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伺服器本身並沒有創造性,但是它接收、處理、轉發特定的數據,從而實現了創造性的功能,那麼這個伺服器能不能被保護?

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這樣的創新?


伺服器能夠被保護,從以下幾個層面來講:

1、總體上,用行話來講,這種屬於「基於通用計算機架構的計算機程序發明」,只要不屬於專利法規定的例外情況,就可以受到專利法保護。

2、關於「創造性」,實現了創造性的功能 和創造性的實現了功能,都滿足專利法對創造性的要求。

3、能否保護伺服器。專利包括兩種類型:方法和產品。首先,通過計算機程序實現的「接收、處理、轉發特定數據」屬於方法,專利可以保護這種方法;其次,實現這種方法的伺服器屬於產品,可以受到保護,具體實操不多說。

4、以下兩個授權專利的例子供參考:

一種攜帶型電子設備,包括:
觸敏顯示器;
存儲器;
一個或多個處理器;以及
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中的一個或多個模塊,其被配置為被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執行,所述一個或多個模塊包括以下指令:
檢測與解鎖圖像對應的預定義位置的接觸;
在檢測到持續接觸的同時根據所述檢測到的接觸持續移動所述觸敏顯示器顯示的所述解鎖圖像,其中所述解鎖圖像為用於用戶交互以解鎖所述設備的圖形交互用戶介面對象;以及
如果所述解鎖圖像從所述觸敏顯示器上的所述第一預定義位置被移動到所述觸敏顯示器的預定義解鎖位置,解鎖所述攜帶型電子設備。

一種具有鍵盤和觸摸顯示器的攜帶型電子設備上的圖形用戶介面,包括:
所述觸摸顯示器的第一區域,其顯示用戶通過所述鍵盤輸入的當前字元串;以及
所述觸摸顯示器上且與所述第一區域分離的第二區域,其顯示所述當前字元串或其部分,以及對所述當前字元串的建議替代字元串;
其中;
如果所述用戶激活所述鍵盤上與分隔符關聯的鍵,所述第一區域的所述當前字元串被所述建議替代字元串替代;
如果所述用戶在所述第二區域上的建議替代字元串執行手勢,所述第一區域上的所述當前字元串被所述建議替代字元串替代;以及
如果所述用戶在所述第二區域上的所述當前字元串或其部分執行手勢,所述當前字元串被保留。

這兩個例子,都是使用的通用計算機架構,在此基礎上用計算機程序實現特定功能。


可以申請專利的 。

伺服器通過接收、處理、轉發特定數據能夠實現創造性功能,說明其內在的接收、處理、轉發是存在創造性技術方案(方法)的,作為一個整體來說(可以是軟硬體結合,也可以是軟體),其具備創造性。


這個關鍵在於創造性的功能到底有多創造性。以及你的處理方式是否獨特。

這麼說吧,對方發送了一堆ABABAB,你輸出一個上述發了多少個A多少個B,這是常用功能。

對方發了一堆ABAB,你輸出對方是用的青軸鍵盤,用的是左手,並且估計是個男的,而且這個猜測有很強的數據邏輯佐證,這裡面就會有個很厲害的演算法推導。

這個例子不嚴謹,臨時想的一個用來舉例子。 輸入的東西經過你的特殊處理,然後輸出實現了新功能,這個過程是滿足專利申請客體要求的。


開門見山!

按照您的描述,該伺服器本身無創造性,應當是不能申請專利的,但該伺服器接收、處理、轉發特定的數據,從而實現了創造性的功能,這屬於伺服器的功能性應用,可以申請保護該伺服器的這種用途,然而,有關用途的發明創造屬於方法類發明創造,不能申請實用新型保護,只能申請發明,是否能獲得授權則要看該用途發明是否符合授權條件,即是否滿足三性的要求。

謝謝閱讀!

如果默認技術方案有創造性,且符合專利保護客體,則可以獲得專利授權。

題目中的描述的內容應當屬於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對於這類申請,《審查指南》有明確的規定:

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基準
審查應當針對要求保護的解決方案,即每項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解決方案。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 項的規定,對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授予專利權。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
請屬於本部分第一章第4.2節所述情形的,按照該節的原則進行審查:
(1)如果一項權利要求僅僅涉及一種演算法或數學計算規則,或者計算機程序本身或僅僅記錄在載體(例如磁帶、磁碟、光
盤、磁光碟、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計算機可讀介質) 上的計算機程序本身,或者遊戲的規則
和方法等,則該權利要求屬於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
如果一項權利要求除其主題名稱之外,對其進行限定的全部內容僅僅涉及一種演算法或者數學計算規則,或者程序本身,
或者遊戲的規則和方法等,則該權利要求實質上僅僅涉及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
例如,僅由所記錄的程序本身限定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或者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或者僅由遊戲規則限定的、不包括
任何技術性特徵,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實體特徵限定的計算機遊戲裝置等,由於其實質上僅僅涉及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
法,因而不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但是,如果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介質涉及其物理特性的改進,例如疊層構成、磁軌間
隔、材料等,則不屬此列。
(2)除了上述(1) 所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項權利要求在對其進行限定的全部內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的內容,又包含技術特徵,例如在對上述遊戲裝置等限定的內容中既包括遊戲規則,又包括技術特徵,則該權利要求就整體而言並不是一種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應當依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排除其獲得專利權的可能性。
根據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涉及計算機
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只有構成技術方案纔是專利保護的客體。
如果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的解決方案執行計算機程序的目的是解決技術問題,在計算機上運行計算機程序從
而對外部或內部對象進行控制或處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並且由此獲得符合自然規律的技術效果,則
這種解決方案屬於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所說的技術方案,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
如果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的解決方案執行計算機程序的目的不是解決技術問題,或者在計算機上運行計算機
程序從而對外部或內部對象進行控制或處理所反映的不是利用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或者獲得的不是受自然規律約束的
效果,則這種解決方案不屬於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所說的技術方案,不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
例如,如果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的解決方案執行計算機程序的目的是為了實現一種工業過程、測量或測試過
程式控制制,通過計算機執行一種工業過程式控制製程序,按照自然規律完成對該工業過程各階段實施的一系列控制,從而獲得
符合自然規律的工業過程式控制制效果,則這種解決方案屬於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所說的技術方案,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
如果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的解決方案執行計算機程序的目的是為了處理一種外部技術數據,通過計算機執行
一種技術數據處理程序,按照自然規律完成對該技術數據實施的一系列技術處理,從而獲得符合自然規律的技術數據處
理效果,則這種解決方案屬於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所說的技術方案,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
如果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的解決方案執行計算機程序的目的是為了改善計算機系統內部性能,通過計算機執
行一種系統內部性能改進程序,按照自然規律完成對該計算機系統各組成部分實施的一系列設置或調整,從而獲得符合
自然規律的計算機系統內部性能改進效果,則這種解決方案屬於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所說的技術方案,屬於專利保護的
客體。
例:
一種去除圖像雜訊的方法
申請內容概述
現有技術通常採用均值濾波方式,即用雜訊周圍的像素點的均值替代雜訊的像素值的方式來去除圖像雜訊,但這會造成
相鄰像素的灰度差值被縮小,從而產生圖像模糊的現象。發明專利申請提出一種去除圖像雜訊的方法,利用概率統計論
中的3θ原理,將灰度值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外的像素點看作是雜訊進行去除,而對灰度值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內的像
素點不修改其灰度值,從而既能有效地去除圖像雜訊,又能夠減少因去除圖像雜訊處理產生的圖像模糊現象。
申請的權利要求
一種去除圖像雜訊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輸入計算機的待處理圖像的各個像素數據;
使用該圖像所有像素的灰度值,計算出該圖像的灰度均值及其灰度方差值;
讀取圖像所有像素的灰度值,逐個判斷各個像素的灰度值是否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內,如果是,則不修改該像素的灰度
值,否則該像素為雜訊, 通過修改該像素的灰度值去除雜訊。
分析及結論
該解決方案是一種圖像數據處理方法,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在有效地去除圖像雜訊的同時,又能夠減少因去除圖像噪
聲處理產生的圖像模糊現象,是技術問題,該方法通過執行計算機程序實現圖像數據的去除雜訊處理,反映的是根據具
有技術含義的像素數據的灰度均值及其灰度方差值,對灰度值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外的像素點視為圖像雜訊予以去除,
對灰度值落在均值上下3倍方差內的像素點視為圖像信號不修改其灰度值,避免像現有技術那樣對所有像素點都用均值替
代的缺陷,利用的是遵循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獲得既能有效去除圖像雜訊又能減少因去除圖像雜訊處理造成的圖像模
糊現象的效果,同時由於被替換的像素點明顯減少,使得系統的運算量減少,圖像處理速度和圖像質量提高,因而獲得
的是技術效果。因此,該發明專利申請是一種通過執行計算機程序實現外部技術數據處理的解決方案,屬於專利法第二
條第二款規定的技術方案,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


題主所述「伺服器接收,處理,轉發特定數據,實現創造性功能」,本身是一種技術方案,符合專利保護客體。

但是這是一種活動的方案,或者說一種方法,那麼可以用專利來保護的客體,是這種方法。而後面提到的,這個伺服器本身能不能保護,保護客體是一種物的方案,或者說一種裝置,和方法是兩種客體。在實務操作中,如果同時想保護這個裝置(伺服器),通常會虛擬成和方法對應的虛擬裝置,即撰寫出來是實現相應功能的單元/模塊等等看起來是實體的權利要求。至於虛擬裝置用於專利維權的效力,目前來講答主還沒碰到過相關案例。


只要你想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通過率接近百分之九十。如果是說發明專利,這個就要具體評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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