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在一起後,他商貸買了一套房,首付30萬,剩餘120萬三十年還清,以後每月6.8k。我自己婚前也買了一套房,但是是公積金貸款,每月公積金償還2.8k,公積金比較多,所以足夠償還。現在討論訂婚了,他的意思是房貸他自己承擔,不用我管,意思是這個房子作為他婚前財產吧。但是以他目前的月工資也就7k左右,未來應該會到10k,我的工資目前一個月8k。也就是說未來家庭的很多開支都是我承擔,一個人的工資承擔一家人開支我覺得壓力很大,畢竟我覺得婚姻的意義是兩個人在一起變得更好,不想以後婚姻錢的問題而出現摩擦。我該怎麼做呢?他目前的方案有兩個,一個就是他自己承擔,一個就是我和他一起承擔,但我和他的房子都要寫上我和他的名字。我覺得好像婚期就算得這麼細,真的不是我當初選擇戀愛的初衷,婚姻本是因為愛才在一起。可是我又不得不考慮婚後面對的壓力,怎麼辦才好呢


有個問題?工資7k,怎麼做到貸款每月6800的?不說怎麼貸下來的,不用養活自己了么?應該還有別的收入吧?你男友婚前這套房,貸款部分在結婚之後應該就算夫妻共同財產了吧?你自己婚前的房子首付了多少,如果也是30w左右,那公平起見,就按你男朋友說的2去辦。如果覺得不爽,又非他不嫁,就把兩套房都賣了,婚後一人一半首付,重新買套房。感覺你男友是個很計較的人,那就公平點,不佔便宜不吃虧。說句會被罵的話這樣的男人,我看不上。跟他結婚完全拉低了自己的生活水平,本來一個人可以生活得很好,為什麼要嫁給一個每月只剩200塊生活費,還要惦記女朋友資產的人?


1.按照這個收入和房貸,以後家庭支出的大頭肯定是你承擔。總體來說你們壓力不大,因為有兩套房,你們住一套,另一套出租,也能cover一部分房貸,你的收入也不低,就是看你能不能接受這方面的「吃虧」,能接受的話就兩個人一條心,一起賺錢一起還貸,小日子能過的不錯。不能接受的話最好是趁早分手,因為往後你可能會時常想起自己在家中的付出過大,尤其在對比身邊朋友的話可能會有落差。

2.互加名字的說法,在我們市行不通,在你們那兒建議問清楚。一般地區都不支持貸款房加名,只有還清貸款才可以。


好問題,看了日常恐婚


還貸期間,沒法加名字。


這男的意思是,要麼你養我,要麼你房子加我名字。哦對了,你還要給他生孩子養孩子做飯洗衣服。哈哈哈哈好賺啊


分手吧,不合適,三觀不合


結婚最重要的是房事,最不重要的是房子的事


婚前過多考慮財產問題都是愛的不夠深的問題,重新考慮一下要不要結婚吧


工資7k應該是到手吧。那他公積金兩邊一起3500左右水平~應對6800房貸應該也還可以吧。就是前期你們要辛苦點,或者說你可能辛苦點出的多一些。我也是這樣,不過還談著沒涉及結婚。我的比你誇張了,我自己的房子我的公積金搞得定提前還完也沒關係。男方18000的房貸他自己還可能需要家裡幫一點,那我們出去吃吃喝喝我感覺是我6他4。。我知道不能考慮那麼細緻吧,不過就有時候還是會為 影響心情。果然是個現實社會


面臨和你一樣的問題,無奈,但必須抉擇


這邊建議你不要被洗腦,看您的描述男方這一家人的情況,原生家庭影響很大甚至觀念會影響一生無法自拔。認真考慮是否願意付出一生不計回報?!可能還會給自己父母帶來不必要的煩惱。


稅後收入1w對應的公積金是一千五,加上單位配套的一千五,公積金就有三千了,再加個三千就夠還貸了,他的月收入還能剩下七千,也不比你少啊。


不管怎麼辦,都要兩個人商量好,攤開了講,講明白了再結婚。


沒有房租么 起碼兩千吧 也就是一個月賺一萬 五千還房貸 五千給你 應該沒有問題吧


領證後工資就是共同財產(除非你們約定了分別財產制)。共同財產還房貸的話共同還貸對應部分就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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