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明報

  港交所於2018年實施新例,加快將長期停牌上市公司除牌,措施逐漸引發多家被勒令退市的細價股反彈,其中已經停牌兩年半的久康國際(00850.HK)日前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複核,質疑港交所在公司滿足復牌條件后再『加碼』,卻未有給予額外時間,錯誤計算限期,要求推翻上市複核委員會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決定,將案件發還上市複核委員會重新再作決定。

  指控聯交所違反《基本法》

  久康國際在入稟狀指出,自2018年7月3日股份已經因為延遲發佈2017至2018年度業績,以及時任審計師需要更多時間去就該集團的商品交易,解決若干審計事宜。聯交所上市科當時已經定下若干復牌條件,並須於2020年1月31日時達到要求,才許復牌。

  自此其從2018年9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持續就復牌事宜作書信往來,並於2019年11月8日發佈2017至2018年度業績。到2019年11月5日上市科去信其法律顧問指,要求公司需要顯示有可行及持續的業務,並且同樣要於2020年1月31日時達到要求。

  久康國際於2020年12月16日向聯交所提交復牌計劃。雖然港交所滿意其在2020年1月31日解決了審計賬目及其他復牌條件,但是港交所不滿意公司維持可行及持續業務方面的條件。自2020年3月19日起,上市科即要求將其上市地位取消,上市委員會翌日作出除牌決定,在2020年12月10日申請複核不果。

  久康國際指出,聯交所作出決定時,在計算涉案時間方面出現法律上的錯誤,質疑聯交所后加條件,並以此為由取消上市地位的做法不公,亦有違讓上市公司在18個月內就觸發停牌事宜作出補救的一貫政策。聯交所更於2019年11月5日才發出指引信,作出有關新要求。久康國際質疑,以此新加條件去決定取消其上市地位,出現法律上錯誤,因此應該從2019年11月起重新給予18個月時間去處理新要復牌要求。同時,其認為在公司擁有正數的凈資產值及滿足其他財務條件,又沒有被聯交所質疑下,未能夠給予其有效的12個月過渡期,真正的過渡期應該在2022年3月31日截止,而非2020年9月底。另在該所后加復牌條件時,要求維持足夠營運,及要有足夠價值的資產支持營運兩項要求,其實可獨立處理,而非一併考慮,因此在法律上理解有誤。聯交所在處理其個案時,因此有違程序公義及自然公正原則。

  其入稟狀更提出,今次案件反映聯交所有違《基本法》,未能保護申請人的物產權,並構成剝奪情況。聯交所在作出決定性,亦有違合理性。因此公司擬透過提出司法複核,尋求推翻上市複核委員會的決定。

  入稟推翻港交所裁決成功例子不多

  事實上,在久康國際今次提出司法複核前,已有至少6家上市公司入稟尋求推翻港交所的裁決。

  2家結果比較正面,區塊鏈集團(00364.HK)大股東蔡振榮提出的司法複核,一度獲高院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聯交所採取行動;國家聯合資源(00254.HK)的司法複核程序推遲,最終上市複核委員會推翻除牌決定,兩者結果較正面之外;

  2家仍留待聆訊,龍潤茶(02898.HK)、航標控股(01190.HK);

  1家申請失敗、正待上訴,中國趨勢(08171.HK);

  1家已除牌,鎳資源國際(前:02889.HK)在未等及結果時,於去年2月14日遭除牌;

  另外還有一家去年底聲稱擬提出司法複核的康柏控股(前:08190.HK),亦在未趕及行動時,便於去年12月24日遭除牌。

  久康國際前管理層,去年11月被商業罪案調查

  值得留意的是,在今次久康國際入稟力保上市地位前,其於2020年11月下旬被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搜查處所,並帶走紀錄及文件,事件涉及公司前身投融長富多名高管涉嫌造虛假交易,誇大2016及2017年度營業額,涉案金額高達118.8億元。其後,久康國際稱業務營運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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