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黯總可能不喜歡別人評價他,所以只討論他的作品,不談別的。


有的人寫的是堆砌的文字,有的人寫的是潦草的半生。 孫黯是後者。

扒下精雕細琢的辭藻,剔除討人喜歡的人設,後來才明白,那些剩下的筋骨與血肉,是那麼的尤為珍貴。 讀完她的故事,曾試圖尋找同類標籤下的作品,然後恍惚間就明白了什麼叫做索然無味平平無奇。

我不否認低齡遊戲和文化玩具在某種程度上給受眾者帶來的心理慰藉與思想高潮,但是像黯總筆下的故事你一旦品讀之後卻是無法想前者一樣置若罔聞的。

在很大程度上,你閱讀要麼為了娛樂,要麼為了追尋,要麼就是找兼而有之的作品。可是黯總的文不一樣。

先說娛樂,最終受眾達到了什麼程度上對故事的認同是由不同受眾的生命體驗決定,自然有人深有人淺,深者影響三觀塑造,成為年少白月光,潛者不後悔費心費力閱讀,至少覺得好看。 而黯總的感染力讓前者佔了受眾中絕大多數。

她筆下的人物既非高高在上位於神壇俯視眾生,過於紙片化;亦非低到塵埃毫無性格魅力全靠作者補充說明;人物多面立體,性格魅力過人,印象深刻,與眾不同,哪怕千篇一律的總裁、明星、歌手、普通人這些常見角色往往伴隨著冷漠多金、聰明上進的性格模板,在她筆下卻是不同的。夏息的成長性,宮雋夜脫離模板的性格,司峻的改變,以及被很多人喜歡的那位扮演母親角色的夏皆女士。 鮮活而魅力,矛盾而深刻。

她筆下的情節有過庸俗的不行的橋段,只是再庸俗的橋段在她的筆下卻彷彿脫胎換骨,而一些新的情節她寫的更是脫穎而出。

再說追尋。絕大多數的作品主旨鮮明,但很多情況下主旨較為單一。而黯總的文要說的東西卻是森羅萬象。

——《混音人生》

"窮和孤獨,後來我才懂得,不僅僅是物質上的缺乏,而是無可救藥的飢餓和想讓人出賣尊嚴的絕望。「

」那之後的很多年,我在想要了解一個人的時候,都必定要聽聽他耳機里的秘密,是情歌還是民謠,是鄉村還是朋克,音樂是人心的截面,剖開他的愛他的痛,他的追求他的過往,他所有不可言說的暴虐與溫柔,只有喜歡的歌絕對不會說謊。我全都聽得見。「」這無關性別,無關移情和自我滿足,我愛上他的那個夜晚甚至沒有月亮。可我想要他羞紅的耳朵,想要他眼裡的星星,想要他看著我移不開目光,像看著一個懷揣玫瑰的小偷。「」我曾以為,只是曾經,以為在我和這個世界有了聯繫之後一切流離和苦難都會因此划上句點。然而事實告訴我,只要活著,我要面對的問題就是正無窮。比如沒錢,被欺負,玩音樂,考試落榜,以及未來喜歡上一個男人。「」如果苦難和愛一樣,來得毫無徵兆,他不會逃。「

」他就是最好的,如果世界上有比他更好的人,我就裝作沒看見。「

」一個人拚命活著的樣子,你不知道有多好看。「」人都善於把生命當做最終底線,所以才能打著抽著自己苟延殘喘越挫越勇的走完這一生吧。畢竟跟』活著『比起來,去死的理由實在太多了。」

——《於心有愧》

「這世上非親非故也肯一門心思愛你的人,他必定是欠你的,當他歷經千帆,疲憊不堪的來到你面前,別問他走了多遠。」

——《天下不亂》

當年年輕叛逆,愛以疤痕示人,炫耀慘烈經歷作為受人敬畏的資本……

他知道疤痕仍在,永不消失,將陪伴他一生到死。

——《不渝》

景允習慣承受他人的矚目,對所謂的「特立獨行」並不抵觸,但任誰一直被盯著看著都會感到不適,他們對於他的髮型以及背後可能隱藏的感情生活抱有強烈的人文關懷,幾乎超越他本人對此的重視程度。

他在轉角處發現了他的竹馬,他暗戀的男人,正倚著書架讀一本封面雪白的詩集,脖頸微微彎曲,手指托著書脊。他心中忽而落滿了塵。十四五歲,正是「玩笑」認知模糊且不懂見好就收的年紀,一切過失看似都可用幼稚解釋,被施與者遭受的傷害卻是實質性的。

有些人寫字太用力了,他們寫的不僅僅是故事,是他們自身的過往,是他們腐爛的疤痕,是頭破血流後懂得的些許遊戲規則,是人情冷暖後心中不滅的赤忱與熱愛。森羅萬象,俯仰俱是迷人。好看的故事,想說的話,鮮活的人,流淚的愛,以及最後教會你關於生活永遠的熱愛。

最後 指路

孫黯 微博@十九歲子彈 作品:長篇-《混音人生》中篇-《天下不亂》(未完結)《於心有愧》《不渝》《行迷走火》(未完結) 短篇-《花犯》《活該》《逢春》《出軌》《與你的午後》《失控關係》《竹馬》《回生》《特殊病患》《lovesick》《眼眉朝夕》

散見於晉江 白熊 廢文 老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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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好喜歡好喜歡黯總啊啊啊啊啊啊

對不起原本想客觀點的 但我實在還是想吹彩虹屁 下面是彩虹屁 )

覬覦你,你的身體,你的現在未來,你的眼眉朝夕。——《眼眉朝夕》

她是一個很有味道的人 哪怕隔著屏幕 隔著字裡行間 隔著人群離亂 你仍然能一眼看見她

她逼人的鋒利和凜冽是讓人著迷的武器 字裡行間是念念不忘的刀光劍影和他年舊夢 如槍口洞穿心臟 盛開血色玫瑰

從此 便只剩走火入魔 失魂落魄

你於我而言,向來是那心尖白月光 昨夜硃砂痣

星河璀璨 孤月生暉 你是人間絕色


酷。

我覺得黯總的文筆非常適合用這個字來形容。不管是他故事裡的人物還是故事本身,都洒脫利落,乾淨果斷。

他筆下的人物向來帶有少年意氣,老少皆如此。我特別喜歡夏息的母親夏皆,一個飽經俗世滄桑人情冷暖以後依然對生活抱有誠摯的熱忱的女人。如果不是她,夏息的未來會變成什麼樣子,我不知道。但至少見到宮雋夜之前的夏息,善良、單純、溫和、彬彬有禮。

我記憶最深的是夏息拒絕那個喜歡他的女孩子的時候,他說:「對不起,但你今天很漂亮。」究竟是怎樣一個母親才會養出這樣的孩子呢?

這樣的故事,很酷。

它是一劑用力又真誠的強心劑,告訴你,就算到達不了遠方,眼前的苟且也值得熱愛。

我再吹吹黯總的文筆。和他的故事一樣,酷。

長句子不顯冗雜,短句子乾淨漂亮。我特別喜歡《逢春》這一篇,它的故事很簡單,沒有跌宕起伏蕩氣迴腸的劇情,它就是一個受傷的人,遇見能夠彌合他傷口的另一個人,然後與他共赴春天的故事。

這一篇敘述的筆調簡直像個文藝片。每一句話都是一個慢鏡頭,沉默地划過名為生活的布景,不發表評論,無關愛恨。

那時是清晨五點,瀰漫的薄霧籠罩著鬱鬱蔥蔥的樹木,暗綠色的枝葉像是蒙著一層紗,大雨將至,天空是病態的蒼白。維特在花架子上打盹,撫摸它時會有所反應的眯縫起眼,順著撫摸的方向抬起頭,喉嚨里響起舒服的呼嚕聲。它不說話,陶乙也不說,這是最好的沉默。——《逢春》

黯總寫的故事還有很多腦洞很大,很新奇。比如說很早以前一篇電腦黑客和超能力者怒懟鍵盤俠的故事,簡直喜歡。我一口氣看完全文,腦子裡就剩下一個「爽」。

哎,喜歡黯總的地方太多了。

總之,在我看來,孫黯是個優秀的作者。

——————190212更新

最近又去看了黯總新的兩個文,《不渝》和《行迷走火》。怎麼說呢,我覺得,比你優秀的人還在進步真的很可怕。

私心上講我是更偏愛《不渝》一點,雖然故事也許有些俗,但我覺得這篇文章里黯總對人物心理把握簡直了。很細膩,感情中的你來我往就好像廝磨的耳語,勾人也勾魂。

語言的乾淨不必多說,我是真的喜歡他筆下所有人物都有點不拘不束的洒脫。像景允剪下那頭長發的時候,自我和未來一起放飛,感情和勇氣一起瘋長,隔著文字我看見少年,在理髮店裡,在長發飄然落地時,賭氣稚嫩的有點倔強的臉龐。

真的,青春無悔。


能讓人突然對著一句文字一見鍾情。


黯總的作品是種感覺。與眾不同的。兩個人的戀愛,不僅是表面給人甜甜甜的感覺(並非都是很甜的文啦)。愛情是成長。《混音人生》中夏息的成熟可見一斑。黯總對黑泡涉獵較廣。對音樂感興趣的也可以看。

最後表白黯總。

(想到什麼之後1會再碼的)


黯總的《remix混音人生》是我唯一看的下去的第一人稱文,《於心有愧》也看了很多遍,黯總的文筆我是服氣的,寥寥數筆構造了一個很廣遠的世界,人物形象躍然紙上,是真的很優秀


他用寥寥幾筆就能寫出當時的氛圍

文字給人的感覺就倆字 舒服

啊...審題錯誤了 其實也差不了多少


黯總在文字上的功底還是很厲害的,用詞相當精準。

還記得混音人生里對「老王」的解讀:

「隔壁老王的老王,樸實剛健,城府很深,神秘中帶著一絲狡詐,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當時就覺得,這個形容絕了。「老王」這個活在段子里的角色突然就豐滿了起來,添加了些許細節,卻又剛好又能契合大部分人對傳說中老王的想像而不產生任何違和感。

黯總筆下的人物都很討喜,描寫的情感也總是高於現實的美好,符合大多數人的憧憬。情節和寫作手法當中常常有令人驚嘆的巧思,不套路,不臃腫。

黯總的文看過的不多,但都很喜歡,總結一下就是很值得去看,除去前期較為青澀的作品以外,其他作品都可以讀兩遍以上,會有不同的感慨。


我看脆皮鴨基本都是過目即忘,但是一直記得《Remix混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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