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資訊

大概是說一個小女孩三四歲剛上幼兒園,很乖,但是最近被整個幼兒園孤立(每天跟她講話的只有幼兒園的老師,小夥伴們都離她遠遠地)

事情起因是小女孩家長覺得她只有這麼一個女兒,日常穿著就得嬌貴些,一條小裙子三四千很正常,平時也這麼穿著去幼兒園。

但是有天小女孩其中一條裙子剛穿了一天就被扯壞了,小女孩家長很不高興,直接到幼兒園找了老師,要求對方家長原價賠償。

老師覺得這個要求很合理,二話不說就找對方家長,對方照原價賠了3799元。

但是過了幾天,幼兒園就沒有小孩子願意和小女孩講話了…

別的軟體上看到的一個資訊,下面的評論亂鬨哄的…文章本身寫的很好,但還是想看看大家怎麼想…


那不叫孤立好么?

我有一年在五星級賓館訂了中秋家宴,老婆開車去接岳父岳母過來,她那時新手剛上路,過來的時候賓館車位都停的滿滿當當的,恨不得一個車位塞進去兩輛車,我們倆找車位一頭大汗,岳母眼尖遠遠看到賓館正門前有兩輛車孤零零的停那,左右空間都挺大,就喊:「那位置大,那位置大,看能不能插進去」

我和我老婆看了一眼,一起叫道:「要不您老先進去落座吧,我們實在不行停遠點。」……畢竟那邊一輛黑色勞斯萊斯一輛蘭博基尼,就我們這技術,生疏的跟幼兒園小孩似的,誰敢硬往跟前湊啊。那兩輛車左右留出來的大空間,就是大家形成的共識,而不是孤立啊


我讀小學的時候,爸爸有支很好看的鋼筆,我看著喜歡就跟他討來帶去學校顯擺了一天,誰成想課間玩鬧,一個男生瘋跑過來撞到我的桌子,把沒蓋筆帽的鋼筆撞到地上,筆尖摔壞了。

我聞訊趕來,當場大哭,老師看著鋼筆價值不菲的樣子,叫來了雙方家長。對方家長比較有見識、素質也很高,一看到他兒子摔壞的筆,有點慌,但立刻答應賠錢。

我父母倒是不著急,一邊安撫炸毛狂哭的我,一邊安撫冒冷汗的對方家長,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對方家長陪我去當地最大百貨商場的文具區挑一支鋼筆,並且買下來送給我。

放學後一行人去逛文具櫃檯,我一路直奔當時覬覦已久的英雄,選了一支櫃檯里最貴最好的英雄100的14k金筆,拿著愛不釋手,擦擦眼淚看向父母,問,真的可以嗎?!

對方家長也沒想到是這個展開,也看向我父母,問,這樣就真的可以了?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支英雄219元,是90年代末鋼筆愛好者小朋友的認知里最好的東西。而這件事過去十多年後我才意識到,摔壞的那支是萬寶龍,當時最起碼2000+。

我從沒跟父母聊起過這件事,但現在我懂他們為什麼這麼做,不是為了不讓我被孤立,而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當我把一個價值2000的東西送給小孩當玩具的時候,就要做好發生損耗的心理準備。如果這個東西被別的孩子弄壞了,我的損失是「我寶貝閨女失去了她心愛之物」,而不是「我被奪走了2000元現金」。

我一直覺得部分中國土豪是很擰巴的。

購買溢價極高的奢侈品,自己使用時,這就只是一件日用品,因為自己「身份尊貴」,必須要用高溢價的東西來完成日常的吃喝拉撒才配得上自己的身價;但一旦發生了損耗,這玩意就又變回了一捆行走的現金。

我一朋友的朋友,買了個價值幾萬的大師手作的藝術水晶碗,一般人買去當擺件和收藏品的東西,她每天當普通飯碗用;家政阿姨給她洗碗的時候磕壞了一個角,她要人家全價賠償。雖說弄壞別人的東西賠錢是「天經地義」的,但當你把價值幾萬的東西當日用品使用時,別人該賠償幾萬元的現金價值還是一件日用品的使用價值,普通人是不是該為土豪高溢價的生活方式來買單,就是個值得商榷的話題了。

比如說去年年底,我和男朋友在看婚房。我在進門換鞋的時候,中介小哥很熱情地幫我拿包包和我手裡的奶茶,過程中沒拿穩,一整杯奶茶倒在了我一萬出頭的包包上。這小哥剛工作沒多久,嚇得連連道歉、眼圈都紅了,就差下跪了……

我讓他賠了我一杯奶茶。

(我自己花了小一千去洗包)

看完房,我和男友回程的火車上,這廝興高采烈跟我講一個八卦的時候,太激動了,手抖把一杯咖啡又潑在了我這個天殺的倒霉的剛洗好的包包上…

我讓他賠了我一個包(?????????)

如果覺得我有一點點可愛,輕擼一把頭像的小黑貓進主頁關注我喵~


補充一下:評論區有在說原價賠償,是不懂法的表現,然後也有糾結折舊這些問題。

我的回答,個人覺得屬於更加貼合於普通人的處理方式。如果真實發生在自己身上會是怎麼樣的延伸。

假如發生在自己身上,在孩子幼兒園發生的事情,牽扯到雙方家長,老師善意在中間調節,就算知道原價賠償吃虧,我還是會原價賠償。

小四千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咬咬牙就拿出來了。這不是包子,是為了維護我自己和孩子的體面,也是感謝老師的調節,不願意為難老師,也杜絕讓孩子承擔更多的心理壓力。本來是小孩子之間的事情,鬧到雙方家長和老師共同出面解決了,對孩子的影響就很大了,再因為賠多少錢鬧得更難看,個人是不願意的。

如果真按照法律來走,後續問題更多了,其實就一個詞,沒有必要。事情已經發生了,能夠承擔後果,然後把影響降低到最小,讓生活回歸正常,是普通人生存的行之有效的辦法,不過是為了求穩罷了。

……………………………………………………

首先肯定應該賠錢,損壞了別人的財物,就應該原價賠償。

但是,賠了一次之後,賠錢那家的小朋友回家肯定會被爸爸媽媽教育,甚至挨打挨罵。吃一塹長一智,每天送孩子到幼兒園的時候,可能還會反覆叮囑離那個小朋友遠一點。沒辦法,小四千的教訓,對於普通家庭來說很痛了,這次一條裙子3799,下次可能加了水晶,加了幾層紗,直奔8000,上萬,誰能賠得起。

小朋友之間也是一個小社會,賠錢的小朋友肯定有幾個玩得好的吧,玩得好的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也代表家長也知道了,現成的教訓在那兒擺著,很可能也同樣叮囑自家孩子,一個小圈子的家長知道了,過不了多久,全班的家長都知道了。

另外,老師可能還會善意的提醒小朋友們跟那個穿幾千塊裙子的小朋友玩的時候,小心一點。

這麼下去,被全班孤立是肯定的,解決辦法也有,轉校吧,去能賠得起的幼兒園。

雙方都沒有錯,只不過放錯環境罷了


我小學一年級時候,無意中碰掉一個同學的文具盒,把她一個鋼筆摔壞了,她說筆是家裡在北京買的,很貴,一百多,然後我家人賠錢了,當時2000年,我媽工資一天8塊錢,一百多是我家一個月生活費。回去我就被狠狠的揍了一頓,說我為什麼亂動別人東西,可我真的是路過不小心碰到的啊!

從那之後,我就離那個女生很遠,生怕碰到她其他貴重物品,走路都繞著教室走大半圈,就是為了避開她的課桌。

這是我孤立她嗎?我爸媽也沒教我這樣做,是我自己怕家裡再賠這麼多錢,怕再挨揍。雖然之前我和她相處還不錯,雖然之後她還喊我玩,但我就拒絕了,再也沒有靠近過她。

仔細回想,我們和那個女生相處,都是有些距離感的。一年級小孩,大家一起玩,摔在地上打滾,玩鬧,渾身髒兮兮,都是常事,但我們都默認,不會和那個女生玩這些遊戲,因為她總是會說,「我衣服北京帶來的很貴的,我衣服髒了很難洗的,我項鏈掉了一顆珠子誰拿了…………」

第二年,她就轉學走了,離開了我們這些「鄉下人」。因為她是北京的,只是在外婆家過一年,暫時在這上了一年學。

不是我們故意孤立她,是真的賠不起,怕了,自然而然的遠離。比如我有時把同學鉛筆弄丟了,賠1毛錢,家長也沒說啥,也沒罵我打我。而弄壞這個同學東西,可能就是我們家一個月生活費,我們還會挨揍,哪怕家長不教,小孩子自己也會遠離的。

題主說的這件事,我覺得,其他小朋友孤立遠離她,應該和我的經歷差不多,就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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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絕大部分在討論,我媽一個月240元不真實,說我編故事,他們家2000年月薪上千等等,說我們生活在不一個中國。

我家在農村,我媽在鎮上一個私人小超市上班,員工就幾個人那種小超市。我媽學歷小學,做超市售貨員,一天8塊錢月薪240元。那些說2000年時候華為、移動員工年薪十萬,本科生工資月薪幾千的,對不起,我媽小學學歷,不是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覺得我騙人的,覺得中國不存在那麼窮困地區的,那隨意吧。

還有說240元是80,90年代工資的,我爸媽年輕時候,八九十年代,在鎮上一個水泥廠上班,月薪 50多元。我也不知道八九十年代就月薪幾百塊錢的,是什麼樣的人家,我也想像不出來,大概我們不是生活在同一個中國。


說個自己碰到的類似事情吧。

有一年去杭州附近出差,接待的對方公司安排在一個挺高端的酒店。

酒店非常詩情畫意那種,裡面東西古香古色,尤其還有個貴妃床和小茶台,讓人感覺果然是江南風情。

到了晚上回到酒店想休息下,看到茶台茶具忍不住拿著去洗手間洗刷一下準備給自己泡壺茶。

結果不想茶壺蓋很松,一個沒留神就摔在了手盆里,茶壺蓋碎成兩塊。

自己雖然不是懂茶的,但也能分清茶壺是紫砂,看房屋陳設感覺這茶壺應該也不是10元、20元的大路貨,想起了某米其林餐廳一個盤子就3000元的故事,不禁心中忐忑。

聯繫了酒店前台,來了一個服務員,看了洗手間的情況,然後很客氣的把碎掉茶具收走,給換了一套新的茶具。我還特意問茶壺是否很貴,對方說不用擔心,之後前客服經理會告知解決方案。

第二天早晨退房時候,發現沒有扣押金,還特意提醒對方經理,有個茶壺碰了。

對方微笑的說,看到備註有茶壺破損了,現場處理人員標註了不是人為刻意原因,不用賠償。

我聽了挺高興,在大廳等出租時候就問酒店經理,你們的那個茶壺是紫砂的嗎?大概多少錢?

對方說是紫砂的,但價格並不貴,應該只有幾百塊,起碼不是房間里最貴的,工藝品的檯燈,牆上的蘇綉都比茶壺貴。

但酒店考慮到所有房屋擺設在客人入住時候都有可能破損,所以大部分易損的小件物品用的都是相對比較便宜的。

而高價值的是走廊的工藝花瓶、牆上掛畫等一些不容易被客人碰到的東西,且這些物品有專門的保險,小物品一定比例的正常損毀酒店有專門維護預算,在經營成本的預期內。

這件事想說什麼道理。

1.物品的價值要對應場景。

對女兒好,一條裙子三四千可以,但分場合。

父母周末帶著去商場和日常去幼兒園孩子自己摸爬滾打的穿著不應該一樣。

如果非這麼穿,就要有預期。孩子在幼兒園是什麼狀態家長應該有心理預期,讓她穿貴的裙子上學前就對孩子把衣服弄破損有預期。

身邊的人都是百十塊的衣服,你穿幾千塊衣服,在正常場合沒問題,但如果你穿去參加撕名牌野外拓展那就是碰瓷。

不到六歲的孩子穿衣服去幼兒園,衣服破損可以說是很大概率可發生的事情,無論自己摔倒還是和小朋友遊戲把衣服弄壞都是常見現象。

這種情況下,貴的衣服還是家長親自帶孩子出門時候再穿吧。

2.穿搭不單是自己的事,還要符合所在周圍人水平才能融入團體

如果上的貴族學校大家都這個消費水平沒事,但如果就你家裙子三四千,平時這麼穿著去學校本身就欠妥。

莫泊桑的小說《項鏈》都讀過,往大了說是虛榮的問題,往小了說就是強行穿搭不符合自身所在環境的配飾,出現的尷尬。

富人丟一個項鏈不用辛苦幾十年償還,真覺得有錢穿三四千裙子是日常穿著,也不應該要求對方家長原價賠償。

好比同事都是5000的搬磚職員,你家裡是拆二代,桌上水杯都是歐洲名牌,別人不小心打破了立刻拍出一張發票,標價是對方三個月工資,同事們遠離你怪誰?

鶴立雞群的結果就是讓別人退避三舍,敬而遠之。

3.賠償不是解決方案,而是兩敗的結果

文中「按價賠償」看似和「買東西付錢」一樣天經地義,但其實有本質不同。因為賠償的過程是「兩敗」的結果,雙方都承擔了一定代價,卻沒人有收益。

所以在做事時就應該先考慮「如何避免賠償的發生」,而不是把它作為一種日常的解決方案來考慮。

換句話,當賠償發生的時候,哪怕最終順利拿到賠償,作為申請賠償人的權益其實也已經受到了損失,這種損失可能是消費者不好的印象,可能是孩子被疏遠。

在這個事件里,如何鑒定損壞衣服的折舊,損壞後應該按照修補的費用來計算還是全款來計算等等也都是存在問題的。

正如那句話「出現這種事是誰都不希望的」。既然不希望,哪怕就要看事先是否採取了一些規避和防止的措施,如果沒有,作為家長也應該有一些責任。

總之,問題就在「事情起因是小女孩家長覺得她只有這麼一個女兒,日常穿著就得嬌貴些,一條小裙子三四千很正常,平時也這麼穿著去幼兒園。」這句話上。

如今很多家庭也都是一個兒女,大部分人給孩子買條三四千的裙子也都能買得起。平時嬌慣是你家裡的事情,這麼穿著去幼兒園這句話問題就很大了。

不是炫富的問題,而是給其他人帶來了不方便,給別的孩子與你家孩子的正常玩耍帶來了不確定因素,且這種不當行為可能帶來的損失將由其他人買單。

那麼,大家為了自保,囑咐孩子遠離你的孩子不是很正常嗎?

中國有句成語說的特別好「敬而遠之」。

給孩子穿三千元的衣服,是您的自由。其他家長也沒有孤立您的孩子。

他們是敬重,對超過他們賠償能力的有錢人家孩子的「敬意」。

因為怕自己普通家庭教育出的熊孩子,不小心弄壞了別人衣服,給本就不富裕家庭增加負擔。

交代孩子,這個女孩不是你能隨便一起打鬧、推搡、拉扯玩耍的。

這是普通家庭小民趨利避害的本能。

不想這樣被大家遠離,就要做符合群體同樣消費價值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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