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喜歡上別人,這是自身的一種能力,不要老覺得是別人的原因。

我沒有喜歡上誰,是因為我沒遇見。

這句話可以理解成,我遇見的都不喜歡。

遇見一百個人不喜歡不是你的問題,但是遇見一千個人不喜歡,你硬要說沒遇見。

我應該覺得一千人有問題,還是你有問題呢?

你之前都沒遇見,憑什麼對之後能遇見這麼抱有信心呢?

找個喜歡的,有什麼明確的理論基礎,和實操步驟嗎?

如果有,那你就去做啊。

如果沒有,那你只能做夢。


當然找喜歡的,寧肯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


不能說是湊合吧,應該是兩個人互相合適、攜手並進比你只喜歡的要好。喜歡你的,她會疼你、愛你。找個你喜歡的最好,但她也能體會到你的好,懂得疼你愛你,否則,這一輩子你是要多少忍讓和付出,萬一有一天你也會累呢?如果讓你感到累,這樣的愛情便是不公平的。不公平的結果就是你可能會受傷。旗鼓相當最好。


沒有人可以跟你確定的說找個喜歡的或者找個湊合的就是更好的選擇,且喜歡的和湊合的不一定就是非此即彼的事,30歲了應該有自己獨立的人格和能力去應對感情的境遇,有能力(不特指物質上,更多應該是精神層面)應付有可能發生的感情和生活變數的情況下,找個讓自己覺得舒服的吧!


都已經拖到奔三了,也不急於一時了,找個喜歡的人結婚吧!

人生挺短暫的,享受當下, 別委屈自己!

不喜歡的人?柴米油鹽的話,天天想死的心都有了!


認為自己有能力的可以定個期限再找找看;覺得自己資歷平平跟眾生無異的,找個稱心順眼的將就吧。我也面臨這處境,分享下個人看法而已。


別相信別人的回答,靜靜的審視自己和自己的內心,尊重它。

因為你不知道世道有多險惡,有多少人看著是幫助你,其實是在冷嘲熱諷讓你走上歧途……

加油


已婚人都會對未婚的人說,找個對你好的,經濟條件好的在一起,喜歡與不喜歡,合適纔是最重要的,三十左右的年級,肯定見過很多形形色色的人,身邊各種例子都有,奔三的年紀,也很少有特別喜歡的,義無反顧的吧!畢竟現在這樣的生活條件,沒有經濟是不行的!自己喜歡的一般條件不好,不太喜歡的,條件好的,別人生怕對你不夠好,所以選擇後者,去多接觸對方,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選擇自己喜歡的。因為菜米油鹽太瑣碎,和湊合的人共度一生,生活會感覺沒有盼頭


emmm....

問題在於,你選擇了湊合的那個人,你能過的下去嗎?你有堅定和他走下去的信心嗎?日後的生活中,萬一遇到你喜歡的,你該怎麼辦?

所以,請想好了再做選擇。

感情是可以培養的,但是如果一開始就抱著湊合的心態,那麼你覺得能培養出多好的感情呢?


如果你的經濟條件允許,當然是找個自己喜歡的,如果經濟一般面對各種壓力,找個對自己好的就行了。如果兩者都遇不到,那就只有繼續單著,只有認命,有天你會想到可能一輩子都走不到民政局那個紅色背景拍結婚照的畫面,想想就心酸,明明自己沒有那麼差,


其實我希望能被邀請回答除了剩女之外的問題的。

我覺得這個問題帶有一個隱藏的假設,就是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就是曇花一現,不會有好結局。而跟湊合的人結婚,就是有結果,過程不愉快,但畢竟有結果。

其實我一直很疑惑,為什麼這麼多人會認為婚姻就是結局。好像只要結婚了就給人生上了保險,萬無一失。

其實,不妨試試將人生劃分成若干份,比如我假設自己能活到60歲,我將它劃分為20份,每份3年。每做一個重大的決定,都去想一下,這個決定會讓我未來3年過得開心嗎?

因為其實人很容易有一個誤區就是,覺得喜歡就是永遠的喜歡,婚姻就是永遠的婚姻。但是你想一下,你這個冬天買了一件非常非常喜歡的外套,但是三年後的冬天,它還穿在你身上嗎?你18歲很喜歡很喜歡的那個人,三年後你們還在一起嗎?你還喜歡他嗎?

過好當下的這三年,而未來的N個三年,就讓未來的自己作決定。

按照提問,我建議你這樣問自己:

1.你跟對方一起,是否能讓你感到快樂?

2.如果這份快樂或者不快樂以三年為限,你願意接受嗎?你能承受後果嗎?

3.你有這三年必須要做的事情嗎?

比如:

跟喜歡的人在一起,你快樂嗎?如果這份快樂只能堅持三年,三年之後就結束,你能接受嗎?

跟人湊活結婚,家人可能放心了,壓力可能小了,會讓你開心嗎?如果相處起來不開心的話,這種不開心的生活,你能堅持三年嗎?

如果三年內,你必須生孩子,那麼就只能選能跟你生孩子的,其他都不用想了。

人生有多少個三年阿,先過好眼前的三年,

再者,請努力讓三年之後的自己有繼續選擇的底氣。


為啥要湊合呢?不喜歡就一個人生活好了。


當然是自己喜歡的了。。結婚又不是過家家,湊合結婚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


我還是覺得不能將就,因為真正到了戀愛結婚的時候,會面臨一系列問題,因為喜歡願意去付出,也願意去忍受各種小問題、小矛盾,願意讓自己改變,去增加匹配度。千萬不要因為條件合適(特指物質方面)嫁人,條件是可以沒有的,這個世界變故太多,健康、性格和價值觀會更重要。


有能力的就找自己喜歡的,這裡的有能力是指你經濟和智商、情商能hold住你喜歡的人,不然就找適合自己的,別說湊合,不好聽(? ??_??)?。


說得好像你找自己喜歡的人家也喜歡你似的,你願和別人湊合別人不一定看得上你呢。哈哈


看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以及你對自己有清晰的認識,人是利己的生物,無論做什麼樣的選擇都是要對自己好的,覺得可以接受,,自己要開心第一位的。


找自己喜歡的


「喜歡」這種感覺大多停留在青春時期,男生我不做評論,但是對於女生25歲過了還單身的話,慢慢就不太那麼想結婚,尤其是看多了夫妻之間的吵吵鬧鬧,對於找對象也不會那麼單純,肯定會考慮很多問題。至於說三十歲找個自己喜歡的人是沒有錯,但也不容易,大多數還是找不到的,所以目標就找那種自己感覺能接受比較靠譜的(俗話說差不多的)就可以,這也是我的親身體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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