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 建 論--------柳宗元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扞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歷於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余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國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唐興,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周之事迹,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迹,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制兵,謹擇守,則理平矣。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繫於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周朝實行分封制,諸侯們對周王室除了有納貢、服役和保衛的義務外。還在封地內享有行政權、司法權和軍事指揮權。

宗法制與周禮遭到破壞後,王室就失去控制各諸侯的力量,走向滅亡。

秦統一後實行郡縣制,從根本上消除了地方與中央的對立,將地方的權力都集中在中央。

……

(2019·恩施)秦始皇處於至高無上的地位,擁有絕對的權力,國家重大事務全都由他決定。他在地方行政管理體制上的重大變革是推行郡縣制。

(2019·孝感)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先後設立了40多個郡,郡下設縣,由中央直接進行管轄。該措施的主要作用是直接有效地控制地方。

(2013·宜昌)毛澤東有詩云:「勸君少罵秦始皇……百代都行秦政法。」「秦政法」中有一項重要舉措是郡縣制。

「縣」作為我國地方行政建制,最早出現於東周(戰國、先秦)。

公元前350年,商鞅在秦國主持變法,內容中有一條就是普遍推行縣制。他把全國合併為41個縣,縣的長官稱縣令,由國君直接任免。

……

分封制——郡縣制——郡國並行制——行省制

禪讓制——世卿世祿制——軍功爵制——察舉制----徵辟制——九品中正制——科舉制

……

與分封制相適應,商周的官員選拔採用「世卿世祿制」。三代(夏商周)時期治理國家的統治者是貴族,……從諸侯到士,根據出身的高低貴賤來兼任政府職務,世代為官。

春秋時期,隨著兼并戰爭的進行,秦、楚等國都在新佔領的地方上設立縣和郡,作為新的行政建制。一般縣在中心區域,郡在邊遠地區。郡縣的長官,不再是世襲領主,而是由君主委派官員直接管理。郡縣長官由君主任免,對君主負責,成為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取代貴族領主的職業官僚。


分封≈分散式系統,郡縣≈中心計算機(集總)系統。後者集中資源干大事,也易壞事,中心節點宕機,整個系統就得重啟;中心系統比較僵化,一治一亂、一亂一治往複循環內卷,不易進化;分散式系統整體效率低局部效率高,靈活易變,初期弱逼,只要不死,攢夠資本了後勁十足。


商代至秦代,華夏人的地盤不斷擴張。秦代的疆土,已經和宋朝相差無幾,也和明清時的漢族土地相差無幾。戰國時趙武靈王力敵匈奴。漢時,裝備精良的漢軍在西域以一當十。可漢朝以後的第一個千年,北方淪於外族數百年,第二個千年,北方淪落外族時間翻了幾倍,甚至乾脆全國淪於外族。民族精神萎靡,戰鬥力腐化而低下。中華帝國在晚期時,非但疆土沒有拓展,對外戰爭往往面對小國時都窘迫,比如對戰吐魯番、越南和緬甸時。社會壓抑,發展停滯,精神和文化麻木衰弱,荒誕的故事不斷上演,早期的銳意進取和豪情朝氣統統不見,這是為什麼呢?

自秦漢以來,郡縣制替代分封制。它像一劑毒藥,腐蝕著帝國,同時也慢慢腐蝕著民族。郡縣制的弱點在於,首先,風險過於集中,抗打擊性和對抗異常狀態的能力太差。只要中央出了問題,便天下大亂。而作為中央的朝廷和皇室,無法保證不出現權臣、幼主、昏君、宦官和後戚。秦朝兩世而亡,後世朝代就算時間長的,也遠不及三代時代的一半,原因即源於此。每逢亂世,舉國遍地烽火,大部分人口被消滅,生靈塗炭。建築、書籍、技術、舞蹈和音樂等等,大量被毀和失傳。西漢時代,一個王莽就把西漢滅了,亂了天下。而西周犬戎入侵,只失了關內一小塊,可北宋一被入侵,就失了半邊天下。因為分封下各個封國有一定的獨立性,不會受到周幽王昏聵影響。但如果是唐宋明清這樣的,皇帝昏聵就會舉國潰爛。

更嚴重的是,在郡縣制下,吏治、文化、民風和民族精神會出問題並腐化衰敗。分封制下,諸侯各家管各家的,不好好管的話自己的封國就會衰敗,存在問題的文化會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所以競爭之下精神向上,而錯誤的文化和法制規章則在競爭中被淘汰。分封制下君民有共同利益,封國衰敗,百姓和君主都會受到傷害。郡縣制下,官吏只要糊弄好上級就行,反正做得再好管轄地也不是自己的。官吏不愛惜百姓,百姓不愛戴官吏和朝廷國家。而帝國面積龐大,一朝皇帝的昏庸導致的問題往往積累到下一代甚至隔代才爆發,缺乏競爭的局面下皇帝沒有壓力和動力。全國繁多的事務也常常超出皇帝的眼力和精力。於皇室來說,沒有了外部對手,剩下的對手就基本上只有臣民與百姓了。所以一直用愚民政策和奴化政策來削弱百姓,但國家的人才和兵將都來自於人民,長久下去,國家和民族自然衰敗。如果在分封制下,這種錯誤的做法後面一定會在競爭壓力下被取消或者被淘汰。可郡縣制下,這種錯誤會一直延續。國人習慣於內鬥,也源於缺乏外部競爭。

自秦漢以來,朝廷和皇帝的權力不斷加強,但卻防止不了腐爛從中心開始。權臣、宦官、後戚,以及昏庸或年幼的皇帝,從中心腐化和瓦解帝國,同時因為缺乏競爭,這種腐化只會一步步加深,而得不到反饋和糾正,直到帝國陷入亂世。皇朝一代又一代在舊制上修修補補,但從來沒有解決問題。而夏商周三代,封國之間,朝廷與封國之間,存在競爭和隔閡,不利的東西會被淘汰,風險會被隔開而不容易影響全國。後世始終學不會這點,就算是晉代這樣吸取曹魏教訓的,部分採用了分封制。但其設計中朝廷和封王一體,宗室王可以出鎮和參政。朝廷很容易殺掉封王,封王也很容干涉朝廷。雞蛋還是在一個籃子里。晉代的初始設計者簡單的希望利用封王來糾正朝廷的錯誤,可封王和朝廷,哪方都可能出問題,本應該讓它們互相給予壓力,在競爭中維持帝國的良性發展,而不是一點內政就相互干涉。

作為皇帝,不能指望後世皇帝都很賢明,但可以建立制度讓昏庸皇帝的影響小一點。也不能指望封王不同室操戈,但可以建立制度讓反叛的代價高一點,使得除非權臣篡位否則封王難以起兵造反。實在朝廷不保,也可以盡量讓新皇帝從自家宗室里出,並且動蕩越小越好。

在一個系統里,錯誤可能出現在任何一個部分。有可能是皇帝,有可能是後戚,有可能是權臣,有可能宦官,也有可能是諸侯。而正面力量也可能出現在以上任何一個部分。正確的做法是讓封國和朝廷在統一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獨立性,然後通過競爭來淘汰其中的錯誤部分。而朝廷可以將精力放在內部和全局上,而非地方性的細碎瑣事上。不利的做法,自然有地方領主負責處理,地方領主處理得不好,自然有競爭去淘汰它。而不是說讓精力才能和德行有限的皇帝去管理全國大小事務,自私的上級官員再去管理自私的下級官員,那樣昏君和瞞上欺下的官吏是早晚會出現的。

有人說後世分封會出現分裂或者亂局。注意,分封不等於分裂,分封制朝廷失敗才可能會出現分裂。若郡縣制朝廷出現失敗,會出現整個天下的失敗和混亂,其中不乏分裂。相比之下,分封的失敗,有三代之間的短時朝代交替,也有造成春秋戰國這樣長久亂局的失敗,前者自不用說,就算是後者,造成的損失恐怕也比郡縣制改朝換代的損失更小。春秋戰國戰爭頻繁,但戰爭局限於小範圍。從整個國家層面上看,沒有造成全局性的損失,相反,春秋戰國時期文化、經濟、技術、人口等方面蓬勃發展。而後世郡縣制失敗,全國動蕩,覆巢之下沒有完卵。春秋戰國列國稱霸,戰爭頻繁,其原因和結果還是指向統一,這是野心、文化中的認同和天下的概念造成的。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後一句緣因於此。至於說亂局,七國之亂是漢庭違背祖制和公理,採用削藩策略造成的,西晉的亂局是晉內部先亂,而封國和中央沒有軍政上的隔絕造成的,明初的問題是幼稚的皇帝用了削藩策略,而早先的功臣都被剷除的後果。沒有哪個是分封制本身的問題。而即便參考這些案例,也可以看出來,郡縣制和分封制哪個出現問題後後果更嚴重。是成功平叛或皇帝換個自家人問題大(七國之亂和靖難之役對比),還是全國動蕩(西漢王莽之亂、東漢董卓之亂,明末之亂)問題大?(晉代的亂是皇室先亂,不能算到分封制本身,只能算具體分封手法,以及皇室內部的問題上,即使沒有分封制,皇室亂掉在郡縣制下也會造成全國動蕩 )

仔細分析可以看出,分封失敗的嚴重性與可能性都較郡縣失敗低。分封原本是一個有活力但同時又相當穩定的狀態,因為多方的競爭和平衡。史上郡縣分封雙軌制失敗的根源不在分封,而在於皇室的設計和措施不當。一方諸侯想要造反,即便它選擇了一個良好的時機,比如皇位交替,它所面臨的挑戰也依然不只是實力上的差距,內部的齊心,它還要面對其它諸侯的反對,面對其它諸侯的圍攻和出兵後腹背受敵。但七國之亂和靖難之役,削藩令成功的讓諸侯利益一致,讓原本寸步難行的反叛諸侯沒了後顧之憂。一個諸侯想要通過反叛取代天子的實際難度,參考一下東周。儘管東周已經名存實亡,分封失敗天子實力喪失,可各個野心勃勃的諸侯卻沒有誰替代死而不僵的東周。再分析八王之亂。站在上帝視角,可以知道諸侯起兵的結果和內幕,知道諸侯起兵是否是反叛。但站在時人的角度,並不知曉它是否是真的幫助朝廷,比如清呂后勢力,還是說想造反。如果設計中諸侯干政是合法的,有這個權力,那麼諸侯反叛的難度就大大降低了,而皇室內亂勾結諸侯,更是給了諸侯反叛莫大的便利。(便利多大,可參考郡縣制下東漢末董卓進京,以及北魏的滅亡)所以說,八王之亂的根源在於設計和皇室的內亂,不在分封。

在使用郡縣制後,帝國的擴張停滯了,亂世的頻率和危害增加了,民族國家滅亡而處於外族佔領的時間增加了,連民族精神、民族文化也衰敗了。到了後期,可以說是人民麻木愚昧,任外族宰割虐殺的狀態。政權都有興衰,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兩千年的政權興衰的情況在郡縣制引入後發生了變化,並且,超越政權交替之上,整個民族也衰敗了。清朝與緬甸、越南開戰的時間是康乾盛世,明朝與越南開戰的時間是明成祖時代,明朝與吐魯番開戰的時間是16世紀初年,越南入寇宋朝血洗數州是11世紀,都不是朝廷衰微的時候。中華帝國在起跑線上贏了,憑藉廣闊的沖積平原,有著其它國家難以匹敵的人口優勢和土地優勢,但後世卻這般衰弱,其原因應當深思。資源有限、位置有限,有人的地方就有爭鬥,但有的爭鬥是良性爭鬥,比如爭政績,爭軍功。有的爭鬥則是有害無利,比如牛李之爭。郡縣制把爭鬥導向了內鬥,導向了劣勝優汰的爭鬥,導向了有害的爭鬥。

郡縣制的負面影響,是時間越久越嚴重,國家越大越嚴重,地方越弱越嚴重。兩千年官制,可以說是一個死結。時間久了官吏勾結尾大不掉,為此將原有機構削弱乃至廢除,將秘書機構和臨時機構抬高乃至取代,甚至機構外另設機構。等新機構尾大不掉後,又試圖再循環一遍。這種死結,其根本原因在於皇帝無法做好壓力源的身份。郡縣制下朝廷的腐爛,也常常是緣於郡縣制下朝廷缺乏反饋,缺乏壓力及驅動力。而分封制下各方能互相給予壓力和驅動力。有人說分封制下諸侯容易反叛,但朝廷的資本較地方諸侯高出十倍。倘若這種情況下朝廷能被單個諸侯擊敗,或者被天下諸侯群起攻之的話,說明朝廷已經存在問題,甚至病入膏肓了,這種狀態的朝廷,換在郡縣制下,早給滅掉十回八回。

有人以為郡縣制一定就能統一力量。這也是錯誤的。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用郡縣制,但內部出現內鬥或混亂,也可能力量分裂。比如牛李之爭,宦官後戚相爭,王安石變法帶來的朝堂分裂,都是典型的例子。郡縣制雖然很容易將力量統帥向一個方向,但其力量一方面很容易因為內鬥和組織問題而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如果方向錯了,下面的人再努力再有才能也沒有用。當面臨變局需要變化時,郡縣制因為缺乏壓力、對比和鍛煉,往往面臨內部的轉變困難。而分封制天子下有諸侯,諸侯下有卿有大夫,各級分封都受到競爭壓力的驅動,都能發揮自身的能動性,去迅速的做出選擇,其中正確的選擇會使得封建主擁有競爭優勢,並被效仿。分封制下上級良好的決策除了直接驅使外往往還應當能夠通過競爭壓力和各級追求去驅動下級,有更多誘導成分。郡縣制的驅動更多是通過組織和賞罰去直接驅動下級,偏向於趨使。後者的驅動表面上簡單,實際上不合下級利益時下級常常會採取隱瞞和各種對抗方式,無法做到長久的有效。

戰國時代列國多有變法。商鞅之法如果作為小國臨時性的戰時制度,短時間內若有明君坐鎮,對國家耕戰是有幫助的。但長時間使用,卻必成禍患。比如輕罪重罰制度,使得犯法者一不做二不休。職務連坐在內的連坐制,導致官吏能隱瞞的時候隱瞞問題,出現叛亂時一人的叛變升級為一群人反叛。秦一統天下後,耕戰已無意義,但李斯和秦始皇卻變本加厲。於是後來沒有壓力的秦二世和趙高胡作非為,而李斯則順勢獻《行督責書》,鼓勵秦二世縱情享樂,嚴刑峻法。朝廷混亂了,秦律和郡縣制把風險擴大到全國,並升級為連續不斷的叛亂。

秦代以前,君主面對賢才可以對坐在一起,拜其為師。秦朝以後,人才變成了奴才,民間兵器和書籍都不得保留,郡縣城牆也下令拆除。雖然商鞅變法以驅使民眾耕戰為主要目標,但這種削弱國家吸引力和根基力量的做法,在戰國時代秦國還不怎麼敢做,因為要是在戰國這種競爭過分強烈的分裂局面下,其君主和國家早給滅了,放在西周這種良性競爭的封建局面下也持續不了多久。可是,在幾乎完全沒有外部壓力和競爭的情況下,這類愚民政策和奴化政策在帝國時代能一直持續下去。長久以後,自然會文武人才凋零,遊俠義士不復存在,民族精神衰敗。

三代的王朝交替,是一方領主帶著同盟向天下共主挑戰,短暫的戰爭後,為了同盟的各方利益,需要採取分封制。秦國一統天下,是靠著自己一國的力量,沒有同盟者,所以能夠施行郡縣制。春秋戰國,歷時長久,因為各方力量均衡,又缺乏共同利益,所以天下遲遲無法達成一致。戰國後期,秦國吞併巴蜀,實力大增。而三晉分立,力量分裂。燕國和趙國、齊國有利益衝突。齊國北接燕國,南接楚國,發展空間有限,又和三晉有利益衝突。楚國與齊國有衝突,原本和秦國交好,而懷王襄王又昏聵。秦國攻擊三晉,於燕齊也有部分間接利益。因此,六國無法團結起來對抗秦國。秦國滅六國後採用郡縣制,削弱了地方力量。楚漢相爭後,地方力量被進一步削弱。雖然劉邦早年因為韓信等人有一定的獨立勢力,被迫採用了分封制和郡縣制並立的制度,但經歷後來剷除異姓王,以及景帝武帝時的削藩,終究天下全部採用郡縣制。於是後世若朝廷亂則天下亂,面臨外族入侵時,地方上任人宰割。文化單一而缺乏競爭,原本意在驅使民眾耕戰但戰國時不方便使用的弱民方法被變本加厲的用來驅使民眾成為無反抗力的奴才而得不到糾正,導致後世的民族精神衰落,為國為君的賢臣在內鬥中被淘汰,士人若有才有德反處劣勢,阿諛奉承、欺上瞞下的奴才成了後世主導。商鞅李斯改變了後世國人的氣質和精神,使之愚昧麻木,保守好內鬥好面子,卻沒有獨立的人格。

商鞅身懷帝道、王道和霸道三策來見秦王,唯獨其中下策霸道被秦王相中。商鞅李斯的這套東西,短期像磕了葯,若正好遇上賢明君主的時候,優點能夠放大,可遇上昏君的時候,缺點也會放大。而長期下去,皇帝沒有動力,國內沒有良性競爭,如同慢性自殺。商鞅作繭自縛,被他自己的法令所殺。李斯被掌握權力的趙高所殺。而秦國也在短短几年內大廈傾頹天下大亂。這些不只是他們自己的命運,也是後世兩千年士子和國家命運的預言。一代代的士子在昏君佞臣面前欲哭無淚,甚至被權臣宦官謀殺而毫無辦法。一代代的皇朝轟然倒塌,生靈塗炭。如果是在先秦,昏君佞臣當道,大不了去別的封國混,昏君佞臣早晚自作自受。可後世的郡縣制讓昏君佞臣缺乏制約,也讓天下只有朝廷有能動性,讓天下成了鐵索連船,讓天下成了劣勝優汰的泥塘。千年來的帝國就這樣被外族征服,並陷入衰敗和災難中。

附:

1、《通鑒》卷七, 始皇帝下二十六年。丞相綰等言:「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無以鎮之。請立諸子。」始皇下其議。廷尉斯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論: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相攻擊如仇讎,周天子弗能禁止。這是因為東周周天子力量衰微,不是分封制的鍋啊。倘若在郡縣制下,天子力量衰微,是會天下大亂並給取而代之的。

2、公孫鞅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衛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躂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3、本文無關儒學,但有人喜歡胡亂聯繫,筆者倒覺得順便簡單的談談儒家也未嘗不可。筆者的看法是,儒家同樣產生了負面影響,但不同之處除了嚴重程度以外,儒家的負面影響更多是結合其它因素後產生的。儒家源於西周禮制,原本的最終對象主要是分封制下各級封建主,是一種偏於理想化的檯面上的學說。但後世用來科舉,用來傳給郡縣制下的讀書人,用來當作全國的信仰。這種脫離實際和原本背景的學說,上不能治國平天下,不能謀事謀位,下不能修身齊家,甚至連安身立命也做不到。儒學沒有教會思維,也沒有教會正確的原則。信的人不明白世間基本的道理,不明白虛實輕重。打著仁義的口號卻做了助紂為虐的事。而虛偽的人更是借其名義行為不軌構陷傾軋。儒家如果在分封制下,倒可能發揮點正面作用,並在競爭中有正向改進的可能。但在郡縣制下,只能被當作思想鉗制工具,並加深郡縣制的弊病。領主圍繞封地轉,而官吏卻圍繞官位轉分封制下一方領主,會面臨引領一方領地風氣的問題。郡縣制下一名官吏,需要面臨權力和官級升降的問題。孔曰成仁孟曰取義,若在西周這樣的背景下,一個封地貴族仁義,對外能讓其它勢力支持,對內可以提升威望,改善封地風氣和秩序,助其自身和其族獲得益處和競爭優勢。但在郡縣制下行仁義,常為取禍之道。可以說,郡縣制時代儒家不合時宜,適得其反浪費資源,並進一步加劇了劣勝優汰現象。郡縣制下勢力在一家之下,權力和面子才能帶來他人的順從。各類學說里,將集體和個人對立,將天性和聖人對立的學說,都是淺薄無知的。另外,有些人提到土地兼并問題的影響,這是個偽命題,不值得一談。

合理的分封制原則:容易管轄的土地為直轄領土,不容易直接管轄但是很重要的土地設立藩鎮,不容易管轄又不重要的土地分封。


減少了割據一方的霸主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皇權

推動了中華民族文化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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