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等於就算有人弒君,我分封在外面的藩王也能進京擒王,所以這能維護我的統治嗎


羅馬人的res publica是全體羅馬人的所有物,不是皇帝一人的財物。皇帝(就算有複數個)只是res Romana的管理者而已。


哥們,皇帝一詞,國外和天朝不同。

天朝的皇帝是天子,天子是天選之子,代天牧守,敬天應人,以德配天。粗俗點說,天子以肉身行天意,天子就是上帝。而繼承上,推行父傳子,家天下。尤其是嫡長子繼承製,立嫡不立庶,立長不立賢。

天子是萬民的家長。尚書裡面,民主在古漢語的本意是「人民的主人「。所以,東方的天子,要以天下為家。國家國家,家國一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以,天朝的皇帝一開口就是江山社稷,列祖列宗,天下萬民,四海兄弟。

天朝皇帝這個位子是很不好做的。當好一個天子,首先要做好一個大家長。大家長怎麼做呢,就是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同時,天子這個位子什麼都得管。民間疾苦就是天子的終身事業。什麼人民能否喫飽飯要管,什麼水災旱災要管,什麼鹽鐵貿易要管,什麼春耕秋收要管,什麼蝗災疫病要管,什麼青樓妓院也要管……有的頒布法律去管,有的就按照皇帝的喜怒哀樂去管。

聖天子必須效法周公吐哺,宵衣旰食,勤於政務……如果做到前述程度,而又沒有丟了祖宗江山,那這個天子基本上,歷史評價就是個有道明君。總之,有點像後世說的無限責任政府。

這時候,你再反過來看羅馬帝國的皇帝,就活得瀟灑自在得多。

拉丁語裡面,皇帝本意是軍事首腦,類似總司令或者大元帥之類的軍事最高長官。有的皇帝同時兼職擔任元首、第一公民、最高保民官、最高司法官甚至是大祭司,那也不意味著他們直接負責所有決策。他們並不需要直接治理國家。元老院制度和行省制度負責保境安民。總督和代理官代表皇帝治理地方。

羅馬帝國有點像一個聯邦。而羅馬帝國皇帝的職能,有點類似現代說的有限責任制政府。帝國皇帝可以有家族傳承和父子傳承,但是代系不會太多,一般就三代。這個類型的傳承,被稱為XXX王朝。

羅馬帝國很有以法治國的政治傳統。不像東方嚴刑峻法的懲戒式刑事法律為主。羅馬法更像一個公民權利的大字典。羅馬法是萬國法,在民事法律角度,羅馬政權通過制訂通用型的法律規則,調節民事關係,依靠法律規範社會秩序。

因此,羅馬帝國不是一個類似東方那種高度實現中央集權的單一制國家。他做家天下的可能性就很小。


典型例子君士坦丁大帝,準備3個兒子兩個侄子一共五人共同統治羅馬,結果自己屍體還沒涼,兒子就把2侄子殺掉,順便整個家族男性除了另外兩個兄弟,只有兩個年幼的小孩子逃過一劫,接著倆兒子內戰導致死了一個,一個又被手下弒殺,只剩下一個君士坦提烏斯。

然而這還沒完,君士坦提烏斯扶立那倆年幼的侄子為共治者,然後又後悔了總之先殺掉一個,又和另一個發生內戰,如果不是開戰前夕自己病死,鹿死誰手還猶未可知。


呃,首先你要知道

羅馬實行一夫一妻制,只有和老婆生的孩子纔有繼承權,所以作為羅馬皇帝,你可能沒有多少後代,甚至一個兒子都沒有

其次,羅馬皇帝如果有兒子,還是很願意讓靠得住的兒子或兄弟來拱衛自己統治的,雖然很多時候他們實際上靠不住

羅馬的皇位繼承人一般都會掌握兵權,擔任行省總督甚至擔任副皇帝,女性也會被授予最高至奧古斯塔的頭銜,在元老院活動爭取支持

比如哲學皇帝奧勒留,就悉心培養自己的兒子接班,康茂德17歲就被授予奧古斯都頭銜統兵作戰,女兒也被授予奧古斯塔,委以重任。

但康茂德登基後,他姐姐就開始算計康茂德(害怕被削掉奧古斯塔的頭銜),手足相殘是後來康茂德變得精神不正常的誘因之一。

這康茂德還是獨子,尚且如此,要是有好幾個兒子,反正下屬弄件紫布往你身上一披,這種事在羅馬歷史上多了去了

最後,羅馬皇帝並沒有在地方上分封「親王」(我們的諸侯王在歐洲的對譯為prince,親王)的權力,至少名義上沒有,因為:

皇帝是國家公職,你翻譯成大統領或者大元帥也行,「國王」纔是世襲君主,國家是國王的私產,但不是皇帝的,皇帝只能通過元老院任命行省總督,但無權分封帝國領土

直到中世紀,羅馬皇帝的產生也要在元老院走個選舉程序


法理上,元首制時期的羅馬是一個軍事獨裁者統治的聯邦共和國,而且更要命的是,元首們基本生不齣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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