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或許就是寂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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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養了只金毛和貴賓的雜交犬!

房子是城裡的商品房,媽媽很愛乾淨,雜交犬容易掉毛,所以她很反感!

直到有一天……

我們家進了賊,狗一直在家,看到陌生人進來了就汪汪大叫,它解開了拴著的狗繩,往賊身上撲去……

吵鬧聲驚動了對面的鄰居,開門報了警,打電話叫我們回來!

鄰居和保安把外門堵住了,狗在裡面瘋狂追歹徒!

歹徒為了逃跑,跳下陽台,硬生生摔在二樓的平台上動彈不得!二樓的住戶拿了把菜刀在平台上守著

沒過多久警察就來了,歹徒被救出來的時候,才看清他的模樣:

跳下陽台的骨折和皮外傷自然不用說,臉上被我家金毛的狗爪子整成了大花臉,手上還被咬的獻血直流,可想而知當時有多兇猛!

我家金毛也受了傷,背上被划了刀,腿上也有傷!

後來那個賊說想把狗弄死的,結果一刀沒死,反而激怒了它,直接撲上來,速度太快了!

從此以後,我媽不反對了,把它當女兒養

我們家可是母的哦!

附上它小時候的照片:

我們的事引起了反響,小區加強了巡邏,當天的幾個保安被辭退


很多因素,大部分都是因為寵物的智商和行為,都跟小孩子一樣,而且最主要的,它們比你小時候聽話,還比你小時候好看,比你小時候萌,它們正處在人類聽話,好擺布,會自主進食自主如廁又經常做出一些有趣行為的兒童期,大概相當於人類兩歲左右。正是好玩又不需要傾注太多精力去照顧。

第二,人都是趨利避害的,給孩子養孫子孫女,有可能費力不討好,孩子吃錯了東西,你的兒女可能會責怪你,可是貓狗吃錯了東西,頂多也就是花點錢去趟醫院,養孫子孫女,人家長大了不見得對你多好,可是養貓養狗養大了,它是真拿你當主。所以有很多老人並不喜歡孫子孫女,卻喜歡花花草草或者貓貓狗狗,是一樣的道理。

分割線


補充補充

第三,很多父母之所以不喜歡養貓養狗,是因為這些父母的年齡一般是50-60歲左右,對於他們這代人來說,貓狗只是玩物,不是我們年輕人認為的家人,在父母的童年經歷的固有印象里,貓狗都是滿地亂跑,非常臟,攜帶著各種病菌。所以一開始他們都是本能拒絕的,很多父母得知你要養貓狗,甚至根本不聽你解釋,就直接說,臟,埋汰,有病。但是因為現代養寵觀念的進步,各種醫療設施的完善,家養寵物非常健康,而且很多喜歡寵物又不差錢的年輕人養的都是純血統貓狗,或者非純血統但是顏值非常高的,父母對於漂亮的東西,總是不會拒絕的……多圖吃流量

看看這些小可愛,卡姿蘭大眼睛,真的有人能夠拒絕嗎?

所以一眾父母集體真香,並履行了當初許下的"你敢帶回來我就丟出去"的承諾,把你丟了出去


我二年級的寒假的一天

我媽撿回來一條流浪小狗,從單位一路裝在盒子裡帶到家裡,期間我爸說了我媽無數次「你把這狗領回來誰養呢 ,我反正不會管,我完了哪天肯定給扔了!」

結果

小狗回來洗了澡以後就在我爸肚子上趴著睡覺。從此以後,每天風雨無阻我爸帶狗下去遛彎,午睡和狗狗睡一個枕頭,我爺爺每天一根火腿腸喂狗狗,生活水平和我持平,而且它還不用因為成績不好而挨打。

我想可能只是父母不知道自己喜歡寵物吧


所謂拒絕,往往是「孩子要養寵物」,但實際是「父母在養孩子同時養寵物」。所以大部分父母會祭出經典句式:養一個還養不起呢。

後來愛寵物,則往往是孩子翅膀硬了,飛了,父母用來填補空白,然後發現……哎呀?這個比孩子好養,比孩子聽話,比孩子孝順,比孩子懂事兒……

所以呢……


少宣傳這樣的,那些被棄養的寵物們包括流浪貓流浪狗,很大一部分就是這麼來的,

「我老公/我媽媽/我爸爸/我婆婆......不同意養」。

你們這是倖存者偏差!

父母接受了原本不願意養,你們沒有提前商量獲得他們同意的寵物,你們就會跑上來說「真香」,沾沾自喜,哈哈得意。

那些被迫棄養的呢,甚至被虐待的呢?

你們就不做聲了。

就算最終真的「真香」了,那之前呢,不喜歡不接受甚至害怕寵物,你卻一定要帶回來和他們共處一室,甚至要被迫給他們餵食洗澡近距離接觸的時候呢?

再我問問你,為什麼這麼多說父母一開始不想養寵物,最後「真香」的,怎麼沒有那麼多人說婆婆/公公/室友/同事/樓下鄰居「真香」的呢?

無非是父母更愛你,更願意遷就你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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