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已入路口,且未違法,但過路口未明顯減速,負次要責任。後車起步未注意觀察,負主要責任。

我胡說的。


搶,就是說車道前面沒車,你沒減速甚至還加速,在綠燈最後1秒衝出。

然後另一方向的車綠燈起步,撞到你了。

責任很明顯啊,雖然你過紅綠燈沒減速,這種開車方式是不提倡的,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但是你是綠燈進入路口且正常行駛,沒有搶闖黃燈闖紅燈,對方有沒有紅燈搶行不清楚,但是他1沒有注意觀察確認安全再進入路口,2沒先讓路口中的車輛通過後再進入路口。所以基本上他全責了


搶最後一秒過的綠燈,速度應該比較快。五秒後少說也走了50米,才走到路口中間,這個路口真的大。

黃燈有三秒,對方至少要四秒後才能進入路口,按理不可能這麼快撞上來。

你們之間肯定有一個違章了,或者紅綠燈壞了。


拋磚引玉。這種事故存在1:燈尾的車是在綠燈通過停止線還是黃燈,燈頭的車是在紅燈通過停止線還是綠燈。2.都是綠燈過線,燈尾的車按照道路限速的最高速行駛,在燈頭的車放行變綠時候還沒有通過,說明十字路口該方向距離超長,這時候一般交警會採用燈頭讓燈尾規則判,但是,我覺得,這種情況,是交通燈設置不科學,兩車應無責,可以共同起訴交通燈管理部門。


如果交警問你,你不說搶最後一秒的話,應該是同等責任。 你的原因是估計不周,

他的原因是 疏於觀察 0.0


路口這麼大?起步會這麼快?不懂!


搶一秒的全責


既然搶綠燈,時速怎麼也有50了吧,5秒走出去50/3.6*5=69.4米,按一級車道3.75m寬度,相當於至少18車道,減去隔離帶倆車道還相當於雙向16車道,你這是在機場跑道開車呢?


五秒還沒過路口?這是個路口還是個廣場?還是你過路口的速度5公里每小時?


對方全責,和稀泥的情況下會給你來個三七開。你這個駕駛習慣還是要稍微調整一下。


五秒還沒過路口,你是不是對搶有啥誤解


首先只要你沒有特殊的行為,就是過線然後直行,那對方全責沒跑,你先進的路口,你有路權,你停那不動對方都不能撞你。但是我就想說你不會真的是停那不動了吧?五秒了還在路口中間,隔壁從靜止起步的車都能撞上你。人行道上遛狗的都比你快吧?


差不多就是A車東西方向綠燈最後1秒過了停止線,橫向行駛5秒。然後南北方向的紅燈跳綠燈,被正常起步的B車撞了。這個怎麼劃分責任?

B車在最右方直行車道,左邊被一輛後輪壓在停止線上的車輛擋住看不清橫向駛來的A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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