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和自我行為應該有一個限定範圍,沒有限制的話,所有人的行為都可以歸為自私自我。

事實上,所有人行為的出發點或者行動目標都是指向私己的,在這點上,人和動物一樣。許多動物有一定的領地意識,比如老虎,猴群,螞蟻等等,它們對這個領地進行私有化,拒絕共享,如此才能保障個體或群體的存續。

人的領地遠超過動物自然環境的範圍,會延伸到家庭居所,成員,工作單位,朋友圈,學術圈,社會地位,己取得的榮譽等等,甚至包括理想,事業,社會責任感,歷史使命感。

如果我們把不同尺度的領地納入「我"的港疇,那麼自私和自我行為就會包含利他,利社會的成份。我們在實現自己夢想的時候,在做自私利己行為時,就會為他們提供便捷和利益。

如果只將個人生理機體納入"我",一切行為以有利身體為準則,將個人行為退化為動物領地行為,需求大為減少,也許能達到老子所說的小國寡民狀態,只要你願意。

如果只是投機式自私行為,沒有確定的自我邊界,感覺得有利就掙,不管最後是否對自己有不有利。這樣只會被社會擠壓生活空間,生活領域越來越小,最後被迫成為一個只在乎生理感受的人。


自私是一個人生存下去的一種手段!

自私的目的是為了自我存在,自我活下去,在資源不夠的時候先把資源留給自己,僅此而已。

如果你有10個億,此生都夠用了,你會在乎給你好朋友拿幾萬塊錢給他嗎?給你媽買套房子也是輕而易舉好不在乎的,別人就說你大方,不自私。

如果你一個月工資只有3000還不夠已經花,你女朋友要買個蘋果手機,你想想要上兩個月班省吃節約才能買,你就捨不得了,你女朋友就說你自私了!

明白了嗎?


自私的人最大的災難是傷害自己。因為對任何人都設防,所以違背了人類是群居生活的自然規律。由於他處處設防,在公司里沒有同事,最後被辭退,因為公司不喜歡自私自利的人;由於他處處設防,在社會裡沒有朋友,最後失去了交友之樂,因為朋友不喜歡自私自利的人;由於他處處設防,在家族裡會眾判親離;由於他處處設防,在家庭里會妻離子散;但在現實生活中,這種人很少,或者沒有。因為上帝沒有製造這種人,就是失手製造了,這種人也生活不下去嘍!


自私的人,執著的東西更多更深,更不容易得到快樂的。

自我的人,一般都是取悅自己,可能更輕鬆快樂一些吧。

自我不等於自私,二者是不同的概念。


適當的自私自我一點都沒問題,過了,你倒霉,只會越過越差。


謝邀!自私或自我都只是個相對的概念。看個人想要給周邊的人樹立一個怎樣的形象。

在資源有限,你面臨著食不果腹、衣不遮體時,你的親朋好友還需要你為ta提供這,提供那時,你選擇了為自己,他人就會說你自私或自我;當你選擇了犧牲自我,為了成全他人時,人們就會認為你豁達或者大方。

每個人面臨的情況不同,自然做出的決定也不同。一個很現實的情況,而大多數人都不富有,能夠調用的資源都是有限的。


是這樣,不然我也不會得抑鬱症了


除非他自私或自我到忘我,否則也沒有輕鬆和自在,更多是煎熬。


太過自私的人和太過自我的人,都一定會被周圍的人所厭棄,沒有人會喜歡這樣的人的。人是社會性的動物,當一個人在一個集體當中不能混下去的時候,就會被整個集體給拋棄。

所以做人是需要有情商的,必須得顧慮到他人的感受和存在。如果只考慮自己,一定會被周圍的人所厭棄。


短期自在,長期孤獨。


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做人還是做物是種選擇。


活的自在的,因為人家不覺得自己自私,不自私的感性的人活的累


某種程度上來講是會輕鬆些


個人認為,總的來說是的,但這兩者還是有各自的特性的。

自私的人,更多是在乎自己的利益,包括物質和情感上面的自我滿足。而這種自我滿足可以不擇手段,甚至通過故意傷害別人來實現。

這種人更在意的不是活得輕鬆自在,而是一切想要得到的就必須是我的,得不到的就是別人欠我的,欠我的就必須還給我,得到了就是理所應當的。他在還沒得到』或是『得不到』的時候是不輕鬆不自在,甚至不甘心不樂意的,在得到之後不但是輕鬆自在,而且開心快意。

而自我的人,他也在乎自己的自我滿足,但是這種自我滿足未必是通過故意傷害別人來實現,只是他對滿足自我需求的意願太強烈的時候往往會不自覺地忽視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的需求,而這種忽視也只是可能會對其他人產生傷害,有可能只是無傷大雅的。但至少自我的人在自我滿足實現的前後都是輕鬆自在的,所以活得更加恣意洒脫。


這個問題很觸發思考,從中華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來說,這個是錯誤的,不被允許的。倘若一個人自私自我被別人看出,他就會被圍觀的人批判,孤立,遭受別人不公平的對待,儘管別人也自私自我。

但是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在不違背道德法律與良心前提下的自私是無所謂錯誤的,這理所當然會讓你更輕鬆自在,因為你沒那麼多時間去浪費到別人的身上。你多餘的時間應該留給家人,而不是一些以後可能沒啥來往的人。古人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在現在這個社會,做人自私一點是必須的,為什麼人們越來越沉默,不願意發聲,大抵就是以前發聲的人都非但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反而遭受了莫須有的,不公平的待遇。總之莫信直中直,須防仁不仁。逢人只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很多時候自私是保護自己的一所屏障。千萬不要認為這樣子是錯誤的。只要沒有僭越法律,沒有對人造成傷害,沒有違背道德良心,這個自私自我就沒有任何過錯。


是的?因為沒有那麼多顧慮


我感覺你也只是想要偶爾放縱,任性一下而已,這是可以的。

但是自私到可以不管不顧別人的感受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看起來輕鬆自在。

時間長了,逐漸被周圍的人疏遠。還自我的以為全世界都拋棄了你。

從來也不知道自我反省。

這樣就太幼稚了。

孔子到了70歲才可以從心所欲,但那也是有條件的,叫做不逾矩。


必須是


部分會,不敏感並以自私貪小便宜為樂的人活得自在,但不太好


非原則性的問題上或許吧 但是從人生的長度來看 不知道這樣的人會不會有知心人在身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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