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的存在顯然可以讓整個社會開始更加廣泛的思考貨幣的本質,一些監管機構表示,通證預售帶有明顯的傳統融資行為的特徵,加密貨幣的存在應該引起證券法的重點關注。一些加密貨幣的投資者表示,加密貨幣只是一種去中心化的效用型貨幣或者消費型貨幣。兩者說法不一,在法律層面上,加密貨幣還缺少一個身份。
有消息稱,在2020年美國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將認真地考慮制定一個合理的數字商品監管框架。相信監管機制建立之後,加密貨幣市場的投資者將從合理而高效的監管機制中受益。
另一方面,依靠區塊鏈技術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將在極大程度上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帶來穩定而持續的利好。雖然央行的數字貨幣與加密貨幣不是一個東西,但是背後的技術都是依託於區塊鏈。比特幣有很多優點,如效率、速度、透明度和包容性,這些優點將在央行數字貨幣身上實現。而每當我們提起央行數字貨幣,也都會給比特幣增加已經的知名度和國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