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為什麼?

1.成人禮,他剛成年,你未成年,都不成熟。

無論是否自願,與未滿十四周歲幼女發生髮關係都屬於強姦,且屬惡劣情節。如果是已經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考慮到未成年人不夠成熟,且風險較大,並不建議(當然都是自願,並不構成犯罪)。另外男法定結婚年齡22周歲,女20周歲。說這個是因為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承擔風險。年齡太小有時候可能不太成熟,容易被騙。(很多女孩其實是被渣男騙,所以要長腦子。身邊的一個女性朋友被騙,男孩18歲騙女孩說啪啪後就結婚,一個敢說,一個真敢信。所以要動腦子。)

2.美好的性關係,從來不是什麼禮物,你男朋友要的是成人禮的禮物,他的想法有問題,你不明白,他也許是為了自己變成男人。而不是愛你。因為在成人禮這個節點,你別怪別人亂猜測。建議斷然拒絕。

3.在性關係這件事,從來沒有男女平等。你對待這件事要謹慎。女孩如果不小心也許會懷孕,那麼必然要流產,承擔未來可能不孕的風險。承擔心理傷害風險。傷害很大。女孩子的第一次非常重要,建議慎重。男人嘴上說的和心理想的是倆碼事。你要是隨便不自愛的話,他享受著你的身體,心理沒準還會覺得你很隨便,反而看不起你。女孩子要自愛,且有點腦子。建議動動腦子,不要感情用事。(當然男生也要自愛,不過我想你也許沒聽說過集郵男女,你最好搜一搜,還有些男人就是故意騙女孩子上床。這樣你就明白,談戀愛也要有腦子。)

4.什麼叫你給別人第一次,只要是給就不去給。只要是別人要求,不是你心底的自願,就拒絕。你心裡哪怕有一點點不願意就斷然拒絕。你能問問題,表示有不情願,那麼就必須拒絕。每個人都要按照自己的真心意願生活,你也許會擔心男友不滿意分手。那麼就分手,這樣的男朋友不值得留戀。他人不滿意並不是你的問題,是他人提出了你不願意的要求。關你什麼事。不關你的事。你要不明白這些。就可能被他人道德情緒綁架,而違背自己真心的意願。做事情尊重自己,即使他人不滿意,也要尊重自己,本身你沒錯,這是你的權利。這樣做人才會輕鬆。

凡是說,你要不給,就分手的渣男,踹了他就是。

5.鑒於你的年齡,建議等成熟一點之後再考慮這件事。至少不是現在。不是你給。而是你想如何。不知道你明白沒有,換言之,你想去做。而不是被要求。這種關係從來不是他要你給(這是錯誤的),而是你們倆想愛的結合。是雙方面的關係。是你想和他發生性關係。你愛這個人,你有足夠的清醒看到你眼前的人的人品。你有足夠的清醒承擔風險。你能夠做好避孕。那麼風險是什麼,即使避孕,也會偶爾失敗。如果懷孕能否結婚。能否承擔流產的風險。換言之,為自己的行為和選擇負責任。

6.相愛是美好的事情,追逐愛情也很美好。但是性關係不是籌碼,不是禮物,不是不情願,也不是給與不給。而是你發自內心想愛這個人,而他也想和你在一起。即使有慾望的糾纏。也是一個心甘情願的事情。所以給這個字萬萬要不得。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祝好。


啥成人禮,說白了就是想睡女人了,換言之,換誰都能睡,你只是目前最合適的。把女朋友當禮物,這跟霸總文裡面的沙雕情節有啥區別,生活不是霸總文,活的現實點。


聽他放屁


首先要知道你自己成沒成年,如果你沒成年,對方成年的話,這種行為是犯法的,就算你自願,對方也是強姦犯。

成年了的話,再考慮好到底要不要給,因為女孩子第一次很珍貴,不知道日後你會不會後悔,這是你邁向女性的第一步,要做好防護措施,拒絕口服避孕藥,因為對身體傷害太大,不可逆轉,要帶避孕套避免意外懷孕,不要存在僥倖心理體外射j。你已經成年了,性行為是你自己的自由,但是同時你也要學會自愛。

這個人到底值不值得你把純潔之身獻給他自己掂量,依我個人經驗來講,現階段情竇初開,說第一次會為你負責一輩子都是鬼話,他甚至今後會騙取多少女孩子的第一次,要三思吧


取決於你自己 如果自己特別喜歡他 覺得以後有未來 那就給 如果不確定 還是算了 自己的想法才是重要的 這種事情旁人怎麼給建議都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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