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先來介紹一下我的情況:

獨生女

四線城市,父母雙公務員,房子兩套,市值140萬左右,車兩輛,買的時候累計40萬左右,存款多少我不清楚

父母雙公務員,工資我不清楚,反正不會少。

本人24歲,工作兩年,從開始工作前就沒有向家裡要過一分錢,我母親有間歇性躁鬱症(醫生推測),她不願意去醫院檢查,我的童年都在她的陰影下長大。

從小到大他們就跟我灌輸一個思想:只要我不順著他們的意,就是不孝,就是該死,實在是忍不下去了。

我從來沒有盼著他們的錢,但是他們的觀念讓我長期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請問如果我去做公證放棄繼承權,以他們的薪資能力,我是否在他們退休後還要支付贍養費?還有沒有其他的義務?


你要知道子女的贍養義務和繼承權沒關係,甚至和父母有沒有撫養子女都沒有因果關係,無論父母是否撫養過子女,無論子女是否繼承父母的遺產,根據我國法律,子女必需贍養父母。

所以,你不能拒絕贍養父母。

但你的父母有退休金,目前來看能夠自理,所以說基本不需要你贍養,在他們重病需要負擔高額的自費醫療費用之前,你根本不需要出錢贍養他們。就算你父母向你索取贍養費,你也可以以目前經濟窘迫沒有能力拒絕,即使他們去法院起訴你,但法官也會根據你父母的實際經濟狀況來判定贍養費的金額,最多幾百塊,更大的可能是讓你探望父母,在情緒上照顧父母,滿足他們的心理需求。

但這個滿足心理需求其實也可以商榷,你可以把你父母責罵你的過程錄下來,也可以把醫生給你母親的診斷以及你父母拒絕就醫的情況向法官說明,並自己去看心理醫生,證明你也因為父母對你的精神迫害已經嚴重影響了你的身心健康,所以,就算是定期探望父母你也可能並不需要去執行。

還有,你大學畢業了吧?到外地遠離你父母的城市找份工作,一個月和你父母聯繫一次,報個平安,只要你狠得下心,你父母終究沒能力把你怎麼樣。

你要明白,你的人生現在正在走上坡路,你的經濟能力、生活能力會隨著你努力工作、收入的逐步提高而逐漸走高,經濟上的自立會讓你逐漸獲得信息,最終在心理上徹底擺脫父母的鉗制甚至可以無視他們。而你父母,是在走下坡路,他們隨著年齡的增長,體力和心理狀況都會逐漸走弱,他們對你的依賴會越來越大。

所以,我建議你,目前先去其它城市找份工作,好好打拚,逐漸獲得自立的能力以及經濟上的優勢,找個好男人結婚成家。等到你足夠強大的那一天,找到父母心平氣和地聊聊,把他們對你的傷害都說出來,到那時候你可能最終會釋懷。


首先,贍養父母和繼承父母的財產之間不是劃等號的,贍養父母不是為了繼承父母的遺產。

其次,贍養父母是法律規定的女子的義務,而繼承是一項權利,即便放棄繼承也不影響贍養父母,而且從法律層面來講,是不能跟父母斷絕關係的。


在我國,斷絕關係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贍養父母是你的義務,不管是否放棄繼承權這個義務都得盡的。

但你父母的條件其實基本是不需要你贍養。

他們能自理時,你不用贍養,他們如果得病或不能自理了,

你才需要贍養。贍養也不是必需你去伺候。

贍養也要考慮到你的經濟能力。

你如果非常想擺脫父母,

建議你找個外地的工作,那麼你就不用常常見他們,

只要經常打個電話,報下平安,問候下他們的健康就行。

等他們老了,需要贍養時你可以每月付一定金額的錢讓他們僱人照顧,

當然也可以去伺候他們。

分開一段時間你們都冷靜下,看能不能理解雙方。


盡自己的能力


在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可以斷絕父母關係一說,子女年未滿18周歲,父母是法定監護人,父母年老時子女是法定贍養人,均是法定義務人,法律不准許一方斷絕關係


一個不願履行贍養父母責任的人,充其量是覺得父母老了沒用處,又老又丑又臟影響你們的正常生活了,你有沒有想過,當你來到這個世界事也是什麼都不懂,你也大大影響他們的生活了,他們是滿懷期待的撫養你,當他們老了,你卻帶著嫌棄的眼光對待他們!你可能年齡比較小,總是以自我為中心,很注重自己的感受,你說得是實情,作為年輕時候的我跟你的想法一樣,我父母比你父母差遠了,父母經常吵架我不願回家,我們姐弟四個都一樣,都想離他們遠遠的,所以在上學時候都不怎麼回家,現在父母老了,弟弟妹妹當時還算父母比較寵的,他們都不願意跟媽媽多接觸,有時候媽媽跟他們說話他們經常性的厲害媽媽,看不慣媽媽種種行為,實際上是因為媽媽老了,沒有啥能力和思想,但是媽媽只知道對他們好,給錢給東西,他們都結婚了。現在媽媽老年痴呆症,我和姐姐照顧比較多,他家自從媽媽得病後,妹妹基本一月一回來看媽媽,並且只在家呆半天,從不過夜,妹妹可能還沒適應給別人做飯照顧別人吧,用她的話說,他就不想做飯。弟弟更不用說了,更不像話,一結婚表態不跟媽媽住。別說照顧了,我看著媽媽心疼哦,老年痴呆症,自己不會自己做飯,沒有人照顧,她就想不起來吃飯,爸爸現在不想管媽媽了,每天經常性不在家,出去打麻將,媽媽經常餓肚子,我有空就去給媽媽做飯,我不在了她基本餓著,短短兩周病情加重,你想想一個人每天只吃兩頓或者一頓,她會活多久?我現在就是不管姐姐妹妹弟弟管不管媽媽,我不論怎樣都忘管媽媽,雖然媽媽年輕時和你的母親有過之而無不及,我也不能不管,畢竟我的一切都來自她,她老了是我報恩的時候了,我有什麼理由嫌棄她?我媽媽如果每天吃不飽飯她很快會老的,我現在由著她,她想怎樣我都沒意見,有時候不開心罵我,我也不說啥,畢竟一個得病人的痛苦,她會比我更痛苦,我只是聽聽她罵我,她得病是身體實實在在的痛苦,我分擔不了只能讓她開心,願我的媽媽過得更長久,說了這麼多我就是想告訴你,一個人老了,遇到的任何困難可能都會要了她的命,她會早早離開我們,比如媽媽沒有錢爸爸不給,我就給,要不她沒錢買好吃,媽媽沒有飯吃餓肚子,我不管,她就會餓死,不要小看這些,他們都會影響壽命的。當一個人老了,不是討論責任權利義務這些東西,而是考驗一個人善良的根本,如果你能眼睜睜看著親人痛苦慢慢死去,你就可以離父母遠點,如果不夠殘忍就試著接受他們吧。我能如此對待媽媽,是因為在我24歲那年奶奶也是老年痴呆症,不知道吃飯,媽媽伺候好幾年,隨後讓爺爺照顧一月時間,爺爺不願意照顧,不給奶奶吃飯,每次一小碗,還吃不到嘴,我那時候年輕,不懂得一個人在這時候是需要人照顧的,我看到了沒有管奶奶,,沒過多久奶奶去世了。奶奶也是最疼我的,我卻因為無知沒去照顧她,所以在媽媽很強,我理解很多病人的痛苦,我儘可能做好我自己的事情。至於兄弟姐妹盡孝多少,都是他們的事情,一個人對孝順理解越多會做得越多。盡孝也是看個人的心,希望你有所啟發,祝你好運


贍養是義務,繼承是權力。贍養的義務是你的。你放棄了自己的權利,不代表著你就可以不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因為你父母已經盡到了撫養你的義務。也就是說,即使你的父母立下遺囑,你沒有資格繼承他們的財產。你也要履行贍養的義務。你放棄自己的權利,除了便宜別人之外,自個兒根本撈不到一點好處。現在即使沒有盡撫養義務的父母,都可以要求子女贍養。更別說你這種自動放棄繼承權的。冒昧的問一句,你有兄弟嗎?


理解你的處境。

人很奇特的。虎毒不食子,但人不是。

一個人善良與否和是否與你有血緣沒有關係。

所以,先看人品,再看身份,這樣你會清晰輕鬆的多。看到本質就好了。


沒有用,血緣在法律上是無法斷絕的。加入外國籍,中國法律管不上才行。參考之前報道尋兒子要見最後一面的父母,通過媒體找到在燈塔國,溝通後兒子拒絕見面、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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