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確定在一起的,以前也很喜歡他,現在也有一個兩歲的寶寶,但是我好像不喜歡他了,甚至有點抵觸他的觸碰,問題是我也沒有再喜歡哪個異性啊?而且感覺現在的我像是對男的不感興趣一樣 ,有時候都覺得現在的我是不是有問題了


天天喫同一個東西

就算再喜歡也會厭倦

試試再重新認識一下對方


所有人鼓勵你堅持,但是他們都忽略了一點,不是堅持,而是用平常心去對待,如果是堅持,那肯定是堅持不了多久的,因為很辛苦。如果真的不喜歡了就讓它以最好的方式結束。


不要有壓力,可以選擇去旅遊,放鬆心情,去發現他的閃光點,重新問自己當初喜歡他的理由是什麼


厭煩了,可以一起去旅遊放鬆一下,如果還沒感覺的話,那就是真的不喜歡了


不要把他當老公,當做合夥人。


新鮮感過去了之後生活只剩財米油鹽和生活瑣事,往往磨平一個人的耐性的不是大風大浪而是零碎的煩惱。

每天充滿驚喜的日子過久了一樣沒有新鮮感,人都會會開始厭煩,挑刺,甚至放棄。

自己去尋找新的事情,健身學習隨便什麼都可以,不要把婚姻當成人生,把另一半當成所有的驚喜來源。讓生活多彩豐富起來,你的精力有地方釋放,自然就不會太糾結某一方面。

你會有愛好,有事業,有特長,也有婚姻和其它很多。你會自己給自己創造驚喜。

有趣的靈魂是自己磨練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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