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婚姻的穩定性,這種方式很危險。

如果享受這種模式,把婚姻當做經歷,不追求婚姻的長久,並且這些關係裏的當事人都你情我願,那也ok。


怎麼能做到在有情人的條件下,做到不影響夫妻正常生活???

o,可能是咱理解的 正常 不太一樣吧


這不就是開放式婚姻麼。現代社會一種形式事實上存在的,所以道德衛道士也別槓。只要你們夫妻互相能接受,情人也能接受,那就沒問題。


如果夫妻兩人都能接受,當然可以,外人也無權置喙。

但往往結果不會太好,《致命女人》中就有一對開放式婚姻,他們彼此相愛,也允許彼此找新鮮感。

可是外面的情人相處久了,自然會影響夫妻感情,進而會影響夫妻正常生活。

因為愛情是有佔有慾的,沒有人願意分享自己的愛人。這也是賭生盜、奸生殺的原因,因為一旦愛人被共享,佔有慾、嫉妒、憤怒的刺激下,人類會產生過激行為。

所以,雙方有情人,又不影響夫妻正常生活理論上可行,實際上可行性不大。


這種開放式婚姻的前提就是請錢到位… 。並且達成一致。不然還是拉倒吧… 重新找一個不香嘛…


我老婆允許我找小姐,我不想找


在事情沒有發生的時候你可以有各種設定,但是,但是,雙方真的都有情人了,估計就是另一種結果了吧。


結婚的意義是什麼?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如果滿足不了個人需要,可以放棄婚姻!但不要褻瀆婚姻的神聖!


如果雙方都同意,且不花家裡的錢,那就沒問題


這就是個偽命題,雙方有情人,還怎麼不影響夫妻正常生活?

夫妻最本質的屬性就是互為彼此最信任的戰友,共同抵禦世界的風浪。結果各有情人,風浪一來,各找各情,各回各家,那還是夫妻嗎?


這就不正常,咋可能不影響夫妻正常生活?這樣婚姻要他幹啥


那為什麼結婚呢?談著戀愛就好啊,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後發生的兩性關係屬於通姦,嚴重了是重婚,輕一點也是男女關係混亂。

所以你結婚是為了孩子上戶口嗎?那孩子喊爸爸情人啥呢?喊媽媽的情人啥呢?畢竟沒有血緣關係,要是他們互生情愫了這個關係咋處理呢?大家一起high?

另外情人關係有贍養義務嗎?情人以後可以結婚嗎?情人結婚之後還可以再保持關係還是斷絕來往呢?情人關係存續期間這對夫妻花出去的共同財產以後和情人分手的時候可以人夫妻另一方追回嗎?這個情人慘不慘,通個奸坐牢那種?

最後情人生孩子咋算呢?我們推演一下,古代這種屬於外室子女,妾是奴隸外室連奴隸都不是,子女更是上不了檯面,沒有可以繼承什麼,但是現在人人平等私生子也是可以繼承的,誒,你孩子答應嗎?

有錢人家開放婚姻人家錢夠分,有quan人家開放婚姻人家摁的住,咱們普通人可以不把精力放在這些混亂的關係裏嗎?一生幾十年,你哪怕無兒無老撒丫子奮鬥可能都追不上別人的人生起跑線,你再在這些事情上浪費人生你還能幹成點啥。

即便你的人生不是為了有所成就就是為了精力,如此普通的你即便經歷了這些最後也是一團亂麻自己泥潭深陷不是得進去就是得潦倒,這種經歷有什麼意義,我不知道,我不能理解。


他允許我喜歡王俊凱,我不允許他有任何人!哈哈哈哈哈哈

這個問題是在考驗人民羣眾的三觀嗎?


那要看你怎麼看待夫妻關係、什麼叫正常的夫妻生活。

開放式婚姻已經脫離了傳統婚姻形式,這意味著,「常」是不可能的。所以婚姻雙方要明確自己的底線,即「咱倆的正常的夫妻生活」。

開放式婚姻最大的問題在於,如何平衡夫婦和情人之間的陪伴落差。

如果夫婦關係與情人關係對等,那麼很有可能在你痛苦的時候,你的另一半(情人或伴侶)無法及時有效地安慰與陪伴。你需要考量自己能否獨自承擔壓力。當然,你也可以立刻找新的情人撫慰。

有些開放式婚姻,會將夫婦關係擺在第一位,情人關係靠後。這時,維繫情人關係也不容易。

綜上,一段開放婚姻關係的形成與維繫,需要比傳統婚姻關係更加細緻的約定俗成。否則,是難以維繫的。

如果只想享受「眾星捧月」的權利,而不願承擔「對等包容」的義務。那麼,你趁早哪涼快呆哪去!

溫馨提示:開放式婚姻的組建,需要彼此的絕對信任。否則,對方反手告上法院,說你婚內出軌,依據我國民法,你可能會凈身出戶。


如果你真的愛她(他)就不可能會接受這個


世界上很多問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的問題!只要你們價值觀一致,只要你們願意,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但這是一個非常冒風險的事情,一不小心,你的人生就會遭遇很大挫折!

不建議你這樣做,這樣做得滿足太多條件了,目前來看,你一個都沒達到!


你說的,是那種因為利益關係而必須要結婚的夫妻嗎?如果是,這社會上還是會有的。


我不允許,忠誠第一位


前提是非常有錢……一看閱歷不夠。


不影響啥都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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