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比較難定義,重婚罪屬於自訴案件,你要承擔舉證責任。比如:證明他們有固定的同居居所;證明他們長期同居; 證明他們對外以夫妻相稱等都可以,包括孩子是否對其以父母稱呼等


不一定,單憑婚外生育這一條還真不一定構成重婚罪,法律是要看有沒有一起生活或者對外行以夫妻名義。反正不是你理解的這麼簡單,建議趕緊找個專業律師,看如何能保全自己最大利益。


肯定是可以的


可以起訴,可能贏不了。

現在結婚登記聯網了,已登記結婚的人未離婚而想再登記結婚幾乎不可能,除非偽造身份。

如果不是法律上的重複婚姻關係,事實上的重複需要以夫妻名字同居。是否生小孩不是構成犯罪的要件。

與第三者偶爾發生性關係,難以被認定為重婚。

即使以夫妻關係名義同居了,你還得來證明這點,有證據嗎?


證據是關鍵,育有一子不一定就構成重婚,話說一次也有可能懷孕。


重婚罪重要的前提條件是,公開以夫妻名義長期生活、居住。並使周圍人產生信賴認為雙方是夫妻。是否生育孩子並非是構成重婚罪的要件。

如果可以證明男方與第三者對外以夫妻相稱,或經常探望,同居的事實。一般認定重婚的可能性較大。


沒有證據就沒有發言權


這女的人不行,不是捨不得你也不是對不起你而低落,是確定不了第三者願不願接她盤的焦慮。

能明目張膽不把你放在眼裡的說和第三者的話就能判斷她離婚大概率也是出軌。0和n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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