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頂樓,帶閣樓,五帶六。從閣樓出去以後有平台,就是樓頂,上面什麼都沒有,和其他家鄰居的樓頂是通著的。我想在自家屋頂建個40平左右的玻璃房,算違建嗎?有沒有安全問題?能解決嗎?如果可以建,我找到一家賣太陽能和風力相結合的發電設備商家,想用於玻璃房的採暖和通風。這樣做現實嗎?家在東北,冬天零下十七八度的氣溫,夏天最熱時零上30℃。


建議不要做。

本來這種頂樓滲漏水問題就是一大煩惱,建了東西以後會帶來防水問題的複雜化,維修更加困難,代價更大,而且固定這些建築需要破壞原有防水層,導致漏水鄰居可能來找麻煩,再投訴違建,賠償損失,拆除恢復原貌,損失就太大了。

不搭違建,做個屋頂花園也很好。但不管做花園還是建陽光房,防水都是重中之重。

專業的事情先到知乎諮詢一下,這是明智的。但各種回答都有,自然有對有錯,要保持獨立思考,避免受誤導。

大眾對防水了解太少,認知偏差太大,這是防水做不好,反覆滲漏的根源。想徹底解決防水問題,首先要從糾正認知偏差開始。

防水是世界性難題,不是想像中簡簡單單可以搞定的,隨便身邊找個隊伍,找個師傅,就能徹底解決的話,那就不是世界性難題了。以目前防水行業的整體水平,迎水面防水做一次頂五年不漏就算不錯了,達到國家標準了,其實大多數還達不到,如果是背水面防水起碼打一半折扣。

董永明:什麼也不懂,如何一勞永逸做好防水,徹底解決建築滲漏水煩惱??

zhuanlan.zhihu.com圖標

想徹底解決防水問題,可參考我主頁相關文章,免得花冤枉錢,反覆折騰不划算。


一定是違建。

玻璃房在東北不是很合適,大家的違建都是彩鋼房。

建造主要看鄰居有沒有同意,有人酸可以隨時舉報。

BUT

你違建屬於物業管理範圍,如果物業拿你沒辦法,那就可以永存了。



小區頂樓肯定不行。那是屬於整個物業的公共區域,你沒那個權利。那叫私自佔用公共資源。當然有的頂樓樓面是賣給頂樓住戶的,但也是有限制,搭點輕巧小棚沒關係,一旦大建大修肯定不行。比如你想往上加幾層,必竟房屋設高度和承載都是限的。所以你要修一定要物業和所有業主同意才行。一則影響別人的生活或者安全。二則屋面不屬於你私人的。


如果你將此情況到相關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就不算是違建。不太建議私自建,一旦被城管發現,就會有被責令要求拆除,嚴重的還得罰款


獨幢就沒問題。在小區的單元樓不行,跟物業報建基本通不過。可能需要私下打點。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