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嫌棄是不是不夠愛


如果換個清純可愛調皮的美女這樣做,你覺得噁心么?如果你也覺得噁心,那就不是不夠愛的問題,是你個人價值觀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不噁心,那就是你不夠愛,是你對象的問題。


不會,而且我干過這事,對方也不介意。跟大學時候的EX第一次KISS,是我在吃水果糖,然後我問他想不想吃糖,他說想,我就踮起腳,親了他,然後把糖吐進他嘴裡了,對方也很欣然的接受了。嫌棄的話也未必就是不夠愛,畢竟每個人的成長環境不同,生活衛生習慣都不同,也許TA可以為了保護你犧牲自己的生命,卻依然會嫌棄你吐口水給TA,或者她依然會不願意為你吞J,愛不應該是對行為的道德綁架。


當年嘴對嘴吃冰淇淋呢


這事兒我幹了,捂臉笑,他沒嫌棄,哈哈哈


不會,是
我ex就喜歡這麼做。所以ex了
不會啊,是。


不是戀愛關係也不會覺得噁心,只要是美女....是我太俗了嗎。前兩周約個妹子吃飯第三次見她。後來不知道什麼情況洒家就被算計了。表面一臉懵逼內定還有點小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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