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粉.....
金主也好,玩物也好,沒有什麼是別人純捧你而不付出代價的。在金主面前,只是他對你感不感興趣的問題,只是羔羊而已。
「金主」和「玩物」是絕對的兩個詞!
金主是各行各業都會有的產物,偶像也是各行各業都會有的產物。
最有錢的金主應該是金融圈,以前有幸在金融圈混過一段時間,「錢」就是個數字。
最出名的金主和偶像肯定是娛樂圈了。
一個二線演員的吸金能力不亞於一個上市公司,所以一個二線演員背後有多少金主,你可以想像一下一個上市公司有多少金主。
「玩物」這個詞不僅道德不容,某些程度法律也不容許。中國是個法制社會。
不出名的時候奉獻自己,金主奉獻金錢,無論是戀愛同居還是其他理由都可以解釋。稍微有點名氣的偶像應該不會冒任何風險,畢竟一旦真憑實據就是滅頂之災,被挖出來的料通常也有真有假,老百姓很難辨別,也沒多少時間去辨別。
生活艱難,路邊吃瓜,開心自己,與其他無關!!!
別人怎麼樣我不評價,但是我愛豆我還是知道的。
也許你們看到這個會覺得我有點孬。(哈哈)
但是他我是真的知道,他真的不是那種,他一個人單槍匹馬逆流而上,靠的是自己的實力。
沒有大佬沒有公司沒有什麼很厲害的背景。
所以沒有如果。
知道人自然知道。
我的不會。
第一個,羅雲熙。
他都32了,他要是真想靠這條路紅都不用等到現在,早在七八年前就能紅。我對自己的眼光還是很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