結構、交通狀況不足以支撐這些日耳曼國王重建帝國的夢想。國王這個大領主,要維持國家正常運轉,不得不依靠小領主,也就是他的封臣們。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特別是商業和城市的興起,稅收實現了貨幣化,交通也越來越發達,國王能夠建立常備軍,他已經有能力把王權的力量延伸到很遠的地方,他已經不需要地方封臣和騎士們了。而這個時候資本主義也出現了。城市裡的資產階級,他們的頭號敵人不是國王,而是國王的封臣,那些地方貴族是直接壓在他們頭上的一座大山,所以資產階級支持一個真正統一的王權,而王權正好藉助資產階級的力量,消滅那些地方領主,建立真正統一的帝國。這在法國特別能夠體現,路易十四的時候達到王權的極盛。


有國王的民主,沒國王的極權


西羅馬帝國灰飛煙滅,代之而起的是結構非常原始的國家。國王,也就是先前的日耳曼戰士首領,他將土地分發給自己的子弟兵,而這些下屬必須提供國王打仗所需的戰力作為回報,一個國家就建基於這樣的關係上。如此,國王不必徵稅或成立繁複的政府體系即可擁有軍隊。經由這種方式握有的土地後來被稱為封地,拉丁文的「feud-um」即是從這個名詞演變而來,之後再演變成英文的「feu-dal」(封建)。


由於高度依賴擁有土地的重要臣民,封建制度下的君主勢必處於弱勢地位。理論上,封地既是由國王分配出去,土地權應該掌握在他們手裡才對,實際上卻都成了以父傳子的私有財產。大地主雖然肩負服從國王的義務,但他們大可違抗命令或置之不理;他們擁有軍武力量,照說國王可徵召來為自己效命,但這股軍力也可能被用來對付國王,或是國王要他們順從的時候反而處處刁難。他們住在城堡裏,有能力抵禦外敵——以及自己的主子。


那時軍隊的性質已經有了改變。古希臘和羅馬時代,步兵是軍隊的核心,如今騎兵成了要角。馬鐙是東方的發明,此時傳入了歐洲,更讓馬背上的士兵勢如破竹。腳踩馬鐙坐在馬鞍上,要比直接坐在馬背上穩固得多,步兵不但更難將他拉下馬,騎馬的人還可將自己的衝力和重量與馬匹結合,直如一體般活動自如。手持長矛、全力衝刺的騎兵是威力強大的戰爭武器,這些騎馬的人稱為騎士或見習騎士,也就是騎士的扈從。那些大地主——封地領主——可以提供許多騎士為國王服務。

互親臉頰的君臣盟誓

領主和國王之間端賴個人的盟誓作為約束。宣誓服從的儀式是:領主屈膝跪下,雙手合掌高舉,國王以雙手緊握對方的手,領主隨即宣示自己今後是國王的人馬,誓言效命於他。宣誓服從後,臣子起立,君臣兩人並立,互親臉頰。因此,這是一種代表服從也代表平等的儀式,象徵著這種關係的本質:只要國王保護他,臣子便矢志效忠。自西歐有王國開始,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就是一種不成文的契約關係,這個信念從來不曾完全消逝。


雙手合掌是我們所知的祈禱姿勢,不過基督徒一開始是站著祈禱的,他們面朝東方,亦即期待基督榮耀歸來的那個方向,張開雙臂。我們現今的祈禱姿勢是模仿世俗領主宣誓順從的動作,關於這個儀式以及它所代表的關聯(它是根源於日耳曼還是羅馬?)各界看法不一。在羅馬社會,即使是它的輝煌時期,年輕人想出頭都得找個贊助人當靠山,而當這個帝國日薄西山,越來越多人開始找勢力強大的人當自己的保護者。不過,合掌和吻頰的儀式本身是始自日耳曼——這是部族首領和麾下戰士之間創造出來的約束。


效忠國家跟效忠治理它的國王原本是兩回事,但這種觀念日漸消失。國王駕崩後,所有大臣都必須宣誓效忠新王,唯有如此,才能成立新政府。由於政府是種私人間的約束關係,國王可以像莎士比亞戲劇中的李爾王那樣,將國土分給自己的子女——真實歷史中的查理大帝也是如此,雖然他一直努力保持國土的完整。藉由新一輪的宣誓效忠儀式,新政府於焉成立。如此,血脈而非國土成了國家延續的關鍵。古羅馬皇帝從沒想過他可以將帝國分給自己的小孩,他的責任是維繫帝國的完整,但當這個帝國一分為二、東西各據一方後,為改善國政與國防,國土就這樣被分割了出去。

圖 5-1 宣誓效忠圖。出自日耳曼法律書《薩克森鏡鑒》(Saxon Mirror)手稿,該書編撰於 1220 至 1235 年間。

封建社會下,階級不等於地位

由於立足點薄弱,封建制度的君主必須徵詢國內權勢人士的建言。他們沒有一支自己能夠全權控制的軍隊,也沒有常態的徵稅制度或行政部門,因此,在做決定之前,他們會邀集重要人士,聽取這些人的意見並徵得同意才能拍板定案。神職人員、貴族和平民三種不同地位(estate)的人必須到國會集合開會,聽取建言就此成為正式的制度。


最低 0.3 元/天開通會員,查看完整內容

購買該電子書查看完整內容

電子書

你一定愛讀的極簡歐洲史

約翰·赫斯特

廣西師大出版社

¥6.00 會員免費


一個你如果直轄領地太多了,可以邀請一位貴族來到自己的宮廷中,然後把土地封給他。這樣,你就是他的領主了,他就是你的封臣了。那個領地的軍政大權就歸他可,如果封臣去世了,領地並不會回到你手裡,而且是傳給了他的繼承人(比如兒子),而你也不是想擼他的頭銜就能隨便擼的,實在想擼也要找理由。如果他在建設自己領地的時候多蓋了個教堂,他可能會把教堂封給一位教士,那麼那位教士就變成了他的封臣,也就是你封臣的封臣,而你是沒有權力管那位教士的。作為回報,你封臣對你應盡的義務大體上就是為你提供兵力和稅金,具體多少根據他對你的好感和你國的法律規定。


你需要讀一讀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會》(逃)


如果某個大封臣對你不滿拉派系反對你,你又一時不能動他,那就先封給他一個凱撒+宮廷總管頭銜安撫他,讓他不要再參與派系。

攝政頭銜不要給除了大內侍宦官之外任何人。


應該和春秋戰國差不多


哈勞斯國王?願他長壽!


領主和封臣之間互相有權力和義務,領主授予封臣土地,封臣向領主效忠。封臣追隨領主作戰和幫助領主進行統治,領主保證封臣的土地權利和家族權利。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