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認識了一個很漂亮的女孩並在一起了,但這兩個月爆發了很多爭吵,她最後說給我自由,讓我找一個賢惠聽話的女孩。到今天,我們一個月沒有聯繫了,默認分手了吧。
儘管分手了,但我到現在還沒有確定我們到底是不是男女朋友關係,我到底是不是備胎,請各位大佬指點。
我們爭吵的事情,也是我感覺女友對我不是真心的地方,主要是以下幾件事,內容比較多,希望把事情說全一點:
1,我們雖然在一起一年了,有時她來我家住,有時我帶她去酒店開房。但她一直不承認我是她男朋友,只是說以後我會是她老公。我問她現在又算什麼關係,她默然不語或者說不知道,不要問。最後一次聯繫時,她說我離男朋友還有差距,我說那就算了吧,我做不到。
2,我們在一起後,她不讓我去她住的和工作的地方找她,就算過去找她,也是在離她家較遠的地方見面。她解釋她住的小區不好,也不願意像20歲的小姑娘一樣到處宣傳她的感情生活,而且她前任來過她家和她工作的地方,她不願觸景生情。
3,她微信有小號,她也承認,但小號把我刪除了。但她發微信總是下意識避開我,她說是自己的私事,比如生意場上的事,答應過別人不能讓其他人知道。我說你與你干姐聯繫,還要避開我嗎?她說對不起,後面也改了一些。
4,我們兩人的關係,僅僅她兩個很好的朋友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她很漂亮,有很多人追她,我讓她公開關係,她說時間沒到,要順其自然,不要刻意公開。另外,她來我家,也不願讓我的熟人看到,也不願去我辦公室。
5,她有過前任並同居準備結婚了,婚紗照結婚證照片都照了,但在辦婚禮和領證之前分手。我們是她分手後一年多認識在一起的。但這些照片她沒有丟掉,被我發現了,當時她也答應丟掉,我讓她自行處理。他們婚禮前分手的原因,據說是發現男方出軌。
6,儘管男方出軌導致沒有結婚,但我發現她在與前任分手後,依然在男方父母房子里住了大半年。問其原因,說那個房子她也給了錢,新房子剛裝修,就她一個人在那裡住的,而且當時自己的房子出租給別人還沒收回。
7,年初她在排卵期來我家住,說要在我3月出國之前懷孕。在她排卵期,我們的確沒有做任何防護措施。10天後,她去醫院檢查,轉發醫生髮微信說懷上了,還有查孕酮的各種數據單子。但我發現醫生微信頭像與她小號微信頭像一摸一樣,我問她原因,她只說小號很久沒用了,但過了一會就發現小號頭像變了。所以我不確定她到底懷了沒有。
8,她在過年前一直要求領證結婚,特別是懷孕後。我說領證結婚可以,前提是我要去她家和工作的地方看看,而且要公開我們的關係,讓我去見她的親戚朋友。她說等過年後有機會就去,當時就大吵一架,我問了句是不是她結過婚了,可能這句話傷到她了,她讓我去查,我說我去查。自此以後,我們的關係就有了裂縫,她對我不冷不熱,我對她也是各種猜疑,然後爭吵。
9,疫情原因,3月她才回到我們所在的城市,她準備去醫院建卡,要去我把身份證複印件給她。我答應了,但前提是我要在出國之前去她家和工作的地方看一下。她依然不同意,我們又繼續爭吵。她說不喜歡我強迫她做不願意的事情,給我完全自由,孩子以後與我無關,她自己生養,說我太敏感猜疑,爭吵中說了太多傷害她的話,她已無法釋懷。最後她自己在私立醫院建了卡。
10,我出國前,她開車送我去了機場,在車裡,她說我們算男女朋友關係,出去後讓我好好照顧自己,兩個人之間順其自然就好。她在車裡最後陪我親熱了一次,陪我拍了一些合照。但我明顯感覺她很不開心。
11,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她也說過很多次很愛我,對我也很照顧。親熱時也很配合我,也會答應拍那種視頻和照片,但不願露臉,那怕接吻也會下意識用手遮下臉,不願讓我拍露臉親密關係照片。她解釋害怕泄漏,而且我也拍的不好看。
12,她承認對我有所圖,她說我比前任高帥,而且學歷也好,工作能力強,有錢有多套房產和車。她一直要求我把房產證拿給她看,也要求我把車拿給她開一下。我對這些比較反感,我希望她看重的是我的人,而不是我的資產。所以一直沒有拿給她看,為此吵過好幾次。我曾問她,如果在學校裡面,我與前任同時出現,她會選擇誰,她說這是不會發生的事情,說這些幹嘛。她說過很多次前任已死,不要總提前任,也不要總與前任比,做好自己。總是因為與前任比,到最後會失去她,比贏了又如何。
13,我的確很愛她,愛到有種控制欲。她說我哪裡都好,就是猜疑心太重,佔有慾太強,她只是想找個老公,不想找個偵探。我給她解釋了,我需要兩個人坦誠相待,不要有所隱瞞。但她認為兩個人需要有各自私密空間,有些事我不能干涉她。
14,默認分手的這個月,她把微信,簡訊背景全部設成了黑色,去剪了短髮。從照片以及她與其他人的聊天,能看出來是懷孕了。照片里的她還是很美,但沒有了笑容,也多了白髮。但我這一個月,感覺已經慢慢走出來了,也有當地女留學生對我表達了好感,我把這個消息發了朋友圈,她應該看到了,連續一周沒有微信運動,僅發了一條朋友圈:感覺整個生活沒有顏色,自己也沒有任何價值。她很要強,是不會主動聯繫我和好的,當然我也慢慢走出來了。
15,我也談過很多次戀愛,最愛的還是她。她說我有錢不給她用,的確她喜歡買好看的衣服和項鏈,我沒有滿足她。她懷孕了吃燕窩,我也沒有給她買。她想去美國生孩子,我也不樂意。現在想想,之所以沒有滿足她,還是因為她不願意帶我去她家和工作的地方,不願意公開我們的關係,那怕已經懷孕了。
16,亂七八糟寫了這麼多,現在想想,她應該也是愛我的,但我並沒有達到她男朋友的預期,拿不出手,只是個備胎吧?
請各位幫忙解惑,感謝
情況補充
前女友重點211碩士畢業,在一個公立大學做行政,有編製。工作內容我是清楚的,她也會同我討論工作的事情。另外她也有自己投資的幾家公司。
我們之間也會出國旅遊,和正常情侶一樣,篇幅所限,不再詳述。
我們有同居,我清楚她的生理期和排卵期,且親戚在上海某醫院做婦科醫生,親戚通過驗血懷孕的單子倒推應該是我的孩子。
所以可以肯定,她是清白女生。
她很漂亮,小時候家中也非常富有,只是家道中落。她有幾個閨蜜是富二代,生活優渥。所以她很要強,有強烈的自尊心,穿衣打扮都比較奢侈。交往過程中,她明確告訴我,她圖我的顏、家世、學歷和資產,也感覺我對她真心不錯,所以在眾多追求者中選擇了我。
不可否認,我圖她的顏。她說要找個旗鼓相當的人,而我是最合適的。當然她前任條件也相當不錯,在結婚前出軌前班花導致分手。
一開始交往的過程中,我也很捨得為她花錢,幾萬幾萬的也沒什麼。
我們兩人的矛盾在於,她要求我把資產拿給她看後,才答應公開我們的關係,但我要求她承認我們的關係後,我才拿給給她看。
兩人交往一直有這個矛盾,她認為這麼簡單的事情我都做不到,所以她對我沒有完全信任。而我認為,我們都已經同居了,都不承認關係,那我們又算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