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銀行員工的個人徵集、在本銀行的流水已經成為所有銀行的共同行為,那麼,這樣做合法嗎?

徵信理論與實務/葉謙,常勝京東¥ 342.00去購買?

首先,可能有的人覺得銀行這樣做是不合法的,是對銀行員工個人合法權益的侵犯

一些人可能天然地認為,銀行的員工首先是一個獨立的人,擁有自己的信息隱私和個人經濟隱私。

個人徵信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姓名、婚姻狀況等;個人向銀行金融機構申請的借貸記錄包括信用卡、房貸、經營性貸款、助學貸款等一系列的借貸記錄無論是否結清;個人申請過的通信、水電、燃氣、繳稅情況等個人信息以及個人的法院信息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個人查詢的記錄與機構查詢的相關信息等,應該說是非常私密的。

根據徵信主管部門的規定,查詢徵信必須得到查詢主體的書面授權書,沒有個人的授權,查詢他人的徵信是一種違規違法行為。

因此,如果銀行沒有經過員工的授權同意,擅自查詢員工個人的徵信,應該是一種典型的違規違法行為。

銀行流水又稱銀行存取款交易對賬單,銀行個人流水是個人名下的銀行賬戶在一段時間內銀行存取款業務交易清單明細,包括工資流水、轉賬流水和自存自取流水。銀行的流水不僅包括個人在銀行賬戶的全部信息和金融資產餘額,還包括了資金的往來過程信息,甚至會包括個人的消費記錄和社會交往信息,因此成為個人的隱私重要部分。對於金融機構來說,為客戶保密、不得泄露個人信息是基本的規則。而銀行如果擅自查詢銀行的個人流水,無疑是對銀行員工個人權益的侵犯,是違法行為。

徵信與大數據 劉新海 中信出版社 9787508662121京東¥ 84.00去購買?

其次,更有的人會說,雖然銀行這樣做是不合法的,但是銀行可以通過一些授權的方式,使這樣的行為合法化

雖然上面說,銀行擅自查詢銀行員工的個人徵信信息,但實際上,銀行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讓查詢行為合法化。

畢竟銀行是一個特殊的行業,銀行的員工在一定程度具有接觸私密信息的便利,同時又有可能做出侵害公眾利益的行為,同時銀行員工要遵守監管部門的反洗錢規定等,因此,銀行也確實有對員工個人徵信以及銀行流水的異常行為有知道並加強管理的必要。

但銀行一般會通過將查詢行為合法化的方式進行查詢並加強管理,具體而言,就是讓銀行的員工簽訂授權或者協議或者業務授權:

一是銀行可以通過要求銀行員工授權並同意銀行查詢自己的徵信和個人銀行流水

銀行通過內部制度和管理辦法,要求員工必須授權銀行對員工的個人徵信和銀行流水進行查詢,這些制度有的是在內部一些管理辦法、員工守則、行為規定甚至勞動合同之中,因此,有的時候不是銀行沒有授權而是你不知道你已經授權了。畢竟同意一家單位的制度是入行的前提,而簽署勞動合同是必須的前提。

二是銀行與銀行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和合規承諾協議,在保證自己行為合規的前提下,同意銀行對自己的個人徵信和銀行流水進行查詢。

現在每家銀行都與員工簽署有保密協議、合規承諾等合同或者協議或者聲明,而這些協議、合同、聲明之中有可能已經包含了對銀行的查詢授權,只是你不知道、沒有認真對待或者沒有注意而已。

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京東¥ 42.10去購買?

三是銀行通過定期發放報表的方式,讓員工自己填寫員工異常行為排查表,報表中對各種信息的查詢提出明確的要求,由員工自己進行查詢並上報。

很多銀行在季度、年度都會對員工發放異常行為自查表,通過這個自查表起到兩個目的:一是員工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審視,並提交銀行要求的一些報告和信息;二是員工對自己的行為異常情況進行說明和證明。這其中就有可能會提交個人徵信報告以及銀行流水。同時可能會承諾銀行查詢自己的徵信和銀行流水。

四是銀行通過反洗錢系統和員工異常行為排查系統,對員工的異常行為直接進行監督和監控,對異常信息要求員工進行解釋並提供依據

銀行自身有反洗錢的職責,銀行員工也承擔著反洗錢的責任,但同時更是反洗錢監控的目標群體,因此銀行可以通過反洗錢系統對本銀行的員工異常帳戶進行監控;同時現在很多銀行都建立了員工異常行為監測系統,就包括員工的銀行流水異常甚至包括個人徵信。

曾經有一家銀行的員工爆料聲稱,銀行要求員工將自己、配偶、父母、親屬甚至朋友在本單位的銀行流水都要提交,就有點誇大了。

因此,銀行會通過各種方式讓銀行對員工的徵信查詢和銀行流水查詢合法合理化。

顛覆銀行京東¥ 276.00去購買?

其三,對銀行系統員工進行異常行為排查是監管部門的要求,所以,已經成為銀行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從這一意義上講,銀行的行為是合法的

實際上,銀行對員工進行個人徵信和銀行流水查詢,既是對銀行負責、對銀行員工負責的主動行為,同時也是行業規範和監管要求的被動行為。

近幾年,銀行監管加大了力度,合規已經成為銀行業的第一要務,這幾年銀行機構員工違規事件屢出不窮,監管對此高度重視,每次發現之後都會予以重罰。這種做法不僅僅針對個人,還會針對所工作的銀行。所以各個銀行也非常重視。

從2017年強監管和嚴處罰已經成為銀行面臨的監管風暴開始,合規已經成為銀行業的第一要務,合規已經不是銀行業的發展基礎而是生存之本。監管部門對銀行業的嚴監管不僅僅處罰銀行機構,還處罰了銀行員工,更重要的是,處罰了一大批違法違規的銀行員工。

2017年銀監系統共行政處罰3452件,處罰機構1877家,罰沒金額29.32億元,對270人取消了一定期限直至終身銀行業從業和高管任職資格;2018年銀保監會開具3718張罰單,罰沒金額累計超20億元;2019年銀行罰單數量1531張,處罰總金額達到8.08億元,共有2000多名相關人員受到行政處罰,其中,96人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更有75人被處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頂格處罰」。幾年的時間查處了一批銀行的大案要案。

2020年上半年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不含個人)開出的罰單數量達524張,金額累計約2.87億元人民幣;7月銀保監系統共開出466張罰單,處罰對象288人次,個人罰款總額約705萬元;8月已披露了47張罰單,相關銀行機構合計被罰沒超過1000萬元。

面臨嚴峻的違法、違規形勢,2018年銀監會發布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其中明確要求銀行對銀行員工異常行為進行排查,這個要求銀行必須執行的,也不需要經過員工得本人同意。

近兩年來,針對社會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突出矛盾,監管部門多次針對不同內容開展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員工行為排查工作,排查內容不僅僅包括查個人徵信和銀行流水,還針對銀行員工參與高消費、高風險投資、高槓桿投資、個人賬戶異動、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資金中介、飛單私售以及違規參與經商辦企業,甚至對銀行員工是否亂交友、頻繁出境、參與賭博等行為都進行排查。

如果監管發現銀行員工的異常行為或者違法違規行為,不僅僅要處罰銀行員工個人,還會處罰銀行機構。

作為銀行員工,面對這種嚴峻的監管環境和外部環境,只能服從和配合監管和銀行的調查和排查,如果你無法接受這種監管環境、強調自由和隱私,那麼,你可能已經不再適應在這個行業從事工作,如果你抗拒排查,那麼,你可能會受到銀行的處罰甚至監管的處罰,下崗甚至辭退都是一種最終的可能結果。

個人信息包括銀行員工的個人信息確實需要保護,銀行在進行排查和查詢時也應該做的合規合法,同時更應該恪守對所有的信息保密的原則,保護個人的信息不泄露。(麒鑒)


我很好奇,這家銀行是使用了什麼手段查的?


沒有徵得同意就不合法了,但是,人家要你提供徵信證明,你就要提供了。


請各位同事列印好自己的徵信報告,周五下班前交。

你們機關的人好閑啊


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用自己所在銀行的卡交易,工資直接轉到他行卡,這樣你的流水就不會被發現,也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有些銀行,可能不會查你的銀行卡流水,但是,會讓你自己查完交上去,這樣就沒啥毛病了,員工哪有本事和單位對著干,以後不想在這裡工作了么。

至於徵信,上面也不會有啥不利的信息,查也一定會想辦法得到授權,比如之前有人回答勞動合同會寫。

還有,這只是我的觀點,不管對與錯,請禮貌交流,不要上來就噴人。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