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想,人究竟是擁有過會覺得沒有遺憾,還是只是出現從末擁有過會遺憾,就像感情,有個人突然出現在你的生活,然後有天不見了,而你們從未好好告別。


說你你付出的比他更多,有點不甘心,自己用情太深了


說不定,是自己的執念

等遇到一個對你情根深種,呵護備至的人,再濃再濃的曾經,也會淡忘的。


說明ta 對你的口味,其實事兒不大,早點遇到下一個就好了,好的永遠在後面


不能,只能說明你偶像劇看多了,強行給自己加戲,這世上沒有誰離不開誰,!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到了不能忘記的階段,不是親人,那就是愛人,至少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了,說明你很在乎他。認真是肯定的,畢竟性格三觀決定態度,我覺得對待稱之為朋友的人,首先就要真誠相待,難不成都要逢場作戲,遊戲人生嗎?


不會


不想忘


只是自己太矯情,太感性了而已。別太想多了。


是時間不夠


不是,有可能是因為他把你甩了,你不甘心。


很多年後,你在路上再看到他的時候,你已經可以很好的掩飾你的情緒了,你的眼波微微一閃,繼續往前走,經過後,你沒有再一次回頭,也失去了攀談的興趣,你走後很久,發現他也沒有回頭,你不知道他是忘記你了,還是遺忘了你,但是你也沒有回頭,那些想法已經比煙氣還要淡,幾天後,你甚至都忘記了路上遇到過他。


其實有兩條路。

一條是用時間遺忘。(這一條的成本是時間。)

一條是轟轟烈烈,向死由生。(這一條風險很大。)


忘不了,只是時間沒夠,也就是說忘掉是遲早的事!

得不到的總歸是好的,得到了往往到最後都不會太珍惜,這個是不變的規律!


因為生活太單一,沒有自我價值的其他體現吧


我現在也是這個情況,分手半年了,我都會想起她,路上看見異性,會覺得沒她好看,沒她優秀,走到熟悉的地方,還是會想起與她在一起的甜蜜時光,應該說明在一起時,你們很甜蜜,以至於成了你生命中比較重要的人物


都在說:那個人一點都不特別,不會發光,也沒有超能力,你覺得他特別,只是因為喜歡他時,你的眼神帶著光。電影里說:時間能治癒一切。這句話其實不對,時間從來不會治癒任何人,也從來不會給任何人答案,所有生活里的答案,都是我們自己找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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