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她買的情侶裝,她拿到後,全天就和我說了三個字,有點大。過兩天,她就提出分手,我全程都莫名其妙,我到底做錯什麼了。我連她穿著什麼樣,都沒見到。

補充一下,我前兩天還提過一個問題,怎麼挽回三年的感情,到前天,破案了。她和一名一起打王者的男的走到了一起,一開始我以為她只是想單身,但分手才過三天,就和那男的換上了新的情頭,我很傷心,我去問她,為什麼我們三年抵不過你和人家玩一個月遊戲什麼的。她最終只會給我心靈雞湯,什麼還能做朋友什麼的。今天氣不過,我也才是個大學生,一件情侶服,頂我兩天的工資,越想越難受,憑什麼我買給你,我連你穿上什麼樣子都不知道,就分手了,這也無所謂,當個紀念。那憑什麼你能過三天就能換上新的情頭,被綠的理所當然,我還要替你買單。一時氣不過,今天向她把情侶服的錢要了,她也很痛快的給了,也把我刪了。終究是朋友做不成,我還是忘不掉她,我這麼做到底合不合適?


emmm....

我是男生

我能理解你氣不過的行為,但無法理解你要回錢的行為。

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合適的,要說為什麼,可能是大男子主義作祟吧

我一直覺得女生在這個世界是不佔優勢的,先天性身體素質就不如男生,每個月還有個跟封印一樣的東西出來搗亂,還得時時刻刻注意人身安全,所以我對女生都會盡量寬容。

至於世界上那麼多的渣女,事實上她們如果不及時醒悟大多數結果都不會太好,又何必較真呢。

至於你的情況,我覺得算是不幸中的幸運了,你的女友至少沒有給你戴綠帽。這樣的女友還是早斷早好,如果放不下就慢慢來,總有一天會放下的。

實在放不下,就選亞索。


瑣嗨


還有這種人啊。。。。我的天


和這種人分手了朋友都不要當


先說答案,合適。

本來是你送給你女朋友的東西,送出去了就是別人的,不過你送給她是有前提的,她得是你的女朋友。在你送了之後,你們馬上就分手了,這個時候把錢要回來顯然是合適的,你也不用有心裡負擔。

你也說了,那筆錢對你來說是兩天的工資,並非無足輕重。其實在傳統的未婚但訂婚的男女中,一旦悔婚,彩禮嫁妝也是會收回的。儘管這兩種事涉及到的金額數目有差異,但性質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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