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男方想留下 男方家裡人也都挺喜歡小孩的 女的也不想帶小孩 孩子親爸也好幾年沒聯繫了 這種情況 小孩可以給男方嗎? 如果可以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感情上的感受,一句話「你讓我看到了善良的偉大」,理性上的感受 也一句話「後遺症太大」,即使女方不要孩子 你要下了,作為孩子親生父親 如果今後一旦訴訟要孩子的話 ,你的勝算很小。孩子還小的話 法院不會聽取孩子意見,即使無人爭 孩子還小 將來她心態你能夠完全有把握向著你嗎?作為一名男性 我並不相信你不會再婚 慎重


這個男的是不是自己不能生。


我想到的問題有幾點。

1.孩子父親沒表態,如果不經過親生父親同意,會有後遺症,要做好最壞的打算,比如,親生父親如果後來知道了,來索要孩子,或者當時假裝不知道,過幾年忽然又變了態度,又發生爭執。

2.有沒有打算進入下一段親密關係,如果有,帶一個別人的孩子無疑增加了下一段關係的難度,還有對下一任妻子如果解釋,她是否可以接受這麼複雜的關係。

如果能做到最後就算髮生啥事,你都不後悔現在的決定,並且做好了承受最糟糕的結果的打算,你可以選擇留下孩子。


瘋掉了 你都說了已經要離婚了 還想著帶前妻和他前夫的孩子……


別告訴我男人愛人家的孩子勝過一切!不贊成。如果人家是男孩子你還想要爭取撫養權麼?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不會同意給男方的。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