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應不應該記得前任的生活特性?
記憶這個東西是不受控制的。
哪有什麼應不應該,「應該」和「不該」是理性的選擇,可是感情本就是一件非純理性的博弈。
也許路過一家甜品店想起她最愛吃的草莓蛋糕;和朋友一起吃火鍋打蘸碟時想起她討厭香菜(還有她總是放很多糖);某天去看電影裡面的主角很像她(明明是喜劇結果看完的你難過得像喝醉了酒)……
當然也有一些別的。
比如她頂不喜歡吃快餐,可你偏偏愛吃披薩。
於是每次她都硬著頭皮陪你點你最愛吃的水果披薩。
如果她瞧見你不開心,她還要主動拉你去吃令她頭疼的披薩。你看她一口一口地塞進嘴裡時臉上痛苦的神情,真是可愛又好笑,一下子覺得什麼也不值得怪罪了。
比如某個夜晚她連夜坐車趕來,你遠遠看見那個熟悉的人影朝你飛奔而來,笨拙地背著手。你隱隱覺得有點東西,你心裡竊喜,笑而不語。而她偏要痴漢似地浪漫一下,讓你在人潮湧動的車站口閉上眼睛。
等你再睜開了眼,看見一個女孩捧著一束紅玫瑰。黑色的包裝紙,裡面盛滿了歡喜。想起她急匆匆地來,只是因為明天是情人節,只是因為想見你。
那一刻你心裡想著「真想和她結婚了。」
當然那些快樂是有的,那些悲傷也是有的。
分別之後的你覺得每一首苦情歌都是在寫你,每一個失戀的人身上都有你的影子,每一個失眠的夜你都要懷疑自己是不是還在想她,是不是還沒忘。
如此過了一年又一年。
最後的你終於悟了,在無數個思考「應該」和「不應該」諸如此類的無意義的問題後。
哪有什麼應該不應該呢,還沒忘記的日子裡就好好銘記吧,還沒放下的日子裡就大方承認吧,還沒遇見下一個人的日子裡就先好好愛自己吧。
我只是想說,你我都不是機器,哪怕再調侃自己內心冰冷的人,也總有點軟肋,總有點不容易過去的東西。
帶著所有「應該」與「不應該」,帶著每個擦肩而過的人留在你身上的痕迹,去更好的生活吧。
那些心動與疼痛的時刻,如果你回想當時,都一定是不願錯過的。
既然當時毫不遲疑,那麼後來的你也請不要懊悔。
因為懊悔本身已經錯失了擁有時的意義。
所以「應該」還是「不應該」,我想這是個偽命題。
你所要做的,是忘記一切應該與不應該。
然後認真活在這一秒。
..記憶這東西有什麼應不應該嗎。到時候自然就忘了,剛分手你肯定會記得啊。這是自然發生的事情,隨便就好了
不要說的好像你想忘就能忘記似的好嗎
前任的生活習慣 生日 甚至味道 都忘不了
「不要想一隻紅色小象」
你現在腦海里能不浮現?
越用力越適得其反。
忘記它做什麼?就讓它在那裡,待著,涼著,但是再也沒有意義就好。
多關心關心自己的生活習慣!
早睡早起!養生沒!強迫症有沒有新增!二郎腿還翹不翹啦!每天早上是不是還是必須一杯水!
再讓我腹黑一點,
你以為你的生活習慣前任就能忘的了嗎?
我覺得你可以慢慢來
最怕分手後,我過成了他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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