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東網31日報道,消息稱,警方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正式通緝6名流亡海外的港人,並可能考慮凍結他們和相關組織的在港戶口。這6人分別是: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主席羅冠聰,今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連夜乘飛機逃往倫敦,揚言繼續在國外從事亂港活動,並隨後會見前港督彭定康及美國國務卿蓬佩奧。

「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前公民黨成員陳家駒,去年6月10日涉非法集結被捕,今年6月初保釋期間棄保潛逃,可能藏匿於荷蘭。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成員劉康,「修例風波」期間頻頻煽動暴亂。港媒透露,因害怕《香港國安法》制裁,劉康於6月20日乘飛機潛逃至英國,並自稱獲得鄭文傑幫助。

前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僱員鄭文傑,去年8月被炒作在中國內地「失蹤」,後證實系「嫖到失聯」。他在英國獲得為期兩年工作簽證後,又借號召港人捐款,喊話英國「與香港站在一起」、「要挾」英方支持香港暴徒,曾被BBC主持人形容「你就是一個間諜」。

遊說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總監朱牧民,美籍華人,自稱其工作是「教導港僑組織如何接觸美國政客」,實為推動美國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幕後黑手之一。其父朱耀明牧師曾參與2014年「佔領中環」,並被判串謀妨擾罪坐監16個月、緩刑兩年。

「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臺仰,曾參與2014年「佔領中環」,後主張暴力對抗並曾5次被警方逮捕。2017年11月保釋候審期間,他未按時到警署報道,被列入香港警方通緝名單。2019年5月在德國獲得政治庇護。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後,他公開表明要就香港「獨立」爭取外國支持。

左起:劉康、鄭文傑、朱牧民、黃臺仰


求X得X,畢竟放到明面上放置Play也是傳統藝能了。

@BenShang @楊衛寧

放一百年前,真要看美少女革命家,還得首推柯倫泰。

當然,範圍擴大一些,把有通共鐵證的也算上,那麼有一說一顏值最高的還是 簡方達:


大家都對著一條新聞幹輸出,我來講點不一樣的吧。

2020年7月22日,在倫敦逃亡的羅冠聰接受了BBC的HARDTALK節目的採訪。整個採訪24分鐘,我嘗試整理一下,讓大家從反向的角度,從逃犯的角度來看看「香港國安法」。

Stephen(主持人,斯蒂芬·薩克,以下簡稱S):為什麼你打算逃離香港?

羅冠聰(以下簡稱羅):中央政府在香港實行了國安法,這部法律會被當做武器用來對付政治運動人士。所以「香港民主運動人士」普遍處於極度危險的境地。

把分裂國家美化成政治運動和民主運動,呵呵。當然民運也不是什麼好詞,早就臭了。處於極度危險的境地?那就對了

S:(打斷了羅),你以前也被起訴過,相比舊的法律體制,「香港國安法」有什麼本質的不同?

羅:「香港國安法」限制了言論自由,比如仇恨國家的言論,我們一直做的國際遊說工作,都會為我們帶來長期或終身監禁,但是之前沒有明確定義。

我們除開羅冠聰對所謂的「國際遊說」的美化言辭,可以看出來「香港國安法」的進步就在於明確了以前模糊的詞條,比如什麼是分裂國家的言論,又該怎麼處罰。而且也可以看出來,「香港國安法」確實對羅冠聰這樣的分裂份子有效果。

S:你在「香港國安法」實行後,就在社交媒體宣佈逃離香港。請問你是因為擔心被捕,還是因為香港已經不能再開展「政治運動」?

羅:「香港國安法」讓我們都感到潛在的威脅,但是這不是一個個人選擇,這是戰略撤退。因為「香港國安法」讓我們不能像過去那樣做國際遊說。

必須得說Stephen的提問還是很尖銳,很有水平的。這裡問到一個根本問題,「香港國安法」到底是為了消滅某些分裂分子,還是為了直接消滅分裂份子的土壤。從羅冠聰的回答來看(當然,忽略掉它習慣性地狡辯),你可以看出來「香港國安法」直接作用於土壤。

S:(打斷羅冠聰)法律才實行幾天,你為什麼不嘗試找到方法在香港繼續運作。

羅:法律條文提到如果你尋求制裁,勾結國外勢力。這些完全就是為我們量身定製的,例如遊說各國推行馬格尼茨基法案或香港人權法案,以及在美國呼籲的人權法案。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國際的聲音,需要有人在國際間做遊說工作(強行解釋自己在倫敦逃亡的行為)。

這一段真的精彩,Stephen的問題很尖銳,指出了羅冠聰的虛偽。而羅冠聰的回答,你可以看出來,它的行為確確實實是勾結外國勢力,自己恬不知恥地說了出來。

S:為什麼選擇英國?你清楚自己以後要做什麼嗎?

羅:還沒決定,逃離(明明是逃亡)是一個艱難的決定。對一個逃離家鄉的人來說,前路是沒有計劃的。

S:你的夥伴黃之鋒仍然留在香港,而你在這,你有什麼感覺?

羅:我們互相討論過,他們非常勇敢。但在國際層面也需要一個人來運作,維持國際陣線,進行遊說工作。

Stephen繼續嘗試揭開羅冠聰逃亡的虛偽面紗,羅冠聰辯解說他們是商量過的,分工不同。它的工作是在國外遊說。裏外勾結、喫裡扒外能被它說得這麼清新脫俗,我也是服了。

S:所以你是否認為自己是國際陣線領袖?

羅:我不敢說是領袖,但至少是一種聲音。

S:但這會招致一些香港親中人士的抨擊,比如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他說「啊!他流亡只是一種政治策略。他有自由離開,也可以回來。現在沒有發出拘捕令,沒有人要迫害或檢控他。他只是利用這個機會達到政治目的」

羅:「香港國安法」不知道如何執行,所以他們還未發出拘捕令。但是祕密警察已經開始在香港運作,我們不知道他們要抓多少人。或許有一天他們會利用「香港國安法」把香港所有的政治領袖都抓起來。所以這不是空想,威脅是真的存在。

Stephen嘗試質問羅冠聰,還沒開始抓你,你就跑了,是不是一種作秀?是不是為了誇大「香港國安法」,引起恐慌?羅冠聰就開始胡說了,還把自己抬到「香港政治領袖」的高度,覺得「香港國安法」是在針對它。呵呵,你要說「香港國安法」是不是能治羅冠聰,是的。你要說「香港國安法」是不是針對羅冠聰,呵呵,太抬舉它了。「香港國安法」是直接作用於所有羅冠聰們,就像我們掃垃圾的時候,不會針對某件垃圾,而是針對所有垃圾。

S:你說威脅存在,但是我要提出你和黃之鋒的一些言論太誇張和戲劇性。黃之鋒說「這部新的《國安法》標誌著香港的終結,從今開始,香港進入恐怖時代」,還有你說「這部法律標誌著血腥文化dgm的開端」你認為這種說法合理嗎?

羅:「香港國安法」實行第一天,就有十多人被捕。他們只是攜帶了有標語的旗幟(呵呵,港毒的標語吧),這明顯針對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不代表能滿口噴糞)。沒有任何國家有這樣一部法律,「香港國安法」有一些規定,互相檢舉同伴,可以獲得減刑,這不是大革命式的人人舉報和製造政治恐怖嗎?

在採訪的時候,羅冠聰還沒有被通緝。它那時候確實有政治作秀的成分在內,被Stephen指出了,它開始胡言亂語。接下來,Stephen就止住了話題。

S:讓我們把爭論矛頭轉一下,從特區政府的角度來看,林鄭月娥她說「我們過去一年看到的是香港目前的安全法律並無效果。」她指責過去的反例修中的暴力,我們看到與警察的衝突,警員和民眾都嚴重受傷,還有人被殺。她形容這是「香港安全的漏洞」「很多很多國家職責中國,但他們都有自己的國家安全法。為什麼只有中國不能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保衛每一寸土地。」

羅:其他國家的安全法不會限制言論自由(開口閉口言論自由,知道「稜鏡門」嗎),這個法律武器不僅打擊暴力示威者,範圍更廣(廢話,分裂國家不分文武明白嗎)。「香港國安法」的制定,絕對不是民主或西方民主運作的方法。

這一段比較精彩,首先Stephen即使轉向,控場不錯。Stephen借著林鄭月娥的話,指出羅冠聰上一段話的漏洞,其他國家是有國安法的,只有中國沒有,它選擇性失明瞭。最後指出,「香港國安法」是有正當性的,而這樣一個正當的東西,你為什麼反對。羅冠聰的回復完完全全暴露了它的嘴臉,它的意思無非是,「香港國安法」限制了言論自由,沒有了「分裂言論自由」,它在香港境內就搞不了「西方民主運作」。當然從這裡也可以看出來「香港國安法」的作用

S:你提到6月30號就開始有人遊行示威,但是我們注意到示威的規模非常小,大部分香港民眾繼續日常生活,不太擔心「香港國安法」的影響。

羅:但民調數據不是這樣顯示的,大部分香港民眾都表示焦慮,認為會斷送了一國兩制。過去數月,政府沒有允許任何遊行,實際他們禁止了所有遊行……

S:(打斷羅冠聰的胡說八道)但可能很多香港人已經厭倦了不斷地破壞和街頭衝突。事實上過去一年裡,地鐵被破壞,機場停運。可能他們已經厭倦了這一切,他們想要一些穩定。

羅:如果看民調數據,支持運動的還是多數。但重要的,所有和平的聚會都被禁止。但沒有一名警察因為言行被調查,我們生活在一個權力沒有約束的社會。

S:你現在同我一起坐在倫敦,在海外運營倡議組織容易嗎?你安全地呆在數千公里之外,鼓勵你的同伴走上街頭,挑戰「香港國安法」的權威。對這件事,你怎麼看?

這一段可以看出來Stephen的主持水平,對於被採訪者的胡說八道沒有正面回應,以免進入狡辯環節。而Stephen的質問依然很尖銳,第一個問題Stephen用遊行規模來質問羅冠聰,大部分香港民眾都不在乎,你跳出來不就是個跳樑小丑,嘩眾取寵嗎?羅冠聰只能用所謂的民調數據來回應。

有時間再寫吧,暫時有點事。我聲明一下,這場採訪中Stephen的表現非常專業,也很鋒利,我也多次稱讚了他這兩個方面。但是並不代表我認同他的觀點,也不代表他的觀點都是積極的,我只是說他非常專業。


這是在釋放一個信號:香港的大規模治理開始了~國安法只是一個開始!

大陸肯定是會去幫助香港去治理的,亂港的領袖都跑了,羣龍無首,看你香港還怎麼亂~

國安法不是說著玩的,武力和法律一個都不會少,正義會晚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說下這個事情的後續發展叭,帶上我的預判~:

1.羅冠聰會見前港督彭定康及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眾多亂港分子潛逃,該抓的還是會抓回來,美國能保你一時,不能保你一世。我還不相信你能躲一輩子~

2.香港亂港頭子的缺少,以及國安法的實施,將會給香港帶來清理和輿論,也會帶來長久的安定

3.美國這些干涉我國內政的阻力還是會存在,但我們絕對不會妥協。


被通緝後,黃臺仰狡辯:去年5月就不主張「港獨」了;羅冠聰宣佈與親人斷絕關係

旺角暴亂「總指揮」黃臺仰怕了

據香港中通社8月1日消息,黃臺仰在社交媒體指自己於去年5月已宣佈不再主張香港「獨立」,而且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自己也沒有與被指是「外國勢力」的政治人物,談及任何有關「港獨」的事情。

他辯稱,警方指他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唯一理據,應是基於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進行的活動,並聲稱「該事件揭示港府行使國安法的追溯權力」。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黃臺仰涉嫌參與2016年2月初的「旺角暴動」,事後被控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及煽動暴動等多項控罪。他與包括梁天琦在內的其他被告被轉至高等法院審訊,高等法院也已排期於2018年1月15日開審這一案件。警方早前指出,案件轉到高等法院審理,反映了旺角暴亂事件的嚴重性。

「香港眾志」前主席羅冠聰與親人斷絕關係,網友:不愛爸媽,只愛美國

7月31日晚,正被香港警方通緝的亂港分子羅冠聰在臉書上宣佈「正式與親人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截圖自羅冠聰臉書

31日當晚,被通緝的羅冠聰在臉書上發文宣稱,「我們的罪名,可能只是太愛香港」,還說「感到失望、無奈和恐懼」,最後稱自己離開香港後已沒有聯絡親人,同時宣佈「正式與親人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作為「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的前主席,羅冠聰在今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前就已連夜乘飛機逃往英國倫敦,此後他更是揚言將繼續在國外從事亂港活動,並隨後會見前港督彭定康及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堪稱「大型認賊作父現場」。

如今被香港警方通緝,羅冠聰卻宣佈和親人斷絕關係,引來眾多網友的諷刺之聲。

有網友就留言表示,羅冠聰「不愛爸爸,不愛媽媽,只愛國家,不過這個國家是美國」、「做人做到六親不認」……

圖自臉書 下同

還有網友認為羅冠聰簡直是得了「被迫害妄想症」,並犀利言道:「現在有人抓你老爸老媽鞭打嗎?爹親娘親都不及特朗普親……」

值得注意的是,7月29日晚,香港警方國安處就已開展成立以來的首次行動,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港獨」組織「學生動源」成員,其中包括前召集人鍾翰林。

根據香港國安法,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地對行動,均屬違法。

目前,《香港國安法》已實施了一個月,香港警方正在通緝6名逃亡海外的政治人物,包括羅冠聰、陳家駒、黃臺仰、鄭文傑、劉康及朱牧民,6人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均屬違反《香港國安法》,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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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之前「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不是喊的挺響嗎?港獨之前圍攻記者、刺殺議員、向警察扔燃燒瓶、拿酒精放火燒人的時候不是很勇敢嗎?為什麼要趁著國安法生效之前連夜出逃外國呢?為什麼不留下來「不自由,毋寧死」呢?為什麼這時候就不勇敢了呢?不會就因為帶著速食麵頭的洋法官說話不管用了就萎了吧?

港獨只有在不會死的情況下才是不怕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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