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毛姆給《 紅書》( Redbook)列過心目中十佳的世界小說,有下面這些:《湯姆瓊斯》《傲慢與偏見》《紅與黑》《高老頭》《包法利夫人》《白鯨》《呼嘯山莊》《卡拉馬佐夫兄弟》《戰爭與和平》。

要說明的是,這是毛姆的書單,而且他選的是他所在那個時代(19世紀末期)之前的小說。

這些作品有什麼特點?毛姆在《巨匠與傑作》一書里說:

他們所涉及的,都是那些人類永遠關心的話題:上帝、愛恨、死亡、金錢、野心、嫉妒、傲慢、善惡;簡言之,就是涉及那些從一開始就人所共有的激情與直覺,正因為這個緣故,一代又一代的人們都能從這些著作中發掘出適合自己的某些價值。

也就是說,好文學是寫人類永遠關心的話題的文學。

這是從內容上說的。

2

再說說《 包法利夫人》。

這是一個極其日常、瑣屑的通俗愛情故事,無論在當時還是擱現在來看,這種題材實在太平庸了,但它卻成了現代小說的起點。昆德拉評價也很高,稱「直到福樓拜的出現,小說才終於趕上了詩歌」。

這是多牛逼的事情?想想司馬遷在《史記》中創立的紀傳體,再想想畢加索的立體主義。

《 包法利夫人》的厲害之處就在於,它與前面提到的其他9部作品不同,福樓拜在文體上動了心思。

他使用了不是全知視角的第一人稱,並且多次變換敘述主體。當然,現在這種做法現在用得泛濫了,但當時福樓拜是第一人。

舉個例子,我們對比看看人物出場的兩種敘述方式。

我們在自修室上課,校長進來了,後面跟著個沒穿制服的新生,還有個校工端著張大課桌。打瞌睡的同學驚醒過來,全班起立,彷彿剛才大家都只顧用功似的。——《 包法利夫人》開頭。

每當聽見女主人急促的腳步聲,胖廚娘西爾維就會趕緊打點房客們的中飯。一般寄宿客人通常只包每月三十法郎的一頓晚飯。——巴爾扎克《高老頭》開篇第四段。

巴爾扎克用的仍然是全知視角,甚至知道每月一頓晚飯要三十法郎。他講故事的時候,故事已經發生,我們看到的只是他後來的陳述,他躲在皮影戲後面操縱著木偶。

而福樓拜呢,「我們在自修室上課,校長進來了……」這種手法,讓讀者對後面將要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講述人和讀者的故事進度條一致,並且故事正在發生當中。你感受不到福樓拜的存在。

這就是《 包法利夫人》的厲害之處。還有其他,不細說了。

因而,我們可以說,好文學是一種全新的文學。我們回顧那些開創了文學風格的作品,幾乎無一例外是好的,比如《追憶逝水年華》《神曲》。

這是從形式上說的。

3

說好文學這個話題太大,可能一時半會感受不到,那我們來看一個短的。

最近很喜歡的一篇作品是奈保爾寫的《布萊克·沃茲沃斯》(收錄於《米格爾街》)。

畢飛宇專門用一篇文章分析它的好(見《奈保爾,冰與火》)。

大約一周以後的一天下午,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我在米格爾街的拐彎處又見到了他。

他說:「我已經等你很久啦。」

我問:「賣掉詩了嗎?」他搖搖頭。他說:「我院里有棵挺好的芒果樹,是西班牙港最好的一棵。現在芒果都熟透了,紅彤彤的,果汁又多又甜。我就為這事在這兒等你,一來告訴你,二來請你去吃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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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飛宇說:

我非常喜愛這一段文字……非常家常,屬於那種生活常態的描寫…寫得相當好……反常的地方有兩處。

1,生活常識告訴我們,乞丐都是上門去找別人的,可是,沃滋沃斯這個乞丐特殊了,他犧牲了他寶貴的謀生時間,一直在那裡等待「我」。

2,乞丐的工作只有一個,向別人要吃的,這一次卻是沃滋沃斯給別人送吃的。你看,反常吧?

不要小瞧了這個反常,從這個反常開始,沃滋沃斯的身份開始變化了,他乞丐的身份開始隱去,而另一個身份,孤獨者的身份開始顯現。也就是說,沃滋沃斯由詩人+乞丐,變成了詩人+孤獨者。無論是乞丐還是孤獨者,都是需要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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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有一處,為了顯得沃滋沃斯乞丐兼詩人的身份不突兀,奈保爾先鋪墊,寫了四個有趣、奇葩的乞丐。這樣,等到沃滋沃斯出場時,他就算說自己是總統都很正常。

我們將一篇作品比作盧浮宮博物館。

想像下,現在我們置身於博物館當中,觀看那些大師的作品,達芬奇、倫勃朗、維米爾……會被它們各自的風格、內容所震撼。而達芬奇、倫勃朗、維米爾……對應到一篇作品內部,鋪墊、主題、用詞等這些各自獨立又纏繞的部分,共同構成了《布萊克·沃茲沃斯》這個。

這是從一篇作品內部觀看什麼是好文學,將作品拆成一幅幅「畫」看,它依然洋溢著優美感。

4

啰嗦說了一堆 ,好像也沒有說清楚什麼是好文學。

因為只舉了小說,有失偏頗。

我們讚揚一部非常好的小說,通常說「這是一篇史詩級的作品」。

可見,談詩歌更能理解什麼是好文學。這方面,我力有不逮,先挖個坑,日後再種上。


其實 說起好的文學 最重要的是怎樣評判好的標準。但這仍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

記得伊格爾頓在《二十世紀西方文學理論》裡面,首先提出的就是「什麼是文學」這個問題,在他時隔多年後的新書《文學事件》中 又再一次提出了這個問題。可以相見 文學本身是難以回答的。雖然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但是理論家們從另一個方面發現自己至少我們可以界定什麼不是文學。同樣,我認為這樣的思路,也可以用來界定 什麼不是好的文學。這就像是一個不斷補充的,擴容的子集。

首先 下面的回答都是沒有定論的,這些是出於個人的觀點,在自己的文學觀影響下的作答。

離時代太近的文學,不是好的文學。什麼是離時代太近呢?就是和時代亦步亦趨,昨天出了一個價值,今天這個價值下的寫作就來了。昨天出了一個「時代人物」,今天這個人物的傳記就出來了。某種程度上來說,十七年文學中的大部分,都是貼著時代太近的文學。如果不是文學專業的學生,我相信很多人沒有聽過我下面說的這些書:《暴風驟雨》、《青春之歌》、《上海的早晨》、《太陽照在桑乾河上》......這些書不能說差,但是它們絕對算不上好。離時代太近會造成什麼呢?觀察上的失焦。因為太貼近時代本身,作為作家無法去冷靜的觀察時代的整體,一葉障目非常容易出現。用我們老師的一句話來說:「太貼合這一時代的主題的文學,反而會很快被淘汰。不合時宜一時代的文學,反而讓人們看到那個時代的虛無。」所以 作家必須警惕時代最喧囂的一部分。這要求作家警惕與時代亦步亦趨,但是要做一個同時代的人。這並不是強調這個時代的主流趣味,而是被遮蔽的現象,被忽略的生活經驗,作家要表現的是不會被時代書寫的生活經驗。什麼意思呢?在《儒林外史》以前,小說或者傳奇,主要寫的是英雄傳奇,或是才子佳人,這些是時代書寫的主流,但是儒林外史寫的是什麼呢?一群削尖腦袋想進入體制內的人。這些人是那個時候的大多數,但是卻沒有人願意去寫他們。我們中國曆朝歷代的史書上有一個部分叫「儒林傳」,這是正史,都是一些體制內的成功文人,代表這個時代的成功價值與典範,而所謂外史,都是不被書寫,不值得銘記的那些人。吳敬梓寫了,《儒林外史》以經典的價值流傳下來。魯迅先生筆下的人物,在以前的小說中是不會被表現的,那是時代不屑於書寫的小人物,底層,卻是一個時代最多的人。魯迅先生寫這些人,既憐又恨,這些人都是生活中人,這是國民的劣根性,我們今天看來,仍然覺得感同身受。離這個時代最近的人,是百姓,離這個時代最遠的人,也是百姓。

所以 不表現一個時代的文學,或者說臆想、獵奇創作出來的文學,不會是好的文學。當代的網路文學,不乏有觀點犀利,文筆流暢之作,但這些不是多數,大部分網路文學表現的是 我們想看的內容,而不是我們真實的內容。我們想看的,在資本時代,在消費社會,就是主流,所以這些文學寫的,其實是再主流不過了,但是它們的價值能不能經受住時間的考驗呢?這裡就不說了。但是,我卻要舉些別的例子: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學,一時代也有一時代之流行文學。明清時代,那麼多傳奇話本,才子佳人,到今日我們知道的有多少呢?且不論已經被重寫拔高過的《西廂記》,單說當年流行的《鶯鶯傳》,如今有誰看過呢?要知道這些才子佳人,花前月下,可是和今日的霸道情深一樣受歡迎,要知道當初的英雄傳奇,揮斥方遒可和今日的浴火重生 我欲成仙一樣的大收歡迎。不論中國,放在西方,十七十八世紀流行的哥特小說,到今天還有多少讀者呢?我相信讀簡奧斯汀的人一定比讀拉德克里夫夫人的多,知道《諾桑覺寺》的人,一定比知道《尤多爾弗之謎》的人多。

當然,什麼是存粹的臆想、獵奇,這種東西同所謂的文學一樣,難以定義。但是我覺得一些基本的感受力,每個人都是會有的。至少,沒有人會覺得《變形記》裡面的甲蟲、《在流放地》裡面的機器和末日逃生文裡面的殭屍怪同是一類「幻想」。如果《動物莊園》裡面的拿破崙和《1984》裡面的老大哥被看作是存粹的臆想和獵奇,那麼我相信,一定是我完全的喪失了文學感受力。

如果說 好的文學 對於好的定義是 能夠觸動讀者感情,引發讀者思考的文學的話 那麼這個問題就仁者見仁了。但是不得不說的一點是,縱觀歷史上的經典,都符合這一標準。它們所引起的共鳴與思考,絕非一人一物之共鳴,而是一群體一時代之共鳴。所以這個可以看作是好的文學,最為基礎,也是最為廣泛的標準之一。

上面並沒有舉出太多的列子,但每一個例子我認為都是一種代表。好了,如果題主想看一些好的文學的話,我覺得有太多的書單或者說各大出版社的文集可以供你參考了。有時候閱讀很重要,但是怎麼閱讀也很重要。看一些別人讀書的經驗,對於感受文學也有很大幫助。這裡推薦一些:

勃蘭兌斯《十九世紀文學主流》,六本書,有點多,但是表述通俗易懂,可以給予讀者豐富的閱讀體驗。勃蘭兌斯的感受力真的無與倫比,既可以抓住文學作品中一脈相承的部分,又可以看到每一部作品獨到的閃光點和藝術特性,還能用特別簡潔的筆法表現出來。同時 ,它本身就是一個超級長的書單,裡面作篇章的書籍,都值得一讀。覺得長,難度,可以按自己喜歡的國家來看。我也沒讀完呀,只讀了德國和英國部分,就已經佩服得不行了。

李漁《閑情偶寄》,古典文學評論的大成。有的也不是講文學的,但是那些部分對於理解古典文學同樣不可缺少。一句話,文學是人學,凡是和人有關的,大多都與文學不可分割。

突然發現我上面都是講的小說,這可能和我自己的閱讀期待和閱讀習慣有關吧。畢竟,現在都愛看小說......哈哈哈。詩歌和詞賦的話,我接觸的不是很多,這一點我自己覺得十分不好。但是說一部我們老師十分看重的書吧:《昭明文選》。中國文脈怎麼來的,大部分都可以從中看到端倪。很難讀,真的,沒有古代漢語基礎的同學,可以不用去嘗試了。想要鍛煉古代漢語能力的寶寶們,強烈推薦《四書章句集注》,真的特別有用!只看論語部分也行,但是必須要看朱熹等人的注,這是最重點的~,可以配備《說文解字》。


有的問題難以回答的原因在於問題的問法,好比有人問什麼菜是好吃的菜,有人說甜的,有人說辣的,它沒有一個客觀標準,而你選擇了自己愛吃的那一口。


其實我們現在看文學史的發展過程,都會感覺到有一條脈絡串聯其中,其中不乏有許多名噪一時的大作家,他們的作品在當時的時代也確實堪稱優秀。但我們今天來看,卻會覺得很多作品其實也就普普通通,但看到另一些作品時,也會嘖嘖稱讚。這就涉及到一個作品生命力的問題

回到題目,什麼樣的文學是好文學——「富有生命力的文學是好文學」,具體的說,就是依然能和當今讀者產生共鳴的文學是好文學。

舉個例子,現代文學中的魯迅、老舍、巴金、胡適;都是現代文學中不可不提的人物,但今天我們看他們的文學,從魯迅先生冷峻的文字和故事中依然能感受到一股發自內心的寒意,這種文字之所以能穿越百年,是因為我們還能對它感同身受,是因為我們所生活的社會本質依然沒變,依然貪婪地渴望著人血饅頭,依然冷眼旁觀,甚至在越底層家庭中,男人還是會打女人,女人還是會打孩子,婆婆還是會折磨媳婦,所以讀他的《墳》《且介亭雜文》,我們還是會心生悲涼。

再說老舍先生,也是如此,你可以看看他的幾個短篇小說《柳家大院》、《也是三角》、《斷魂槍》、《上任》,甚至是《話劇場觀眾須知二十則 》,都能感受到共鳴,因為老舍先生所描寫的社會與現在的社會,在環境和結構上都極度相似,因此我們也並不會感到陌生。

再說巴金與胡適;胡適這個人在現代文學上也是有一席之地的,他的《兩隻蝴蝶》是中國第一首白話詩,在當時也是開天地之先河,在文學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但我們現在來看就會覺得「這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我們來看一下:

兩隻黃蝴蝶,雙雙飛上天;不知為什麼,一個忽飛還。

剩下那一隻,孤單怪可憐;也無心上天,天上太孤單。

是不是很萌?!你說這是好文學么?在當時確實是!可現在就不是了!因為它的題材已經失去了生命力,或者說它已經不符合當代讀者的審美原則了。

而巴金先生呢?他在現代文學史的地位是居於第四的(魯郭茅巴老曹),但是他的作品現在讀起來也會覺得「稚嫩」,你看他的《家》《春》《秋》激流三部曲,從內部對封建家庭集中而又深刻地描寫,撕開封建家族制度虛偽的面紗,顯露它吃人的本質,並明確揭示它「木葉黃落」的窮途末路。這在當時革命環境下當然振奮人心,當然好啊。但離開了這個背景看,我們就只會覺得「這只是一個敘事手法稚嫩的故事」。

所以說,好的文學是具有生命力的文學,諾獎的許多獲獎作品,大多也是反映社會現實,具有極強的共鳴感的作品,也就是所謂「好的文學」(近年的以及某土共御用文人就不討論了:))


可以產生共鳴的。

最近在備考,剛好有一個理論提到文學作品強烈的藝術效果產生於讀者「原欲」與作家「原欲」之間的共鳴。

「原欲」就先不提了,專業能力沒有那麼強。但可見共鳴這一因素在文學作品接受與欣賞中地位真的很高了。

至於例子嘛,這個我覺得就因人而異了,畢竟每個人的人生經歷不同,會由此產生的共鳴源頭也不同。

我個人一直很喜歡嚴歌苓的《扶桑》,可這只是一部文學作品,在我看來,算是「好文學」的一個組成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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