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回答提供可參考的癥狀表現,如果沒有確診。千萬不要自己嚇自己。

如果具體真的覺得自己問題異常或無法判斷,並且癥狀持續2周以上,建議及時尋求醫院或心理諮詢師的幫助!這才是最有效,最靠譜的鑒定自己患抑鬱症的方法。


樓主給的信息量太少,很難判斷是否為抑鬱症的癥狀。

抑鬱症患者確實會感受不到快樂,而有些抑鬱患者則是有時候才感受到低落並感受不到快樂,甚至還有一些具備抑鬱癥狀的雙相障礙患者,他們時而抑鬱感受不到快樂,時而卻興奮又狂躁。

與此同時,同樣的,正常人也會有感受不到快樂,感覺低落的時候。

因此!首先我們必須認識到的是,感受到抑鬱情緒 ≠ 抑鬱症癥狀!兩者是有本質上的差別的,而判斷抑鬱症也不是單單從一兩個方面就能判斷得出的。


實際上,每一個人在生活中都感到過哀傷、沮喪、悲觀甚至是絕望。抑鬱情緒本身不足以使心境障礙即所謂的抑鬱症的診斷成立。與此相反,在遇到可悲傷的事件時,如果沒能感到抑鬱,反而可能存在問題。只要在遭遇令我們感到悲哀的生活事件後能夠儘快地從抑鬱狀態中走出來,生活沒有受到過度的困擾,那就不需要尋求干預。

情緒本身並沒有正常或異常之分,可以說,抑鬱、焦慮、恐懼等情緒是負性的,高興等情緒是正性的。但不能就此認為負性情緒就是異常的。抑鬱本身的體驗是不愉快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就是異常的。就像疼痛,固然是令人痛苦的,但也是對人的一種保護性措施。人如果沒有了疼痛感,則很容易在受傷害時不能及時採取保護性反應。同樣,抑鬱本身也有積極的作用。綜合目前的一些研究,抑鬱的積極作用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①輕度的抑鬱從長期來看有適應性的功能;②抑鬱可以使人面對一些平常試圖避開的思考和感受。

因此,抑鬱應該和其他負性情緒一樣,是從正常到異常的一個連續體,而且在正常和異常之間並沒有絕對的界限。大體上當抑鬱達到了某一特定的嚴重程度,嚴重影響到了人的正常生活和社會功能時,我們說這是異常的,需要治療的。但這種界限有時連有經驗的精神科醫師和臨床心理學家也不能完全區分清楚。科學和嚴格的區分需要臨床醫生通過臨床觀察、病史採集、精神檢查,根據統一的診斷標準才能做出。即使是這樣,有時也還不能得到肯定的判斷。【所以不建議對照自查!如果實在感覺自身有問題,及時尋求醫院或心理諮詢師的幫助!!】

那麼,什麼樣的抑鬱是正常的抑鬱呢?通常我們認為經歷了近期的應激後出現的抑鬱(如遭受挫折,居喪反應等)被視為是一種適應性的反應,大多情況下,這種抑鬱能在短期內自行緩解,因此不需要尋求專業的治療。下面具體討論一些較輕微的正常抑鬱:

(1)哀傷(grief)

通常被視為人失去所愛的人後所經歷的心理歷程。其他形式的喪失,如地位的喪失、分居或離婚、經濟的損失、失戀、退休、第一次離家、失去友誼,甚至包括寵物的走失也會使人產生類似的情緒。

不管是由於以上什麼原因,這些事件通常都會引起當事人一段時間的悲傷期。在這段時間內,他對外界發生的事情失去了興趣,藉此避免再度受到傷害的可能。與此同時,他往往會沉浸於對美好過去的回憶中。最初自然會很痛苦,但在這些回憶不斷重複後,將會漸漸失去引發痛苦的能力,這就是一種反應消除的歷程。

弗洛伊德在1917年發表的論文「悲傷和憂鬱」中,對哀傷和抑鬱進行了區分,他認為前者是對喪失的正常的和有意識的反應;而後者則被假定是由於把對所失去的人的無意識的矛盾和敵對情感轉向自己的結果(Alloy, et al, 1996)。在典型的案例中,經過幾周或幾個月不定的時期後,個體對外界的反應能力逐漸恢復,哀傷減退,重新恢復對生活的樂趣。一般認為居喪反應在半年到一年內可以完成。如果哀傷的癥狀持續超過一年,則應尋求專業治療。

(2)其他正常的心境變化

另有一些情景也可能引起抑鬱的感覺,如有些母親(甚至是父親)在嬰兒出生後出現產後抑鬱反應(postpartum depressive reaction)。有研究者指出,有50%的女性在嬰兒出生後曾體驗到至少是輕微的抑鬱發作,其中10%出現嚴重的抑鬱反應。研究者認為,懷孕和分娩過程後激素的重新調整是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但心理因素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它可能反映了長期的預期及努力後的一種失望,或是作為父母的個人對嬰兒的預期沒有包括某些現實的層面,如對嬰兒的照料、嬰兒對母親的依賴等,因而導致了抑鬱。

但並不是所有的產後抑鬱反應都是正常的。如上所述,有10%的產婦會出現嚴重的抑鬱反應,這時應被診斷為產後抑鬱症,並應予以積極的治療。


那抑鬱症是什麼呢?

經歷了一次或多次的抑鬱發作,期間沒有躁狂發作,被稱為抑鬱症,它也被稱之為單相障礙(unipolar disorder)。這種疾病是最嚴重的心理障礙之一。它的發病率很高,在美國,一年中任何一個月,其男性發病率為4%,女性為6%,其終生患病率大約是17%(Blazer,et al,1994)。抑鬱症的另一個特點是容易複發,大約80%的病人(包括抑鬱症、惡劣心境和環性心境障礙)會在經歷了第一次發作的一年內經歷第二次發作;大約15%的抑鬱症會轉為慢性,即病程長逾2年(Lara Kline轉引自 Acocella1996)。在被送進精神病院住院治療的病人中,抑鬱症僅次於精神分裂症,排在第二位。

獨居和離婚的人對抑鬱症具有更高的易患性,而女性的抑鬱症患病率較男性要高1.5~3倍。研究者用從激素差異到婦女的社會角色的改變來試圖解釋這種現象。其中一種理論認為,差異的原因在於男性與女性對抑鬱心境的反應不同。Nolen-Heokse-ma認為,當女性情緒低落時,她們趨向於關注自己的抑鬱情緒,思考為什麼自己會抑鬱,抑鬱會怎樣發展。而男性則採取相反的方式,他們會試圖轉移自己的注意力。有證據表明,對抑鬱癥狀的關注會延長病程,而忽視它則會減輕抑鬱,因此女性會出現更長、更嚴重的抑鬱(Alloy, et al, 1996)。

人們曾經認為抑鬱症的易患性與年齡有關中年人和老人是高發人群。現在看來,易患性最高的人群是青年人。抑鬱症的女性高發期是15~19歲,男性是25~29歲。(Burke, et al, 1990),並且在人生的每一階段都會發生抑鬱症,甚至包括嬰兒期。

抑鬱發作的特徵性表現:

(1)抑鬱心境(depressed mood)。幾乎所有的抑鬱症發作病人都報告有某種程度上的不快,從輕度的抑鬱到極度的無助感。這種抑鬱感被人們描述為完全的絕望、孤獨感或只是厭倦。輕度的抑鬱者時常哭泣,更嚴重的會說他們想哭卻哭不出來。嚴重的抑鬱者通常認為他們的情況已不可逆轉,既無法自救,別人也不能幫助他們

(2)在平常的活動中喪失興趣和樂趣。除了抑鬱心境外,最常見的抑鬱症發作癥狀是喪失興趣,即快感缺乏(anhedonia)。無論這個人以前喜歡幹什麼:做家務、打牌、旅遊,現在覺得什麼都沒有意思了:食物不再可口,性生活不再有樂趣,也不再想和朋友聊天。嚴重的抑鬱症患者會處於一種完全的願望麻痹狀態——甚至早上不能起床。

(3)食慾紊亂(disturbance of appetite)。許多抑鬱症患者的食慾很差,體重減輕;而另一些則食慾增加,體重增加。無論體重怎樣變化,增加還是減少,這種變化會在每次抑鬱發作時出現

(4)睡眠紊亂(sleep disturbance)失眠也是抑鬱症的一個顯著的特徵。早醒後不再能重新入睡是最常見的,也有人表現為入睡困難或整個夜晚中不斷醒來。但和進食障礙一樣,睡眠紊亂有時是睡得過多,這種病人可以每天睡15小時以上。

(5)精神運動性遲緩或激越(psychomotor retardation or agitation)。在遲緩性抑鬱中,病人看起來非常的疲乏,姿勢經常是停滯的,運動緩慢而審慎,說話聲音低沉、猶豫不決,在回答提問前有長時間的停頓。激越性抑鬱則以完全相反的方式表現出來,這類病人不斷地活動,不知體息,不停書寫,走來走去,不斷呻吟。

(6)精力減退(loss of energy)。抑鬱症患者的動機減退,通常伴有明顯的精力水平的降低。儘管什麼事都沒有干,他們還是整天感到十分疲倦

(7)無價值感和內疚感(feeling of worthlessness and guilt)。抑鬱症患者常把自已看得一無是處,智力、外貌、人緣、能力等一無可取之處。這種無價值感常伴有深刻的內疚感。抑鬱症患者看起來似乎在拚命地尋找自己做錯事的證據,如果他們的孩子學習有問題或車胎沒氣了,抑鬱患者都會認為這是自己的錯誤所導致的。

(8)思維困難( difficult in thinking)。在抑鬱狀態下,心理過程和生理過程一樣通常會減慢,抑鬱建患者總是猶豫不決,他們常報告說思考困難,不能集中注意力,記憶力減退,越是困難的、需要全神貫注的心理操作,他們越難完成

(9)欲死亡或自殺的想法(recurrent thoughts of death or suicide),抑鬱症患者總是反覆想到自殺。他們總是說,如果自己死了就解脫了,並且這樣對大家都好。事實上的確有一些抑鬱病人這樣做了,他們最終選擇了自殺。

(10)其他的抑鬱發作癥狀。抑鬱症患者還可能出現妄想和幻覺等精神病性癥狀,其內容是與心境相協調的,且總在抑鬱存在一段時期後才出現,並先於抑鬱心情顯著好轉前消失,兒童抑鬱症患兒常表現為主述軀體痛苦,如頭痛和胃痛;而老年人的抑鬱常表現為注意力不集中和抱怨記憶力減退。文化對抑鬱癥狀的表現也有著影響,在中國文化中,疼痛、疲勞和衰弱的主訴較為普遍。

在不同的年齡期,抑鬱症臨床癥狀也有所不同:在嬰兒期,抑鬱症最常見的不進食;稍大的兒童則表現為冷漠和不活躍,或者表現為嚴重的分離性焦慮——孩子嚴重依賴父母,拒絕長時間離開父母以致不能上學,受死亡或對父母死亡的恐懼所困擾;在青少年中,最常見的癥狀是惱怒、違拗、停止對感到自已受忽視和不被理解或欣賞的抱怨,可能出現反社會和藥物濫用的行為。也就是說,青少年中常見的問題在抑鬱病人身上更加嚴重了。老年人的抑鬱癥狀主要表現為缺乏快感和動機,表達出無望感以及精神運動性遲緩或激越,也可能伴有幻覺和妄想

當一個病人的臨床癥狀符合了抑鬱發作的臨床診斷標準後,根據其癥狀的嚴重程度、是否伴有精神病性癥狀、抑鬱發作的次數、社會功能的損害程度,可以進一步做出不同的抑鬱症的診斷。


附 ICD、DSM、CCMD診斷標準

目前國際上對於精神疾病的診斷主要是:國際疾病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我國結合國情制定了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hinese Classification and Diagnostic Criteria of Mental Disorders)。

1. ICD-11 診斷標準

?輕度:

抑鬱發作的任何癥狀均不嚴重;患者經常感到痛苦,其個人、家庭、社交、學習、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發揮存在一定困難;發作期間無妄想或幻覺。?中度,不伴隨精神病癥狀:存在數條明顯的抑鬱發作癥狀,或存在大量程度較輕的抑鬱癥狀;在通常情況下,患者的個人、家庭、社交、學習、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顯著受損;

發作期間無妄想或幻覺。

?中度,伴隨精神病癥狀:存在數條明顯的抑鬱發作癥狀,或存在大量程度較輕的抑鬱癥狀;在通常情況下,患者的個人、家庭、社交、學習、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顯著受損;發作期間存在妄想或幻覺。?重度,不伴隨精神病癥狀:存在較多明顯的抑鬱發作癥狀,或多數抑鬱癥狀達到顯著程度,或存在少量嚴重抑鬱癥狀;患者功能水平極度受限,無法履行個人、家庭、社交、學習、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發作期間無妄想或幻覺。?重度,伴隨精神病癥狀:存在較多明顯的抑鬱發作癥狀,或多數抑鬱癥狀達到顯著程度,或存在少量嚴重抑鬱癥狀;

患者功能水平極度受限,無法履行個人、家庭、社交、學習、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發作期間存在妄想或幻覺。

2. DSM-V 診斷標準

A. 在連續的2周內有5(或更多)項下述癥狀,並且是原有功能的改變;其中至少有一項癥狀是(1)心境抑鬱(2)對活動失去興趣或愉快感

註:不包括顯然由於軀體情況所致的癥狀。(1)幾乎每天,大部分時間心境抑鬱,可由主觀體驗(如感覺悲傷或空虛,無望)或他人觀察到(如流淚)(註:在兒童及青少年可表現為易激惹)(2)幾乎每天大部分時間對所有的或幾乎所有的活動的興趣或愉快感顯著減低(主觀體驗或他人觀察到)。(3)沒有節食時體重明顯下降,或體重明顯增加(如一個月內體重變化超過5%);或幾乎每天有食慾減退或增加。(註:兒童要考慮體重沒有得到預期增加的情況)(4)幾乎每天都有失眠或睡眠過多。(5)幾乎每夭都有精神運動性激越或遲滯(不僅主觀感到坐立不安或遲滯,而且他人能觀察到)。(6)幾乎每天都感到疲倦或缺乏精力。(7)幾乎每天都感到自己無用,或有不恰當的或過分的內疚(可達到罪惡妄想的程度;不僅是為忠病而自責或內疚)。(8)幾乎每天都有思維能力或注薏集中能力減退,或者猶豫不決(主觀體驗或他人觀察到)。(9)反覆出現死的想法,(不只是怕死)、反覆出現自殺意念但無特定的計劃,或有自殺未遂,或有特定的自殺計劃。

B. 癥狀引起具有臨床意義,或社交、職業及其他重要功能的損害。

C. 此障礙並非由於物質的使用或軀體情況的直接生理效應所造成註:標準A-C代表一次抑鬱發作註:對於重大喪失的反應(如喪親、經濟損失、自然災害、嚴重的疾病或殘疾)可能包括標準。A中提到的極度悲傷、對喪失的思緒反芻、失眠、食欲不振、體重減輕,類似一次抑鬱發作。雖然這些癥狀可以理解或被認為是對重大喪失做出的適當反應,但在此適當反應之外是否存在抑鬱發作仍需慎重考慮。診斷必須基於臨床決策實踐,而後者須建立在個人經歷及所處文化環境中面對喪失時痛苦表達模式基礎之上。D抑鬱發作不能用分裂情感性障礙、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譜系、妄想性障礙、其他特定和非特定精神分裂症譜系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來解釋。E從未出現躁狂發作或輕躁狂發作。註:若所有的躁狂樣發作、輕躁狂樣發作由物質或其他軀體情況的生理效應所致,不適用此排除標準。

3. CCMD-3 診斷標準

抑鬱發作

?診斷標準:抑鬱發作以心境低落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甚至發生木僵。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某些病例的焦慮與運動性激越很顯著。?癥狀標準:以心境低落為主,並至少有下列4項:

(1)興趣喪失、無愉快感;

(2)精力減退或疲乏感;(3)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越;(4)自我評價過低、自責,或有內疚感;(5)聯想困難或自覺思考能力下降;(6)反覆出現想死的念頭或有自殺、自傷行為;(7)睡眠障礙,如失眠、早醒,或睡眠過多;(8)食慾降低或體重明顯減輕;(9)性慾減退。?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受損,給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後果。

?病程標準:

(1)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2周。(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癥狀,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診斷。若同時符合分裂症的癥狀標準,在分裂癥狀緩解後,滿足抑鬱發作標準至少2周。?排除標準: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抑鬱。?說明:本抑鬱發作標準僅適用於單次發作的診斷。輕性抑鬱症(輕抑鬱)?診斷標準:除了社會功能無損害或僅輕度損害外,發作符合32抑鬱發作的全部標準。無精神病性癥狀的抑鬱症?診斷標準:除了在32抑鬱發作的癥狀標準中,增加「無幻覺、妄想,或緊張綜合征等精神病性癥狀」之外,其餘均符合該標準。有精神病性癥狀的抑鬱症?診斷標準:除了在32抑鬱發作的癥狀標準中,增加「有幻覺、妄想,或緊張綜合征等精神病性癥狀」之外,其餘均符合該標準。複發性抑鬱症?診斷標準:(1)目前發作符合某一型抑鬱標準,並在間隔至少2個月前,有過另1次發作符合某一型抑鬱標準;(2)以前從未有躁狂符合任何一型躁狂、雙相情感障礙,或環性情感障礙標準;(3)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的抑鬱發作。複發性抑鬱症,目前為輕抑鬱?診斷標準:符合32.4複發性抑鬱的診斷標準,目前發作符合32.1輕抑鬱標準。複發性抑鬱症,目前為無精神病性癥狀的抑鬱?診斷標準:符合32.4複發性抑鬱的診斷標準,目前發作符合32.2無精神病性癥狀的抑鬱標準。複發性抑鬱症,目前為有精神病性癥狀的抑鬱?診斷標準:符合32.4複發性抑鬱的診斷標準,目前發作符合32.3有精神病性癥狀的抑鬱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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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的問題,真正的快樂這幾個字馬上擊中了我。

這可能意味著你很長一段時間在假裝快樂。

很難簡單的說你抑鬱了,至少我可以猜測,你不希望別人知道你不快樂。

就像歌中所唱的,你的快樂是你的保護色。

藏著你的傷痛和恐懼。

你含著淚,跌跌撞撞的走著。站在你身旁,卻像隔著銀河。

你孤獨你痛苦。

你希望有個人能明了你的傷痛,並關心你是否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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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總是感覺不到真正的快樂」,是抑鬱的癥狀之一,被列入疾病診斷標準的那種。

但是並不能以這一條癥狀來判斷你是否患有「抑鬱症」。

我從問題里看出的重點,反而在這裡:或許你是一位敏感、細膩、共情能力非常強的小夥伴,所以即使「沒有真正的快樂」,也會表現出很快樂的樣子。很多最終患上抑鬱症的孩子們,都有這樣的性格特質。

俗話說得好嘛,「正常人在說自己抑鬱症,抑鬱症都在裝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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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題主最關心的問題是自己到底有沒有患上抑鬱症。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ICD-10對抑鬱症的診斷標準(這也是我國臨床上在使用的主流標準):

在我國,抑鬱症的臨床診斷一般以國際疾病分類ICD-10為準。在ICD-10中,抑鬱發作包括首次發作抑鬱症或複發性抑鬱症。

ICD-10規定的抑鬱發作一般標準有3條:  

G1.抑鬱發作須持續至少2周

G2.在病人既往生活中,不存在足以符合輕躁狂或躁狂標準的輕躁狂或躁狂發作。

G3.需除外的最常見情況:此種發作不是由於精神活性物質使用或任何器質性精神障礙所致。

抑鬱發作的癥狀分為兩大類--核心癥狀和附加癥狀

?抑鬱發作的核心癥狀有3條:

(1)抑鬱心境,存在於一天中大多數時間裡,且幾乎每天如此,基本不受環境影響,持續至少2周;

(2)對平日感興趣的活動喪失興趣或愉快感;(即題主說的感覺不到真正的快樂)

(3)精力不足或過度疲勞;

?抑鬱發作的附加癥狀有7條:

(1)自信心喪失和自卑;

(2)無理由的自責或過分和不適當的罪惡感;

(3)反覆出現死或自殺想法,或任何一種自殺行為;

(4)主訴或有證據表明存在思維或注意能力降低,例如猶豫不決或躊躇;

(5)精神運動性活動改變,表現為激越或遲滯;

(6)任何類型的睡眠障礙;

(7)食慾改變(減少或增加),伴有相應的體重變化。

?抑鬱發作的診斷,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

輕度抑鬱發作:具有核心癥狀中的至少兩條,核心與附加癥狀共計至少四條。

中度抑鬱發作:具有核心癥狀中的至少兩條,核心與附加癥狀共計至少六條。

重度抑鬱發作:具有全部三條核心癥狀,核心與附加癥狀共計八條。

如果題主看了這些標準還是不太能確定自己的心理狀況,可以用一些臨床上常用的量表來測試,比如SDS、SCL-90和BDI。

SDS抑鬱自評量表-心理測試-壹點靈?

m.ydl.com圖標心理健康綜合測評(專業版)-心理測試-壹點靈?

m.ydl.com圖標BDI貝克抑鬱自評量表-心理測試-壹點靈?

m.ydl.com圖標

如果題主自測達到了抑鬱症的標準,請趕緊上醫院尋求進一步的檢查與治療;如果沒有達到抑鬱症的標準,但是又因為「感覺不到快樂」而受到困擾,則可以尋求心理諮詢師的幫助。

另外,不快樂一定要說出來呀!在現實生活中對親朋好友傾訴是最好的,像現在這樣在知乎上匿名傾訴也是可以的!題主目前應該很需要心理支持,別再自己憋著啦!

如果感覺自己「實在沒有能力訴說煩惱」,或者總是情不自禁地先考慮別人的感受,我的這篇回答可能會幫到你:

我不善於拒絕別人,常做老好人,有時內心挺排斥,我該如何改正??

www.zhihu.com圖標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呀!?

我是安以,9年的抑鬱症患者,如今青少年心理健康碩士在讀。

我和小夥伴們的公眾號「藍星人自愈社」,致力於幫助更多的小夥伴重新發光。

如果你需要,我會一直在~


我感覺抑鬱症應該是不僅感覺不到快樂,還時時刻刻想著怎麼離開人世間。人間疾苦,快樂確實沒有那麼多,但是我們要善於苦中作樂呀,發現生活中的小感動小快樂,一切都會越來越好。


那要先問問自己,對你自己來說,究竟什麼是真正的快樂呢?

對於每個人來說,真正的快樂都是不同的。真正的快樂不是天上掉餡餅,真正的快樂永遠一步步接近你心裡的那個「快樂」時最快樂。

盡量不要去想像自己的快樂,而去實踐自己的快樂,努力找找讓自己快樂的方法,好像能夠比較快的happy起來呢。

如果你認為的快樂是金錢,那就想盡一切辦法去掙錢;如果你認為的快樂是有人陪伴,那就積極主動去拓展自己的社交圈,這樣或許會快點認識自己喜歡的人。

生命的意義和真正的快樂,有時也不在於自己心想事成,也可能在你為他人和世界積極做事和服務時展現。

我們去努力追尋,才會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不能體會到快樂,不見得抑鬱症,可能只是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和活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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