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把刀,架在拿女的脖子上,你再敢來拆我的家,我就跟你同歸於盡。

暴力能解決,但是法治社會不允許。

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你來弄我家人,在我村裡鬧,我為了我媽也豁出去了,買的高音喇叭,把她的光彩事迹在家她所在的村,她爹媽所在的村,小孩所在的學校,工作單位,其他經常去的地方多宣傳,方便的話,做成視頻,出點錢,在你們市電子屏幕放個個把月,你們當地最有影響力的微信公眾號等,多放放。


謝邀

瓷器打碎了怎麼辦?這種永久性創傷真的很難找到更好的辦法。

但是災難已經發生,能夠做的就是面對啊,拖著不解決也很痛苦。

作為當事人,聽聽你媽的態度,看法,意見。當然你免不了要安慰下你老媽,畢竟你老媽受到的打擊和輿論太大。

以我的意見是,你讓你媽先離開那個是非之地,去你工作的地方養一段時間,當然對你來講可能要出錢出力。

你老媽如果想離婚就離唄,不想離就和你老爸溝通溝通被。其實最主要的意見是你媽而不是二奶的挑釁。

先說離婚,把一段悲劇的婚姻丟開也挺不錯的,但是你可不能只管離不管照顧和溝通交流解開你老媽的心結,然後找一個合適的伴侶,這關係斷個清靜各自過各自的生活。你也許覺得你老媽很命苦,但是真正的命苦是伴侶沒有良好的溝通交流,沒有感情的獲得感與互動,沒有家庭的那種溫馨和關懷。所以感情的事情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既然搭夥過日子,就要雙方拿出誠意,在磨合中找到和諧與滿足感。

如果你老媽對你老爸還有一點點情分,而你老爸也意識到自己的罪孽,這時候就要一致對外了。小三猖狂的事情讓你老爸自己解決就行了,難道還要你老媽對陣撕逼?不過倒是可以留下一句話,這男人確實不是好東西,有二奶找上門就讓女方去法院起訴男方啊,這樣的男人確實該坐牢反省。

然後你老媽到你那裡好好養養精神,呆一個月,基本能解決的就解決了,對外宣稱自己的女兒反對離婚,自己的男人也願意重新做人,一旦表現不好,離婚不就是辦個證的事情嗎?女兒一直勸我給xx(你爸名字)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真難為女兒了。

給你老媽幾天好好想想,不是要怨天尤人的想。想一想兩人的感情,還有一點殘存么有,想一想自己以後願不願再找一個能溝通的男人,越老老伴越重要,不能再講究了,女兒也大了,是時候該為自己而活了。

離開一片小天地,擁抱新的世界和生活,在女兒的關懷下,再次重拾生活的期待和未來的和諧反而是一種更好的選擇。

這裡最累的就是女兒了,真是禍從天降啊!要說這人啊,還是要經營好自己的生活的,不然木納給誰看?湊合坑的到底是自己還是誰?好日子難道那麼難嗎?很。簡單的事情何必複雜化。


記得報警


有時候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暴力,但別犯法。跟你爸談以後你們不養他,跟小三說讓她繞著你們家人走,要不見著一次打一次。對付這種臉都不要的,就得打到她服。


跟你爸談,鬧他


你需要保護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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