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对摇滚乐的定义不同,对摇滚精神认知也不同。如果一把电吉他就算摇滚乐,我不敢苟同,即使加上黑嗓、死嗓那也不算是。我认为的摇滚乐是乐手能保持自己的风格,而不是迎合大众,随时变化风格、流水线式的生产出来的歌曲;更注重乐器的表达,一大段solo、riff,而不是注重人声;歌词应当是有大的格局,对人生,对世界的认知,而不是局限于男女之间那点儿琐事;摇滚现场应当是歌手与乐迷融为一体的,而不是安静坐在凳子上,挥舞著荧光棒,大声喊著rock。摇滚代表的是不妥协,坚持去做自己风格的东西。所以我觉得单论一首歌是否摇滚是没有意义的,同时按照我的认知,我觉得这上面的人基本不符合。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这个榜单只是单纯的计算数据,没有什么公信力,如果说郁乐队、CMCB这类纯粹玩这个的进入了大众视野或者说在这个榜单里出现,可能大家的反应就没那么激烈了吧
by the way,摇滚和流行界限也挺模糊了,更多的还是说这个音乐给我们的感觉像不像摇滚,比如说酷玩说自己英伦摇滚,但广大滚圈人就是觉得那叫英伦流行,你说为啥?从编曲结构上,从你唱歌的方式上,最主要是大家的感觉上
摇滚也逐渐成为一种文化元素:穿皮夹克、夹克上缝很多很多布标、留长发
所以你经常能看见哪个大众明星戴个墨镜,好点的拿个epi、JB森扫点三和弦就说什么摇滚范了。
事实上,真正玩摇滚的这个大圈子里的人演出穿的超级随意,顶emo头型的,还有不少光头的…
但,文化元素就是这样,大家觉得吉他贝斯鼓一起拿上台就是摇滚了、戴墨镜穿皮夹克就是摇滚了,还有的,画个黑眼圈就是punk了。
摇滚的本身是什么?
他起源于布鲁斯,而金属起源于古典(维瓦尔第的《冬》是第一首metal),金属也算作摇滚这个大范围中的一员。
在中国这个大环境里,很多人听不习惯摇滚,这类人受不了这种编曲结构,听感上认为这很粗粝,甚至觉得这不叫歌,那边放著伴奏这边不那么飙高音的唱中音区的歌那才叫歌,这个是天朝的音乐教育的问题,所以现在天朝的音乐市场才会那么畸形,因为大家都不懂欣赏
BUT!
穿皮夹克的爱豆在他们眼里是最帅的!在这一类人的眼里面,什么摇滚啊这个那个的,都是浮云!我爱豆玩摇滚了就完事了
一直觉得国人特别喜欢把所谓的摇滚精神和摇滚音乐扯为一谈。这样,我们把他们分成两个部分,摇滚音乐和摇滚(精神)。
摇滚乐从诞生的一天,就不是必须包含各种严肃精神内核的。早期的摇滚乐非常快乐,非常单纯。直到bob dylan和披头士这一代出现,才在其中加入严肃的歌词。后来才越来越多这样的摇滚乐,才有了所谓摇滚精神。也因此有了著名的《American pie》这首歌,作者认为这些人毁了心目中美好的摇滚乐。
所以非常奇怪,摇滚乐传到中国,很多乐迷和从业人员认为只有严肃的摇滚乐才是摇滚乐,且不允许其他元素沾染,嗤之以鼻。这似乎与他们所说的自由、博爱、包容的摇滚精神是相违背的。
我觉得这些人其实就是固步自封,自以为是。或者他们就是想维护自认为与众不同、高人一等的感觉。
恰好今天看见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