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是獨生女,縣城人,分分合合幾次,好不容易走到買好戒指下聘禮提親這步,才提出二胎要和女方家姓,我家農村人,有十幾代族譜祠堂的傳統,他們認為只有倒插門的才會和女家姓,因此很反對。另外,女方家比較強勢,要求我家要在城裡買房,而我家暫時沒錢買房,從認識第一天我就和她坦白我的家境,但還是在提親的晚飯上拿這事逼我父母,他們很難過,他們覺得我娶了她也會委屈,如此強勢說不定以後還會因為其他事情刁難責怪我。此外還提出大的節日也要在女方家過,不能全在我家過。關於過節,我能理解獨生子女父母需要多陪伴,所以我也答應大節假日一起吃飯;對於房子,我們雙職工,雖然各自背負房貸車貸,但是有公積金什麼的,能遇見未來三五年後,在小縣城買房問題不是太大,即使她不要求我自己都會買,她家也同意房子可以遲一步;但現在的關鍵矛盾是孩子姓氏,我能理解她用十月懷胎血肉孕育的孩子,她有權力冠名,到了她這代全是女兒,也有點續香火的意味。所以目前作出了二胎女孩隨她姓,男孩隨我姓的讓步,但是她堅持二胎不管男女必須隨她姓。對於我個人而言,雖然接受過高等教育,但這方面思想還是比較傳統,還是比較難接受男孩外姓,我家裡人更不會同意,畢竟以後要進族譜入祠堂,拜山什麼的如何落款?也有點擔心不同姓氏會厚此薄彼影響兄弟感情。
退一萬步講,如果我妥協一胎隨我姓二胎隨她姓,給了禮金也不算入贅,大家相對平等,那她家還憑什麼一定要要求我買房呢?那是不是都得雙方出錢呢?憑什麼冷嘲熱諷瞧不起農村人呢?何況橫向比較,大家家境都是半斤八兩。
我們走到今天不容易,我也很想珍惜,也會惦記她的好,說心裡話,不想分手。但是如果在姓氏問題上達不成共識,即使勉強一起,可能也不會幸福。我該如何說服她家或者說服我家呢?還是應該放棄了呢?
我覺得女方完全有權利要求孩子跟她姓。別說你傳統,傳統還有男方單獨賺錢養活全家呢?憑什麼義務平等了權利就不能平等。實在不行就分了吧,省得以後鬧得不愉快互相傷害。
活了這麼多年跟誰姓還是那麼重要嗎?你家裡有皇位?
婚姻幸福的基礎是門當戶對,三觀相合。沒有這個條件的婚姻,也就是雙方家庭資源不對等,一定會是充滿了磕磕絆絆的各種矛盾的。
一個姓氏不單是稱呼,也是一個家族基因的傳承,還是後代起名的依據,將來孩子的孩子想用一個父母都沒有的姓氏給孩子命名,現行法律也是不允許的,等於到你這裡斷了傳承。
受5000年文化氛圍的傳承的影響,尤其是男人,有天生的深入骨髓的宗族觀念,這個宗族觀念和文化,在中國宗族觀念裡面有個很重要的媒介符號,首先就體現在姓氏上,其次才是血緣上。歷史上(現在民間也有)很多改姓的,是不能入家譜和族譜的,也沒有繼承權的(首先聲明,我在這裡不是強調繼承權,是談一種傳承了5000年的根深蒂固的文化情節)。比如蔣經國的雙胞胎私生子認祖歸宗的首要條件形式就是改回蔣姓。
所以,我堅定的認為,男孩一定要跟隨父姓,不論幾胎。女孩可隨意父母姓,雖然這也是一種獨生子女政策影響下的畸形產物。
男人心裡永遠有著兩個家,一個是日常生活起居的房子和近親屬一起生活的家,一個是宗族觀念上的家族意義上的家。
大千世界,人各有志。我以一個男人角度談的文化現象,純屬個人觀點,不接受反駁。
依我看,分了吧。你們不大合適。你自己都說,他們家是縣城的,你家裡農村的,他們要你買房,你不想買,他們家要二胎隨女方,你不想給。這麼多不和,還結什麼婚啊。別結了,你回村裡找一個,村裡人肯定不會要你在城裡買房,也不會要你二胎跟媽姓。你前女友也可以找一個在城裡有房,願意給聘禮,願意二胎跟媽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