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是否應該對不遵守交通法規的司機死亡負責?

餐館是否應該對不按時吃飯引發飢餓昏厥的人負責?

老師是否應該對不好好學習沒有考上清北的學生負責?

你的鍋,都是別人背,你是巨嬰還是...?


所謂醫囑都是治療疾病的,還有一些注意事項。不遵醫囑死亡這個,我猜測是服藥方面嗎?這個確實有爭議,患者拒絕的醫護人員不可能去強制實施,只能是家屬勸慰。再比如一些突發的急性疾病,患者就是不配合,醫護人員也不能去強制實施吧?畢竟患者有人權,他人也無權利干涉他的想法和自由。理性的人都明白,這事怪誰一目了然。


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生死,你要求別人怎麼進行管束,才算盡職盡責?


個人感覺要求完全看護太難實現。

病人不遵醫囑,有的是不在意比如偷偷跑出去喝酒。有的是不能理解,比如告訴患者不要吃飯不要喝水但人家吃零食的。有的是心理有問題,在病痛折磨下下更易做出過激行為。有的是本身有一些精神障礙的,甚至半夜爬起來打人的。

很理解家屬把病人交託給醫院後給予的信任,而且不少醫院是不能家屬陪護的。

但醫護人員很難看著病人,光是正常的治療操作就佔用大部分時間了,人手也不夠。

現在醫院裡是護工看護,感覺還是很盡心儘力的,不過不遵醫囑…醫院也無能為力,總不能綁起來吧。


你去爬山。

天氣預報已經告訴過你有雨,而你堅持不帶雨衣,毫無意外的被雨淋了。

你說天氣預報該不該負責?


這個問題分情況吧。

在院外不遵醫囑出問題,醫生就應該沒有責任了,也不可能時刻在你身邊去看著你,到點給每個病患打電話提醒吃藥。

院內的話,出事可能也沒醫護啥事,就是患者自己想不開或怎樣,但是出事了醫院還是有一定責任的,所以現在醫院高層的窗戶都是不能全部打開的,哎,珍惜生命,謹遵醫囑啊!


這要看醫生是否起到了監督的作用,遵醫囑不是光嘴上說一下就可以了,還需要付出實際行動,去監督。如果自己囑咐了,也監督了。病人還是不幸去世,相信家屬是不可能會讓醫生去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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