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同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0年后仍然可以追溯。


如果在你逃跑的20年间,一旦发现了这个命案,警察便会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启动以后,20年的追诉期即使过了,也可以继续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所以说,千万不要抱著这种侥幸心理杀人……


为了解决犯罪躲避20年就超过刑法追溯期的问题,我国设置了时效延长制度,比如犯人逃避公检法侦查和法院审判的,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但司法机关应当立案确没有立案的,就可以一直追诉。

知乎用户:为什么刑法会存在追诉时效,难道对于很久以前的犯罪法律就不闻不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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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的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和1996年的南大碎尸案,就是属于犯人逃避公检法侦查和法院审判的情况,就可以一直追诉。

时效延长: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制的制度。

关于时效延长后犯罪的追诉期间,《刑法》第88条规定: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无论逃避状态持续多久,也无论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状态持续多久,都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


一处建筑工地发出一具女尸,公安局法医勘察、解剖、化验后,下结论说这是一起凶杀、案发时间是1948年。你是公安局长或者刑侦支队长,你是否会立案侦查?

如果有人发现一具尸骸,刑事技术确认是1899年发生的一起他杀命案,你觉得能投入人力物力、刑侦破案吗?


他只要20年没立案就不追究了,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否则的话千年女尸也要拿出来。但要是立案了就躲不掉的。


不是躲避20年,是没被发现立案侦查20年


逃避侦查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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