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炸肉,跟帶著牙籤炸有啥區別呢?


這裡面藏了三個秘密。

一、這完全說明:取名是個技術活。

牙籤不是拿來剔牙的嗎?牙籤肉是啥玩意?能吃嗎?不噁心嗎?好吃嗎?

挑起你的好奇心了,對不?不管了,先來一份嘗嘗!

是不是發現取個有趣又有意思的名字,對成交有影響?對了,這就說明取名它就是技術活!!!

二、撇開取名不說,牙籤的到來,讓這道菜在造型上有了新奇的變化。

平常的肉不管是切片、切絲、切塊,都是被人看厭了的造型,而牙籤的到來,讓造型有了新穎之意,讓食客感覺新鮮、好奇,然後都忍不住來一份,借著新奇這股勁,覺得是既好看又好吃,商家是那啥啥雙收。

三、牙籤的加入,讓同樣的肉,在盤子里分量增加了,至於怎麼增加的,自己想像。加價不加量,吃九分飽對他好,因為你還會想念。而對於顧客而言,是真的好,吃太飽不易消化,對胃不好。

我好像盡說商家的好話了?話好理不糙!謝謝!


其實不放牙籤挺好的 。。。放了牙籤我拎著一袋還怕扎著自己或者無辜的路人、還怕扎漏了再掉點肉出去。。。

是個肉塊兒都能做牙籤肉,只要放上牙籤就可以了嘛,所以感覺有些多此一舉


放竹籤就叫竹籤肉……放鋼簽就叫烤肉……


你也可以放筷子,叫筷子肉,哈哈


因為不放牙籤就叫炸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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