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在後腰上一朵曼珠沙華


聽我說大妹子。

既然你決定紋身,那你以後的各種人脈起碼一半以上都是思想前衛會接受這些的人。

為什麼?因為你已經和那些市井小家子氣的人不是一個圈子的了。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樣的圈子裡玩,一點也沒錯。

如果你實在是太倒黴了附近沒一個人接受紋身,

那歡迎你來土澳和我玩。

這邊18歲以上的人人都有紋身包括我高中學校的老師。警察人均大花臂,上次我走路被搶了,去警察局嚎啕大哭的時候,給我錄筆錄的警察叔叔為了逗我開心向我展示他剛紋在胳膊上的大龍,這時我瞬間停止了哭泣。

真的是充滿了鐵漢柔情


他要是嫌棄你 你有沒有紋身都嫌棄


喜歡你的人不會因為你有紋身而不喜歡你

不喜歡你的人也不會因為你有紋身而喜歡你


重要提醒:紋身是小眾文化。什麼是小眾文化,這個不用我說了吧,要是擔心這,擔心那,我覺得不紋就是最好的,買個紋身貼吧,爽爽就完事了。


從你的提問來看,你是一個內心敏感,很在乎他人想法,但自己又沒啥獨立思維,我猜你的文身並不是為了彰顯個性,只是覺得好看,或者跟風?如果我說錯了,不要生氣,可以讓我刪掉。

最好的避免辦法,就是在他成為你對象之前,先把你這個情況說清楚,不介意皆大歡喜,要是介意,你又愛他到不行,那就且折騰吧。


大部分會的,因為可能他覺的這個女孩子放蕩,所以也只是玩玩,小面積紋身應該不會,大面積的話大部分都接受不了,除非你找有紋身的,個人不建議紋,紋個小圖案還是可以的


你為什麼要紋身?居然用到了「嫌棄」兩個字,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唄,這個問題讓我提,我會用「是否介意」。我紋身後,朋友都有不同的看法,那種覺得「土,low,掉價,傻x*」的朋友已經沒有來往了(之前也跟他們玩不來,看來早就不合),所以怎麼說呢,你的交際圈已經是有變化的了,我的紋身還是很明顯的,也方便別人決定是否和我交朋友吧,介意的話看見我有紋身也會走遠了,省事兒。


那就去找一個對紋身沒有偏見的對象。

我喜歡小動物,喜歡紋身,剛認識的時候就聊清楚,如果他不喜歡,那就根本沒有往下發展的可能,不管他有多好。

女孩子不要委曲求全,如果他一開始就嫌棄,那他能拿這事說你一輩子,如果他真愛你,那他就絕不會嫌棄。


前女友左手小臂上紋了一個喫豆人的紋身

從喫豆人嘴裡延伸出來的不是豆

而是她其中一任前任的姓名的縮寫

三個字母,都是大寫

在一起半年的時候,我每次看到這個紋身

也總是會好奇

這個男的叫什麼啊

為什麼當初她會為了他紋上這個圖案呢

可能她們曾經許下過什麼我不知道的山盟海誓吧

因為紋身的位置很明顯,很容易就能看到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那都是年少輕狂,沒有參考價值」

「年少懵懂無知,正常現象,我可以理解」

「人都會犯錯,一兩次的錯誤不會讓人迷失自己」

時間久了,漸漸的,我自己也就麻木了,

再看到這個紋身,即使心裡會閃過一瞬間的彆扭,但是行為上會選擇性的無視掉這件事了

再到後來,她去一家知名的教育機構當了老師,一次上課的時候,伸手時,紋身被聽課的老師看見了,被通報到她的領導那裡

「像你這樣有紋身的,我們原則性上是不能招收為老師的」

她特別無語的轉述了她領導對她說的話

我在旁邊聽著她的抱怨,數落,聽她受到了無數的委屈

說實話我挺麻木的

自己行為帶來的後果難道不應該自己承擔嗎?

但是這句話我說不出口,因為我喜歡她,所以我把自己的麻木隱藏起來,我耐心的安慰她,站在她的立場痛罵她的領導,和她分享她的痛苦與不快樂,這一切僅僅也只是希望她可以過得開心一點而已

就是這樣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自己的行為,卻要讓身邊的人來和她一起承受這個行為帶來的後果

說不過去的


後記:雖然她已經是我的前女友了,但是我們還是生活在一起,每天聽著她和別的男的整體整夜的打電話,我才知道,她是那麼熱衷把自己的故事告訴自己的下一個男朋友,太魔幻了,懶得匿了,渣女不值得我匿


我滿背,九龍拉棺

我男朋友絲毫沒有嫌棄

他身上一個紋身都沒有

跟我商量也想紋一個

嘻嘻,太溫柔了


換個對象就好了


愛你就要愛你的全部,不會嫌棄,但是會不會被工作嫌棄,會不會被長輩嫌棄就是問號了,雖然不會活在管閑事人的嘴裡,但最好少點兒話題


我記得《老友記》裏瑞秋紋身的時候,羅斯特別抗拒,但是最後當羅斯看見瑞秋紋的那個小小的愛心的時候,他說:「哦!他真可愛。」

如果你打算紋身,就挑一個最愛的事物紋上去吧,別介意別人的眼光,畢竟它是你最愛的。


嫌棄就換一個 我說對象


瀉藥(●°u°●)? 」

你的對象喜歡的應該是你這個小可愛,對自己要有信心,如果他因為你有紋身就嫌棄你了,那他根本不配擁有你這個小可愛? ヽ(`Д′)? ┻━┻


想來應該是很好看的紋身吧。

其實,對象嫌不嫌棄一點都不重要,人們都說,人生苦短,為自己而活,自己覺得美麗,那麼,紋著就好啊。

另一方面,中國國情,大部分人,對於紋身還存在誤解,有些人,還是會反感紋身,雖然它當初是貴族身份。

那麼,就要看你自己是怎麼和你對象商量了。遇上了樂意的,就很容易共識,但若遇上那些犟牛形式的,難搞。

總的來說,就是,你想紋,好看就紋。至於他反對的事,你們商量著來,紋身還可以洗,喜歡的人遇見很難,一起互相遷就纔可以。


這個因人而異,有的人確實到現在還很不能接受紋身,多數來自於一些傳統家庭,我個人建議是別紋太誇張的,清新和煦,能和你氣質相融相符的

另外。。。一定要找專業的!專業的!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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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哈哈哈哈哈哈


我還是覺得不紋身的好,畢竟現在大多數還是不太能接受的。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不喜歡紋身的人能接受沒有紋身的,喜歡紋身的也能接受沒有紋身的。。so。。。

當然,紋身後,不喜歡紋身的,你也基本不會有太多接觸,因為不喜歡的會自然排斥你。

所以,要是真想紋也沒太大問題,雖然有的工作崗位不一定會接受有紋身的人。


看你找什麼樣對象了,老一輩的大多數看不慣,年輕人就好多了,現在偏見沒有原來那麼嚴重了,我的話完全無所謂


沒有對象 暫時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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