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起點閱文事件鬧的沸沸揚揚,所以在一幫有志之士的幫助下,我們建立了一個新網站。

但是在我們簽約合同里有一條這樣的條款。

我們只是要了一年的非獨家授權,但是有的作者認為我們跟起點並無兩樣,想取消掉這個條款。

幾番爭辯下,我提出了一個新條款,就是我們只要中文網文的發布權,推薦渠道依舊但是訂閱要55分。

在這種情況下,該作者還是不同意說我們喪失了初心沒有給28分成,難道為了讓作者不跪平台,所以我們新建的平台就要跪作者了嗎?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一兩個奇葩不用在意。過於失衡的合作註定無法長遠,無論平台還是作者,都應該盡量追求雙贏。


  感覺不是在說聯合,說的什麼網站?

  如果真的在意這個問題,仔細去看,討論這個問題的作者在你們網站的作者總體數量里,作者群里佔多少比例。不會是一個吧。

  他是實際作者嗎?他入行多少年了。他有很多股權?

  一、網站等於平台,等於公司。從你的話來看,你把目前自己的地位看的過低了,我覺得你們網站假設的領頭至高作者,都沒權利叫板整體合同這一條你給我改了。只能是談判自己的合同。

  如果群里一個作者不滿,你就想著改合同(除非這條真的有大問題,他看懂指出來了)。把自己地位看的太低了。

  二、起點如今大量人依舊在去,其他網站也是。如果是建設平台,去看看他們的合同,你被舉例的這一條有什麼可以「討論」的?你可以思考一下,為什麼他們網站合同那樣依舊大量人還去。

  網站才能做起來。

  網站的起步是兩個,我個人來看一個是超級大神(能號召力帶去大量讀者的那等級)(甚至影響小眾愛好讀者跟著過去看看)。

  一個是中層作者。這樣的作者:根本不會在意你說的上面那一條。

  看流量。看全勤。看分成。看長久。看渠道。等。

  惟獨不會在意電子版權到底是怎麼樣怎麼樣,如果真的是開站,想做大。我看到了你對作者的善意,請仔細了解業內的情況的,你實際是在開公司,怎麼能不清楚業內各個公司情況呢?

  起點?說實話現在很多人誰還管它,起點的那個合同……很多合同甚至都沒法評論吧,在意等不等於起點,完全是被最近事件給影響過深了。

  如果我要回答你的問題,你的問題命名應該是「如何看待:有一名可能是作者的新網站作者」什麼著作權利都不給還要推薦運營?」

  我給一個題目「如何看待肯德基里一百名顧客中,竟然有一位不喜歡喝可樂?」

  不是網站你們這樣做跪作者,是過於深度考慮問題了。

  若是想做好,第一步先從網站的起步方面來考慮吧。月影起來是很多方面的存在原因,不要照搬。


你可以搞分級合同,比如白金,大神,中層什麼的。

對方如果是仆街作者還提這樣的要求,直接一句走好不送

如果是真白金,給他單獨做一份合同,你也不吃虧


新網站正規嗎,各種證齊全嗎?

有全勤嗎?

那個作者有1000或者幾百訂閱的成績嗎?

或者乾脆就是個新人?

那麼無厘頭的新人作者值得跟他爭辯?

為什麼和他爭辯呢?

開的新站急著充書庫?

合適簽,不合適不簽就這麼簡單。

死後50年,霸王條款不假,但總比完全不靠譜的強。

最可笑的是有位答主,竟然給所有反抗某文合同的作者,打了【想白要錢】的標籤?


錢、錢、錢,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在閱文合同的事件裡面,作者關心的是錢,閱文關心的是版權,鬧來鬧去無非一個錢字。

錢給夠了,別說著作財產權了,著作人身權也可以給出去的,什麼身份也無關緊要了。

現在應該懂了唐家三少說得那句「作者不要糾結版權,要專心創作」了吧,唐家三少也算是看透了看的明白,甜頭夠了,扯其他的也沒啥用。

閱文的問題在於分配不均,動了大多數人的飯碗,畢竟在事件出來之前的作品授權合同裡面作者已經沒什麼權利了。為什麼那個時候作者不鬧,反而都簽了?!

版權授權都是妥協的藝術,畢竟雙方的利益訴求不一樣,作者想要的更多給的更少,平台想給的更少要的更多。這無可厚非,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為了達成合作,雙方都做出一定的讓步和妥協。

為了一點利益而寸步不讓或者是得理不饒人的咄咄逼人,那還是不要合作了。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放過對方吧,這樣對雙方都好,也免得以後再生爭議!


現在一下子就看出來鬧的是什麼樣的人來了,就是那些想白要錢的主


別管這種人就好啦

我覺得最好是著作相關權益都歸作者,但是收入平台占多數,大概6.4或者再協商,畢竟運營是需要錢的


如果像你所描述的一樣,那麼這個作者簽不簽無所謂了。這個口子是不能開的,人心是不知足的,不然網站拿什麼運營下去。

既然版權已歸屬原作者,並且能全平台發布。(這個理解沒錯吧?)訂閱收入五五分,這不是應該的嘛。獨家發布,都應該這樣分,全平台的話我認為,網站六作者四都合理。

不忘初心 ,這個作者,是不是把自己的初心給忘了。這是準備來一個作者的霸權合同?

順便問一下,什麼網站名,有網址不?準備過去溜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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