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沒有任何理由就對敵開戰,可是你總得告訴自己手下的弟兄為什麼打吧?

你總得告訴國內的父母們為什麼把他們的兒子帶走吧?

打仗要死人,你總得告訴戰死士兵的爸媽他們的孩子到底為了什麼犧牲的吧?


看了這麼多答案,大多數的理解只停留在「師出有名」上,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

①為什麼近代這種現象特別多?

②為什麼開戰需要藉助一個事件?

古代的「師出有名」需要借一個事件發揮嗎?根本不需要的!一通洋洋洒洒的檄文就能搞定一切問題,大家想要的理由和借口檄文上都會寫(編)得明明白白。那麼……為什麼?

這裡需要引入一個近代國際政治辭彙:

「維斯特伐利亞體系」

如果不好理解,那麼放在同時期的東亞,彼時的東亞是個什麼體系呢?答:「朝貢體系」。(這裡不拓展「朝貢體系」……)所以這個「XX體系」本質就是國際秩序/國際關係,一種處理國際問題的大原則。

象徵著歐洲「三十年戰爭」正式完結所簽訂的一系列和約(統稱「維斯特伐利亞和約」)則奠定了一種新的國際秩序誕生,這種新國際秩序就叫「維斯伐利亞體系」。這個體系的形成之初,為了進一步肢解當時戰敗的歐陸(仮)霸主……本就邦國林立的「聖神羅馬帝國」,戰勝國提出一個新概念:主權國家概念 ,並確立了各國主權平等的國際關係準則。而這個準則和概念隨著殖民擴張的步伐擴散到整個世界,最終形成了今天的世界秩序,即常常能聽到的一句話:「XX主權神聖不可侵犯!」……

若用人擬國深入淺出比劃一下:

古代沒有「法律」只有「王法」,所以只要不違背王道,幹什麼都是被允許的。於是乎~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那如果對方沒殺人也沒欠債怎麼辦?那就用「有違天意」懟過去就行了。

後來有了「法律」,有了人權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準則。除非他先違背法律侵犯他人的人權,我們才能夠依法制裁他的罪行。

回到題目,把上面的概念替換回來:

人權→國家主權

人人平等→各國主權平等

所以要繞過「主權原則」發動戰爭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對方先違背「主權原則」……


禮記里就有師必有名的說法,戰爭雖然經過幾千年的進化外在已經完全不一樣了,但是核心其實一直沒變。

你仔細想想,何止是近代歷史啊,就說現代史,甚至是現在,不也一樣嗎?

咱們就數數鷹醬八十年代以後發動戰爭的借口吧:

格瑞那達,綁架美國學生,這個借口算湊合;

巴拿馬,美軍向巴拿馬國防軍司令部射擊,巴士兵還擊,造成美軍一死一傷。這個借口就是操 了,至於實際原因,只要沒瞎都知道;

海灣戰爭,這個表面理由還算不錯,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實際還是石油;

南斯拉夫,表面是科索沃危機,實際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阿富汗,好吧,911是好借口,不過即使是真的,也是借題發揮;

伊拉克戰爭,沒理由編也得編一個,拿洗衣粉冒充化武已經算臭不要臉了;

簡單的說,流氓打人,不也得拿帽子說事?


德國入侵波蘭時,在前一天派遣黨衛軍穿著波蘭軍裝佔領一座德國小鎮電台,用波蘭語廣播波蘭民粹主義言論,然後打死其中幾個,製造了所謂「波蘭入侵」事件,第二天人民觀察家報發表社論,希特勒在國會演講,戰爭爆發。

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時,扒了一段日資鐵路,隨後列車居然安然經過,就這破壞程度,日本硬是宣稱是中國蓄意破壞。製造輿論。

日本發動七七事變時,剛剛軍事演習結束,一個士兵失蹤(演習時拉肚子),雖然後來自己回來了,但日軍就是稱演習時有中國軍隊向其開槍,並要進入宛平縣城「搜查」,中方以天黑也沒有找到所謂「失蹤士兵」(咋能找到呢?)且所轄士兵槍支沒有開槍痕迹拒絕,日軍遂強行攻城。

日本發動八一三事變前先有「淞滬機場事件」,就是三個日本鬼子乘車強行闖入中方軍用的淞滬機場,中國保安隊將其擊斃。(又是中國先動手……滑稽)

蘇聯發動冬季戰爭前,宣稱願意用與之相當面積的土地換芬蘭位於列寧格勒的領土,芬蘭拒絕後,又表示願意倆倍(蘇聯願以倆倍之地請廣於芬),成功裝出一副好人樣,同時卻背地裡聯繫芬蘭共產黨組織傀儡政府,為了製造導火索,又命令炮兵炮擊一個蘇聯村莊,然後誣衊為芬蘭所為。

蘇聯在出兵東波蘭時,波蘭政府已經流亡羅馬尼亞,本來礙於《蘇波互不侵犯條約》的蘇聯立馬宣稱波蘭現處於無政府狀態,而位於東波蘭的俄羅斯少數民族需要蘇聯的「保護」。


由此可見,這些大國挑起戰爭的方式都大同小異。


三個方面原因吧。

1,是最重要的歷史方面。人是健忘的,特別是,歷史是活人寫的。你編個理由,把對方打死,然後過幾年,你的理由就是真理了。所有人就就知道你是因為什麼什麼理由打了它,你是正義的。

2,國際名聲。雖然大家都不傻,但是,總需要一個借口,直接說我看他不爽我就打他,貌似這麼吊的國家還沒大有,以後在國際上撕逼容易難看。

3,國內輿論。打仗需要民眾支持,否則容易內部鬧亂子。騙不了國外,騙騙國內總可以,至少下次選舉別給人踢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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