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台湾

如果上一份工作只工作了一个月,在找下一份工作面试的时候,应不应该说这只工作了一个月的工作经验???


要看这1个月是否是您的唯一经历?假如是唯一的经历,写上吧,总比空白强。一般招人都希望有相关经历,您把这1个月的工作职能、行业、关键词多写点,简历会明显更受欢迎。至少面试电话会多一些。

假如这1个月的经历不算什么,因为以前还做过几年的同类工作。那么,两种都有理由。1、不写在简历里,因为希望多获得一些面试邀请(原因你懂的,不然怎么会问这个)。但在面试的一开始,就要找机会主动说明这1个月的存在。不要隐瞒到底。2、写在简历里,因为涉及到的项目或产品略有不同,希望吸引到更多相关公司来浏览您的简历。例如你以前做珠宝销售2年,后来做高端时装销售1个月,那么高端时装公司来邀请您面试时,说明他们真的很缺人,明知道你只接触了1个月还邀请您去面试,那么就看您的现场表现了!但如果你不写这段经历,难说他们会不会邀请你去面。」相关经验「嘛,您有优势啊。


谢邀,

回答这个问题要看你是否会给自己挖坑。

如果你写了这个一个月的工作经历,一般来说hr会问很多问题,例如:

1、你这个工作,跟我们公司的的这个工作岗位挺类似的呀?你做一个月就走了,是不是说明,你也不适合我们公司这个职位?

2、你做一个月就走,无论是什么工作内容,你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流动性这么高,来我们公司怎么办,是不是也要这么快走?

3、你走是什么原因,是因为你自己做的不好,被炒掉?

4、你如果是自己走的话,你当时是什么考虑。

说到这里聪明的人应该已经看出来了,你说还要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


我也有这种情况,但是我面试的时候不会说出来,对自己没有利


最好别说。如果新公司做背景调查的话,你只在上一家公司做了一个月,上一家公司,对你的评价也未必好。广州捷普前员工陆海军,携带了大量捷普公司的程序文件,表单,合同,ppt等,甚至还有捷普公司采购产品和单价,在广州旭东阪田电子公司公开使用,还copy给别人,捷普也是大公司,怎么任由前员工在其他公司使用自己的资料?陆海军这种靠出卖旧东家,博得新东家欢心的行为,是否违法?
反正我没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哇,知乎第一邀!

这个区别于你是否有「劳动手册」这样东东。这个东东貌似是专门发明出来坑上海人的,就是你入职以后HR姐姐会把这个小本本收走,然后在上面敲章,证明你在几年几月几日在这个公司入职,离职时也会相应敲上章代表离职。所以就算是1个月的经历,只要敲章了,就逃不了。所以,如果没有闹得特别僵的话,和HR姐姐美言几句,让她不要敲章了,就当没这段经历。(很多HR收走后不会立即敲章,会等一阵子的,自己问清楚)如果已经敲章了,那么就瞒不住,自己想想怎么编个好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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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就不要说了吧。如果我是新工作的面试官,我会问你为什么这份工作只做了一个月,如此变动是否在我司也会这样。

如果你几乎没有工作经验 就写上去 也不至于简历一片空白 如果够丰富就不要写了

当然 有人问起来要老实回答 不然派给你的任务完全不会 分分钟过不了试用期


这算是兼职经验,一句话带过的事情。
我只做了四天的工作都敢往上写
不能说,别人或许可以说,但你不能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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