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真是太多了,我就隨手說幾個荼毒甚廣的:

1)生物進化有「從簡單到複雜從水生到陸生從低等到高等」的整體趨勢。

事實上進化論從達爾文開始就從來沒有過這一條結論。進化論認為生物進化壓根兒就不存在既定的普適於所有生物的進化方向(比如越進化越高/快/強/聰明/複雜/長壽等等),也恰恰是進化論徹底否定了「生物有高低等之分」這個歷史糟粕概念。

2)進化有進步提升變好的含義。

並沒有。常見的教科書上對進化的定義是「種羣中基因頻率的隔代變化」,是一個很中性的描述。

但因為實在有太多的人望文生義看到一個進字就覺得有這個意思,逼的部分學者將錯就錯開始推廣「演化」,甚至有類似「進化是錯誤的舊理論,演化纔是正確的新理論」的觀點,也真是讓人很無語。這就好比說有太多的人誤以為鯨魚是魚,逼的學者說鯨魚是錯誤的舊名稱正確的新名稱是鯨獸一樣的彆扭。

3)進化是像數碼寶貝寵物小精靈那樣的個體升級。

並不是。那種的叫發育或者變態發育,跟進化沒關係。個體成長過程中的變化只算髮育,種羣隔代的變化纔算進化。

4)進化論=達爾文進化論;進化=自然選擇。

現在的進化論是在達爾文的基礎上由百餘年來無數聰明勤奮的科學家不斷補充修正至今的現代進化論,跟當年達爾文老祖那個最初版不能同日而語。

自然選擇只是影響生物進化的機制之一,除了自然選擇之外還有許多其他因素可以影響進化,比如單純靠運氣的漂變。

5)人是猴子變的,所以動物園裡猴山上蹲著的都是我們的祖先。

並不是。我們的祖先是很多年前長的很像今天的猴子的某種古老的靈長類動物,可不是今天現存的猴子。今天現存的猴子和人類一樣都是當年那個古老靈長類動物的後代,是遠親關係,不是祖孫關係。

6)進化論漏洞百出搖搖欲墜甚至已經被推翻了。

並沒有。進化論在科學界的地位跟經典力學相對論元素週期表等等是一樣一樣兒的,穩當著呢。


翻過現有的幾篇回答,私以為,對進化論,最常見的誤解就是:

認為進化是一個短時間的且變化明顯的過程。

諸如「xxx幾千年為什麼沒有進化過?」

其他的高贊已經提到過了,當一個補充吧。


達爾文創立了進化論?

不,他只是提出了進化理論中迄今人們所知道的最關鍵的一個機制。

說到進化,很多人不知有拉馬克,無論布馮。

https://www.slideshare.net/Antoinevella/emp-1003-evolution

實際上在達爾文發布《物種起源》之前100年,法國科學家布馮(Buffon)就出版了一本書《自然歷史學》,描述了各個物種之間的相似之處,認為萬物同源。

教會當然不允許這麼niubility的存在,但出於仁慈只是燒掉了這本禁書、而不是他本人,不然他會和布魯諾一樣出名。

然後就是像亞裏士多德一樣作為錯誤典型出現的拉馬克,在1809年出版了一本書《動物哲學》,在歷史上第一次提出了進化理論的框架:

1) 適應性進化 (Adaptation)

2) 複雜化進化 (Complexification)

達爾文的理論就是關於第一點的機制的闡明,提出了迥異於拉馬克的適應性進化理論,建立了現代進化理論的根基。他與華萊士都是在不瞭解遺傳理論的情況下提出了這個機制,是天才的洞見。

但這並不意味著拉馬克的思路就毫無值得探討的地方,哪怕從拉馬克的舉例來看,他所認識到的內涵的確只是一些主觀想像。

是的,就這兩句話而言,它與正確解釋的邏輯關係並不是完全關閉的

關於第二點,我的觀點與Dr.Hu所見基本一致[1]。既然有進化、退化之說,那麼複雜程度的演化自然也不會是單行道。

1)生物進化有「從簡單到複雜從水生到陸生從低等到高等」的整體趨勢。

事實上進化論從達爾文開始就從來沒有過這一條結論。進化論認為生物進化壓根兒就不存在既定的普適於所有生物的進化方向(比如越進化越高/快/強/聰明/複雜/長壽等等),也恰恰是進化論徹底否定了「生物有高低等之分」這個歷史糟粕概念。

不過從學術現狀上來說,一個問題沒有被證實,並不就因此被證偽。達爾文沒有說過這一點,並不意味著它只是一種不值一提的無稽之談,而是拉馬克遺留下來的懸案 [後面Ref 3 列出的第一段內容就很清晰的展示了這一點]。我們能推測的可能,是達爾文沒有去考慮這個問題、或者沒有找到可靠的答案——以他極為謹慎的學術姿態,他是不會發布缺乏實證、甚至實證的思路,因而不那麼可靠的觀點的。

而從科研工作的角度來說,即使「顯而易見」的東西也仍然值得嚴肅地探討,猶如數學中那些「顯然」的運算、定理仍值得證明,以及[2]

實際上,它就是一個一直在被嚴肅探討的問題:

Evolution of biological complexity[3]

Christoph Adami, Charles Ofria, and Travis C. CollierPNAS April 25, 2000 97 (9) 4463-4468;

Darwinian evolution is a simple yet powerful process that requires only a population of reproducing organisms in which each offspring has the potential for a heritable variation from its parent. This principle governs evolution in the natural world, and has gracefully produced organisms of vast complexity. Still, whether or not complexity increases through evolution has become a contentious issue.

Gould, for example, argues that any recognizable trend can be explained by the "drunkards walk" model, where "progress" is due simply to a fixed boundary condition.

McShea investigates trends in the evolution of certain types of structural and functional complexity, and finds some evidence of a trend but nothing conclusive. In fact, he concludes that "something may be increasing. But is it complexity?"

Bennett, on the other hand, resolves the issue by fiat, defining complexity as "that which increases when selforganizing systems organize themselves." Of course, to address this issue, complexity needs to be both defined and measurable....

只是這個問題會很難,因為Complexity本身就難以被定義和度量,其標準眾說紛紜[4]

也正因為如此,相關的研究纔是卓越的探險。

20201113

參考

  1.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12665375/answer/1392296415
  2. ^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44165177/
  3. ^https://doi.org/10.1073/pnas.97.9.4463
  4. ^可參考Mitchell【Complexity: A Guided Tour】一書第七章。


最常見的誤解就是「進化」這個名稱本身,更合適的說法應當是「演化」。

「進化」這個詞包含了主觀的判斷,認為物種演變是一個線性過程,新物種比舊物種的先進,並取代了舊物種。但實際上物種演變是一個分支過程,方向並不明確,只要條件合適,就會有新物種誕生,新物種與舊物種是共存關係,不光有新物種戰勝舊物種,也不乏舊物種戰勝新物種,或者兩者分道揚鑣不再交集的例子。

而「先進」這種想法也過於主觀,哺乳動物就比細菌先進嗎?那為什麼細菌比哺乳動物分佈廣、總質量大、種類多呢?

英語evolution一詞本身就包含了演變的意思,無論從哪方面講翻譯成「進化」都是不合適的。


我來說幾個吧。

一、關於華萊士

進化論又被稱為達爾文—華萊士理論,這個大家都清楚了,而且達爾文甚至還打算先發表華萊士的論文,這個也不是什麼祕聞了,最終在朋友勸說下,才決定同時發表兩人論文,這也是耳熟能詳的了。

我要說的是其實華萊士其實沒有那麼重要,華萊士的論文確實是天才的火花,但也僅僅是火花,要想燃燒成熊熊大火,那還得需要達爾文環遊世界蒐集的木柴,而達爾文自己又有火花又有木柴,人家自己就玩轉了,根本就不需要華萊士的火花啊,反過來說,華萊士的論文也就是給了達爾文,要是到了別人手裡,華萊士就準備自己變成火炬吧。

二、關於嚴復

嚴復翻譯的《天演論》其實是赫胥黎的《進化論與倫理學》,這個還是大家都知道,後來青年學子胡洪騂也因此改名為胡適,這也流傳甚廣,這些都不說了。

我要說的是嚴復的《天演論》其實不是正宗的達爾文自然選擇學說,而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是完全背離自然選擇學說的,發展到極致,那就是納粹的理論根據了。

舉個例子吧。

有一個段子是這麼說的:兩個人在森林裡遇到了一隻熊,其中一個人趕緊換跑鞋,另一個人奇怪地問道:「你以為你能跑過熊嗎?」這個人回答道:「我不需要跑過熊,只需要跑過你,就可以了。」

換鞋的人信奉的就是自然選擇學說,但是這個人要是推自己同伴一把,或者把同伴打暈,那麼他信奉的就是社會達爾文主義了。

用一句話來說就是自然選擇學說說的是同類競爭,但不是以消滅同類為目的。

三、關於馬爾薩斯

為什麼自然選擇學說會產生社會達爾文主義呢,這和達爾文沒有什麼關係,這個鍋得馬爾薩斯來背。

馬爾薩斯認為食物等生活資料的增長以算數級數增長,而人口則以幾何級數增長,人口的增長速度遠遠大於生活資料的增長速度,如果人口的增長不加以控制,那麼必然會導致饑荒失業等災難發生。

但是為什麼歷史上幾乎沒有出現過這樣的人口災難呢?馬爾薩斯認為那是因為自然原因(包括生老病死)和各種災難(例如戰爭)幫助人類阻止了人口的過度增長,看出點自然選擇內味沒?那換句話說,就是自然選擇和同類競爭早就了今天的局面。當然,馬爾薩斯的人口論有侷限性,他不贊成社會救濟制度,認為那些本來就是應該被淘汰的人。

如果說環球航行是土壤的話,拉馬克的學說就是種子,而馬爾薩斯的《人口論》就是陽光雨露。在各種思想的影響下,達爾文終於創建了自然選擇學說。

自然選擇學說認為由於食物和空間的不足,生物同類之間會產生競爭,適應於環境的生物會生存下來,不適於環境的生物則會被淘汰,這些生存下來的生物的適合環境的特徵會逐步積累下來,從而產生新的生物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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