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超過訴訟時效
  2. 舉證不能
  3. 對方沒有可供執行財產


你是指哪方面的


首先自然是敗訴的風險。

其次就是勝訴了,但對方無財產可供執行,產生執行不能的風險。


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不充足,會承擔敗訴的風險;一旦法院終審判決確認敗訴,則無法另行主張權利


原告的訴訟風險有很多:比如舉證不能,被反訴成為被告,訴訟時效等等,具體請結合自己的情況諮詢律師


根據案件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是最大的風險肯定是敗訴風險


謝邀,打官司主要看證據,原告要對自己的訴訟請求所有的事實提供證據作為支持,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所以訴訟風險就是證據不足。


請問一下,我被非法網頁奪走了兩萬塊錢,是在網頁凍結讓我給他發錢才可以解凍,前後發了兩萬塊,全凍結了,有QQ聊天記錄,有網頁客服聊天記錄,有對方姓名和銀行卡號,這樣我起訴拿回我的錢勝算有多大,拜託拜託


原告最大的風險就是只贏在紙上。官司打贏給你判決書,雖然你贏了但是被告在笑。在我看來原告完全打勝仗是在執行到位之後。所以案子雖然判完了,被告依然「逍遙自在」。法院會給被告一段時間去準備敗訴後的賠償,被告可以不履行其職責,你就算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依舊需要走程序的時間,被告等於又有空子鑽。


敗訴、虛假訴訟


這個問題太寬了。

除去敗訴風險,還要考慮勝訴後無法執行的風險。拿到勝訴判決,但是無財產可供執行,那麼這個訴訟的目的就沒有實現。

另外,有的糾紛需要幾場訴訟作為一個整體訴訟策略解決,前面的訴訟是作為鋪墊的。如果前面的訴訟沒有做好,特別是被法院認定了對自己不利的事實,整個的訴訟策略就有可能失敗。這個風險也是要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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